《杨家将外传》 重复章节 古龙的武侠小说创作始终秉承“求新求变”的宗旨,在二十余年的写作生涯中,他以超凡的想象力、深厚的文学底蕴和锐意变革的创新意识,突破前人窠臼,赋予武侠小说新的生命,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上。近半个世纪以来,古龙凭借《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陆小凤》、《七种武器》、《绝代双骄》、《欢乐英雄》等多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小说,非但征服了亿万读者,深远地影响到后来者的武侠创作,同时也引发了持续不断的影视改编热潮,长时间风靡中国乃至东南亚各地,历久不衰。而古龙亦由于在这些方面的巨大成就,被誉为与金庸并驾齐驱的两大武侠宗师。时至今日,仍有许多武侠/奇幻小说在重复模仿古龙的路子,更有不少影视作品,借古龙的金字招牌,不断创造收视高潮。和誉满天下的古龙小说一样,古龙影视同样魅力非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港台电影界就有“楚原+古龙+狄龙=卖座”的说法,古龙作品的改编电影也多次获得亚洲影展及台湾金马大奖,如根据《武林外史》改编的电影《孔雀王朝》就让楚原于1979年获亚洲最佳动作片导演奖,而徐克崛起江湖的处女作电视剧《金刀情侠》亦改编自《九月鹰飞》。更有甚者,上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歌星在东南亚登台,若不演唱《小李飞刀》一曲,观众便会大喝倒彩。而郑少秋等主演的《楚留香》系列电视剧当年在各地热播时万人空巷的盛况,至今仍为人所津津乐道。九十年代根据《流星·蝴蝶·剑》改编的《莲花争霸》与《剑啸江湖》,则奏响了中国武侠剧巅峰时期的最强音。古龙在70年代初才尝试电影与文学的互动,在萧十一郎中将蒙太奇笔法及结构运用到武侠小说,非他开先河;又从事编剧,并自创宝龙影业,把武侠文学的独特意韵与曲折故事带入电影,最终成就奇情武侠电影上世纪十数年的辉煌并深远影响几代人。古龙作词、施孝荣演唱的民歌《侠客》,意气风发,豪情万丈,被誉为词曲唱三绝,是台湾八十年代大热名曲。实际上,古龙为“武侠美学”理念的形成与“武侠文化”的推广作出的巨大贡献远不止此,其成就在中国的文学界与影视界都堪称伟大。古龙为人真诚,不拘小节,慷慨豪迈。美酒、佳人和阅读是他最大的爱好,但古龙最看重的,还是朋友。古龙博览群书,这为他的武侠世界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丰富的内涵;古龙又风流多情,他交往的女性虽多,但无一不是彼此吸引,真心相待;古龙交朋友更是率性而为,肝胆相照,三教九流,无所不包,常常呼朋引伴,纵酒狂歌。古龙是寂寞的,他悲天悯人的情怀和纷扰矛盾的世界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古龙又是幸运的,无数朋友和读者通过酒和书跟他走到了一起。1985年,古龙因再次酗酒,导致食道破裂,使原本就欠佳的身体雪上加霜,最终借酒解脱,于九月二十一日走完了他多姿多彩的传奇人生,享年48岁。 001:魔剑横空出世 湘南剑庄,位于衡阳市南郊二十里外,乃大宋最负盛名的铸剑世家。现任庄主名叫方浩,现年四十岁,一名铸剑奇才。十年前,方浩便开始策划打造一柄举世无双的宝剑。光是选材,取料便花费了整整十年功夫,可谓十年磨一剑。 四月初四。 今天的湘南剑庄比以往任何时候更热闹,这里聚满了来自三山五岳的英雄豪杰。 今天是方浩那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出炉的日子。任何人都乐于自己的杰作受到关注,作为方浩这样一名铸剑师,他的杰作当然就是宝剑了。因此,方浩特地请了武林各派人士前来参观他这把即将出炉的绝世好剑。 正午时分,预期中的宝剑出炉时间已到,方浩带领群豪浩浩荡荡地走到后院。 湘南剑庄后院非常宽敞,足以容纳数千人,俨然一个小广场。院中央搭了一座巨大的烘炉,数名庄丁正在炉底热汗如雨地添火加柴,呼呼燃烧的火苗烤得铁炉“哧哧”作响,炉顶不断地冒着青烟,所有人关注的绝世好剑此刻正在炉中焚炼。 柴,不停的在添加,火苗,一刻也未息过,焚炼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火炉,翘首以待。 方浩在旁边向大家解释,这把宝剑早于三个月前就已经铸好形状,由于宝剑的材料比较特殊,需要在火炉中焚炼九九八十一天,才能溶其精华。而火苗除了溶化这些材料的精华部分以外,另有一功。这些特殊材料可以吸收火的热量,并将其存蓄其中,形成一股神奇的力量。 方浩非常自信而又自豪的对大伙说:“我这把剑天生具备一种神奇的力量,即使武功低微的人拿起此剑,可以击败武功十倍于己的人,有如神助。这听起来好像有点不现实,甚至有点荒唐,但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一切皆有可能!” 听得大伙啧啧惊叹,对这把尚未出炉的宝剑神往不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火炉却没有看到任何动静。有人沉不住气了,问道:“方庄主,怎么还不行吗?什么时候才可以出炉?” 方浩说:“快了,快了,火侯一到,宝剑自动出炉,应该很快了。” 渐渐的,问的人越来越多,大家纷纷议论起来: “方庄主,不是说午时就出炉的吗?现在都差不多过了一个时辰了。” “是啊,你一直都说快了,可以‘快’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动静啊。” “该不会是出了什么叉子吧。” …… 方浩不停的向大伙点头致笑,“大家别急,就快了。”问面大家的疑问,方浩反反复复都是这一句话,这句话说得多了,方浩的神情明显有点慌张起来,额头微微可见细汗,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自己心里也没底了。 一个时辰过去了。 火炉腾热依旧,就是看不见宝剑出炉。终于有人不耐烦了,“哎,什么绝世好剑啊,连炉都出不了,我看有点言过其实了!嗨,咱们还是走吧,这样等下去,等到明年都不知道能不能出炉呢。” 方浩脸上挂不住了,特地请来天下豪杰参观宝剑,本意炫耀一下自己这把绝世好剑,哪知竟然出了这样的叉子,面子没有赚到,反而损尽! 方浩又慌又急地跑到火炉下,对正在添柴的庄丁吼道:“妈的,你们这些笨蛋,走开!走开!哪有你们这样添柴的?火都熄光了!哼,笨手笨脚的,让我来!” 方浩一把推开那几个庄丁,抓起木柴大把大把的往火炉里面丢。大伙的失望令他颜面尽丢,已经乱了方寸。 突然间,原本晴朗无云的天空飘过大片大片的乌云,将天空染成一片灰暗色。紧接着,一道闪电划过,“轰隆”一声巨响,平空打了炸雷。 大伙抬头看了看天空,嘀咕道:“他奶奶的,原本好好的天气就变就变!” 乌云越遮越多,闪电一道接一道闪过,雷声轰轰隆隆响个不停。但说来也怪,光见雷电交加,就是看不到一滴雨下。 大伙心中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啊?好像有点不正常啊! 就在这个时候,怪事又发生了,庄内突然涌进大量的蛇鼠蚁虫,黑压压的自墙头爬过,一波接一波地向院中涌过来。 大伙大惊,忙不迭的纷纷躲避。 也是活该出事,方浩有个最疼爱的小妾,叫叶非非,不幸被一条毒蛇咬中了大腿。蛇毒甚剧,叶非非当场毒发晕倒,危在旦夕。 方浩的儿子方海看见情况危急,便顾不得避嫌,上前抱起叶非非跑到空旷之处,扯烂叶非非的裤子,以口吮xi蛇毒。 正在拼命往炉底不停添柴的方浩无意中回过头来,刚好看到了这一幕。 方浩不明内情,看到自己的儿子抱着叶非非躺在地上,撕烂了叶非非的裤子,在叶非非雪白的大腿上拼命的“亲吻”,举止显得非常暧mei。 方浩正为宝剑迟迟不肯出炉而心烦气躁,猛然间看到这一幕,还道二人在行苟且之事,霎时间急怒攻心,怒吼一声,不由分说,跑过去将两人抓起丢入火炉中,活活烧死。 就在两人被丢进去的那一刹那,火炉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巨响声中,宝剑破炉而出,挟带着一股冲天彻地的杀气,天地也为之变色。那些蛇鼠蚁虫也因宝剑杀气所至,一瞬间纷纷毙命。 这一下变故突然,情形离奇,所有人都惊呆了。 传说中的上古神兵需用要以人祭剑,没想到在这里得到了验证!宝剑迟迟不肯出炉的原因原缘于此! 看到宝剑破炉而出,方浩激动得泪流满面,喃喃地道:“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了,嘿嘿,出来了!” 大伙定睛看去,这把十年磨成的绝世好剑原来不过是一块黑不溜秋的铁块,拙钝无锋,剑身闪动着一股赤暗色的红芒,散发着一股妖诡的气息。 方浩上前提起宝剑,怜爱的抚摸着,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宝剑啊宝剑,我整整炼了你十年,总算成功了!嘿嘿,什么干将莫邪,不足为奇,巨阙太阿,何足道哉!嘿嘿,嘿嘿,哈哈,哈哈!”方浩的眼睛渐渐泛红,脸上露出了邪恶而诡异的表情,与平时判若两人。 在场所有人都吓坏了,为这一幕人间悲剧吓坏了,也为这把宝剑这股妖异之气吓坏了。看到方浩狰狞的面目,每个人内心都充满了一股无穷的恐惧感,仿佛感觉方浩将这一把妖异的宝剑刺上了自己的脖子。 这把宝剑因此而名声大振,被世人喻为“魔剑”。 002:昨日繁华如梦 河南省开封市,古称“汴京”“东京”,“大梁”,是中国多个重要王朝的首都。战国时期,魏国建都于此,称“大梁”。并先后成为后梁,后晋,后汉及后周的国都。 北周大将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代后周称帝,建立宋朝(北宋),仍以汴京为首都,称为“东京”。北宋时期,汴梁城市结构突破了唐代长安“坊市”城市格局的束缚,再次走向空前繁荣,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最繁华的城市。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东京汴梁城“东华门外,市井最盛……凡饮食,时新花果,鱼虾鳖蟹,鹑兔脯腊,金玉珍玩,衣着,无非天下之奇。其品味若数十分,客要一二十味下酒,随索目下便有之。其岁时果瓜、蔬茹新上市,并茄瓠(一种葫芦,嫩时可食)之类,新出每对可直三五十千,诸阁纷争以贵价取之”。由此,汴京城的繁荣程度可见一斑。 汴京城西,老远可见矗立着一座气势辉宏的府第。但走近看时,会发觉这是一痤空府,巨大的铁门经过风雨的洗涤,早已锈迹斑斑。门边的大红漆柱由于蛀虫的光临而变得朽烂不堪。门口两尊原本威武雄猛的石狮拉耸着脑袋,威风不再,身上累累破损的痕迹似乎在感叹世事沧桑,人生无常。 铁门,漆柱,石狮,它们不会说话,但它们见证明了主人昔日的风光,也经历了今时的没落。 过往的行人经过此地时,无不投来敬仰而沉重的目光,更有甚者,长吁短叹一番,表达出对这里昔日主人的尊敬。 断壁残垣,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的凄凉,蛛网灰尘遍布的牌匾上依稀可以看见三个字——天波府。 天波府,这里就是赫赫有名有天波府,人人敬重的杨家将住所。 在北宋,杨家将的英雄事迹脍炙人口,无人不知。杨家将赤胆忠肝,为保卫祖国恪尽职守,前仆后继,他们的事迹不断走入传说、故事以及戏曲舞台,在社会民间广泛传播。这些传说和故事,把杨家将英勇战斗、牺牲的过程,叙述得十分详细和感人。例如七郎八虎闯幽州,金沙滩,两狼山,李陵碑,穆桂英大破天门阵……等等,一个个栩栩如生的爱国者形象,在世间广为流传,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以至分不清哪些是史实,哪些是演义和传说。 然而,所有的一切随着二十多年前杨家的灭门操斩,杨家将的英雄往事已成过眼云眼,湮灭于岁月长河中。天波府屹立不倒,但杨家将却不复存在。不过,他们的高风高节流芳百世,杨家将精神生生不息! 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在天波府门前站了很久,神情迷离,眼睛一直呆呆的盯着“天波府”这块牌匾,也不知道他内心在想些什么。 这位少年身着白色便装,简洁而朴素,给人一种非常干净的感觉。如果看清楚他的面容,哪怕只看一眼,保准可以让任何人留下永久而深刻的印象,因为这位少年长得实在太“霸道”了。用霸道两个字来形容一个人的外表可能有点不适合,甚至有点荒唐,但除了这两个字以外,委实想不出更加适合的词汇来形容。 只见他,眉利如剑,目疾若鹰,顾盼之际,威势逼人。这并不属于凶神恶煞的那种类型,但比起那些凶神恶煞的外表更具威慑力。这是一种气势,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势。浑然天成,无法模仿! 若仔细打量这位灰衣少年几眼,会发觉他其实生得非常清秀,只是由于他的气势太过慑人,从而让人忽略了他俊美的外表。 白衣少年喃喃地念道:“昨日蘩华如落叶,今朝人逝曲亦终,功名富贵似浮云,碧血丹心照汗青。”眼睛不知不觉有点湿湿的东西在涌动。 突然,白衣少年一个飞身跃过一丈来高的墙头,身子轻若柳絮飞飘,如大鹏展翅般掠入天波府内,双足落地无声。 如果有武林人士见到白衣少年耍的这手轻功,估计会吃惊得连眼珠子都瞪出来。因为这位白衣少年使出的是轻功中最难练的“乘云驾雾”。据说武林中近百年来仅有天山派前任掌门唐晓华大侠练成此等绝世轻功,自唐晓华逝世后,“乘云驾雾”这门轻功已成武学绝响。没想到这位英气逼人的白衣少年小小年纪就练成了这等绝世轻功,若此事传扬出去,可能整个武林都会引起轰动。 残风拂过,落叶纷飞,偌大的天波府显得异常宁静,不明种类的虫子不时“咕咕”叫上几声,在这份宁静中平添了一份凄凉。 积满落叶的地上杂草丛生,练武场上的兵器架上孤零零的插着一把铁枪,枪身已经锈迹斑斑,但枪尖依然锃光雪亮,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分外炫目。 白衣少年忍不住走过去拿起铁枪舞了个漂亮的枪花,长叹一声,将枪插回原位,一路走向大堂内厅。 突然间,白衣少年停了下来,眼睛盯着堂前的牌匾,苦笑一声:“无人楼?嘿嘿,这倒真是名副其实!” 原来牌匾上写着“无佞楼”三个字,但由于“佞”字油漆掉了一大半,只剩下半边“人”旁,乍一看颇似“无人楼”三个字。 白衣少年痴痴的站在那里,嘴里喃喃低语着,眼角流下了两行热泪。没有人知道他在低语些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而流泪,除了他本人以外。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和说话声。白衣少年回过神来,不欲让别人见到自己,当即双足一点地,身子如一抹轻烟般掠上横梁,闪入“无佞楼”牌匾后。伸出脑袋一看,只见厅中走进来两个人。俱四十多岁年纪,锦衣玉袍,气度雍然,显见身份显赫。一个白面无须,面目清瞿。一个面如锅底,豹头环眼,相貌威武。 003:祭奠忠良 两人手上拿了香纸,面色悲戚,在堂前灵位上点上香,烧着纸,对着灵位鞠躬,不胜嘘唏。 白衣少年心想:“今天是杨家二十二周年忌日,他们来奠祭的。”心中一阵感动:“杨家世代忠良,精忠报国,虽为皇帝猜忌,却得百姓爱戴,杨家列祖列宗泉下有知,想必也会欣慰了!” 只听黑脸中年人喃喃地道:“杨家的列位先辈,呼延庆前来看望你们了。文广大哥,小弟好生怀念你啊。呜呜,杨家被斩,国失栋梁,长城自毁,昏君无道啊!”说着,黑脸中年人的眼睛湿润了。他口中的文广大哥是指二十多年前威震天下的大宋三军统帅杨文广,杨文广与呼延庆系八拜之交,两人被宋人称为“传奇双帅”。 白衣少年心中一热:“原来他是忠义王呼延庆。” 呼家与杨家交情笃深,亲如一家,同为北宋王朝抵抗外敌的中流砥柱。数十年前,呼延庆的爹爹显山王呼延丕显曾助杨六郎洗雪冤情,擒下害死杨业父子的元凶潘美,在当时成为佳话。二十多年前,呼延庆与杨文广合兵,横扫西夏南唐,威慑北辽,名震天下,呼杨两家向来被誉为朝廷的左膀右臂。而今,时过境迁,呼家虽在,杨家却亡。左膀断,右臂焉能不悲? 白衣少年知道了呼延庆的身份,心神激动,几乎忍不住要跳下来相认,但又强行忍住。 白脸中年人也长声叹道:“杨家将赤胆忠肝,精忠报国,碧血丹心,天地可表啊!你们走了,谁来保卫边疆?谁来抵抗蛮夷?如今朝中奸贼当道,将才能凋零,处处向鞑子低头,年年缴纳岁币,国之耻辱,人之悲哀矣!哎,看来大宋没有灭亡在鞑子手上,迟早会灭亡在昏君自己手上啊!” 两人哀悼了好一阵子,呼延庆说:“柴王爷,咱们走吧,蔡京童贯那班狗贼处处盯住咱们,若知道我们前来这里吊唁,只怕又要拿来说事了。” “柴王爷?云南王柴贵?”白衣少年顿时明白了白脸中年人的身份。柴贵原是后周皇帝周世宗柴荣的后代。柴荣英年早逝,其结拜兄弟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取代柴家称帝,建立大宋。出于对柴家的愧疚,赵匡胤封柴荣之子为云南王,世袭王位。柴家与杨家也颇有渊源,数十年前柴家郡主与杨六郎相爱,演绎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其男才女貌,珠联璧合,羡煞了天下男女,他们的婚姻被公认为宋朝历史上最美满的一桩婚姻。 柴贵脸有怒色,“他奶奶的,蔡京童贯那班狗贼,把朝廷弄得乌烟瘴气,终有一天会遭天打雷劈的!” 呼延庆苦笑一声:“柴王爷,当今圣上只知道寻欢作乐,荒废朝政,只听得见蔡京童贯他们的话,你有什么法子?迫于蔡京六贼的压力,为数不多的忠良之士都选择了明哲保身,前来杨家吊唁的人越来越少,咱们两人现在可是处于风口浪尖啊。” 柴贵犹未解恨的痛骂了蔡京童贯等人一顿。两人正准备离开时,门口传来一阵喧闹,一大帮人涌进天波府,老远便传来一阵阴险的笑声:“两位王爷,这么好的兴致前来杨家吊唁?此事若被皇上知道,恐怕皇上会不高兴啊。” 奸笑声中,一群侍卫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位白白胖胖的中年人走进来。这位白白胖胖的中年人长得非常有意思,单一的看五官,都生得颇为精致。但这些精致的五官凑合在一起,却显得很不协调,给人一种猥亵奸诈的感觉。白白净净的脸庞充满了一股晦暗颓废的气息,想必长期浸泡于酒色之中。这付模样,只消看一眼,很容易引起别人揍人的冲动。仿佛他额头上印有鲜明的“我欠揍”三个字,让人看了极度不爽。 这位看起来奸诈猥琐的仁兄打扮也非常特别,浑身珠光宝气,脖子上那条硕大的纯金项链故意露在衣服外面,散发出夺目的光芒,好似向人炫耀着他的财富。腰间吊着一块翡翠玉佩,随着走路之际一颤一颤,玉佩服柔顺的色泽告诉别人,这是一块价值不菲的玉佩。双手十指上还套着十块玉斑指。斑指非常漂亮,但十个手指头看起来却不怎么样,被斑指这样紧紧的套住,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别的什么。总之,这一身的珠宝并没有让他显得多么的贵气,反而给人一种很俗气的感觉。 看到这位一脸奸相的仁兄,呼延庆和柴贵脸色微变,但很快就镇定下来。柴贵冷笑一声:“蔡丞相可真是看得起我们两个啊,随时都不忘记紧紧的盯住,嘿嘿!” “蔡丞相?蔡京?原来是这个狗贼!”牌匾后面的白衣少年脸上闪过一丝怒气。 蔡京皮笑肉不笑地道:“两位王爷,我知道你们两家跟杨家交情深厚,出于私交,前来吊唁一下倒也无可厚非。但希望两位王爷搞清楚,杨家当年勾结西夏,意图谋反,犯的可是滔天大罪。你们身为朝廷命官,竟然公然前来吊唁一家反贼,嘿嘿,只怕……” “放你妈的屁!谁说杨家是反贼了?”呼延庆和柴贵忍不住怒骂出来。 蔡京深得皇上宠爱,何曾有人敢当面骂他?蔡京讯速拉下脸来,对着众侍卫喝道:“他们两人祭拜反贼,罪同造反。来人啊,将他们拿下!” 众侍卫呼拉围上前,将呼延庆和柴贵团团围住核心。 呼延庆虎目一瞪,厉声吼道:“我们是朝廷受命王爷,谁敢动我?” 众侍卫面面相觑,迟疑不决。 蔡京也叫道:“王爷犯法,与庶民同罪!小的们,拿下他们,皇上那里自有我作主张!” 众侍卫虽然受命于蔡京,但平日对两位王爷也颇为敬重,从内心来说,对两位王爷祭拜杨家将的举动深感钦佩。但是他们吃的是官饭,上司有令,下属岂敢不从? 众侍卫对呼延庆和柴贵一拱手道:“两位王爷,我们是奉命行事,得罪了!” 呼延庆大怒,霍地从腰中抽出宝剑,喝一声:“谁敢上来我就杀了谁!” 众侍卫见呼延庆动了真怒,心里也害怕起来。柴贵乃一文官,倒也罢了,呼延庆却是武将,他的本领汴京城人人尽知,谁敢上前抓他的话,只怕倒霉的只会是自己。 004:自打自骂 蔡京见众侍卫迟迟未动,发起火来:“妈的,快上啊!再不上,军法处治!啊……哎哟……”蔡京的话最终以惨叫声收场。因为他双脚膝盖上突然莫明其妙的一麻,好似被什么物事击中,直痛得蔡京揪心彻骨,膝盖跟着一曲,情不自禁的跪了下来。而跪的方向,刚好面对着杨家将的灵位。 众侍卫吃了一惊,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变故,傻傻的愣在当场,一时之间忘了上前捉拿呼延庆和柴贵,也忘记了上前扶持蔡京。 蔡京骂骂咧咧的爬起身,对着众侍卫破口大骂:“妈的,你们是死人啊!啊……哎哟……”情况跟刚才一模一样,一样的膝盖骤然一麻,一样的以惨叫声告终,一样的姿势跪拜下去。 一次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偶然,但同样的情形发生了两次,那就有点不正常了。问题就是,明明没有人袭击蔡京,他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自行跌倒跪拜?只有一种解释——有鬼! 这里是天波府,今天刚好是杨家操斩二十二周年忌日,而刚才蔡京又在这里诋毁杨家将,说杨家将是反贼。以此推理,应该是杨家将在九泉之下气不过蔡京在此胡言乱语,所以显灵,对蔡京略惩小戒。对于向来迷信的宋人来说,唯有这样的解释才合情合理。不然,何以蔡京跪拜的地方不是别的,偏偏是杨家的灵位? 众侍卫傻了,蔡京也吓傻了。 柴贵大喝一声:“蔡京,你的大限到了!你竟敢来天波府撒野,在此口出污言,杨家将最恨奸臣贼子了!看吧,杨家将作了鬼都不放过你!” 本就疑心杨家将显灵的蔡京吓得魂不附身,对着杨家灵位拼命的叩起头来,说话的声音也因为过度的恐惧而变了腔调,似鬼哭,似狗嚎,“杨家的各位先辈,蔡京无知,冒犯到你们了!我该死!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们饶了我这条狗命!”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忏悔,蔡京说话之际左右开弓,自打了数十下耳光,直打得自己猪头熊眼,鼻血长流。 蔡京的这一番自责似乎收到了点效果,最少刚才莫明其妙的腿麻,跪倒的情形没有再次发生。 蔡京越发相信是杨家将显灵了,也越发相信自己的“诚心忏悔”感动了正直善良的杨家将。于是乎,耳光打得更加起劲了,左右开弓,上下其手,仿佛打的不是自己的脸,而不过是一张猪脸或者狗脸。而且,自打耳光的同时,还不忘大骂自己,什么“狼心狗肺”“禽shòu不如”“卑鄙无耻”……总之,所有恶毒的,难听的,肮脏的语言尽数骂在自己身上。 蔡京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骂自己越凶,显灵杨家将对自己的诚心忏悔就越满意。只要杨家将一满意,自己就可以保住一条小命。只要能保住小命,就算骂得再难听,打得再凶,又有何妨?反正,他蔡京赚了! 蔡京生平从来没有被人打过,今天算是第一次开张了。不过,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第一个打自己的人不是别人,居然是他自己,而且纯属自愿。光凭这一点,他蔡京可能说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足以载入史册。只是不知道他自己会不会感到这是一件伟大而光荣的事情呢? 看着蔡京对着自己又打又骂,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鄙夷的神色。这就是这等趋炎附势之徒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事都作得出来。可以把自己骂成这样,打成这样,他还有什么事情作不出来? 半空中突然响起一声炸雷似的声音:“滚!” 这个声音不是出自呼延庆,也不是出自柴贵,更不是出自己方这帮人,是谁的声音? 理所当然,这应该是杨家将显灵的声音了。 “滚”字并不怎么好听,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喜欢听别人叫自己滚。但是,这个“滚”字落入蔡京耳中无异于世界上最动人的天籁之音。蔡京大喜,他知道经过自己一番“努力”的表现,自己的小命总算保住了。于是对着杨家的灵位千恩万谢的“怦怦怦”连叩几个响头,夹起尾巴灰溜溜的就逃了。 自此,蔡京悟出了很多作人的道理。比如,该骂自己时,骂,拼命的骂,像骂狗一样骂。该打自己时,打,用力的打,往死里打。如果打骂自己能换来更大的利益的话,打骂自己又有何妨? 经过此次天波府一行,蔡京更加成熟了,为人处事也更加老练了,众望所归的成为北宋后期六贼之首,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蔡京走后,呼延庆和柴贵也随之散去,偌大的天波府再次恢复宁静。白衣少年从牌匾后跳出来,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只有他才知道,刚才并非杨家将显灵,不过是他略施手段,惩罚蔡京而已。 对着杨家将灵位祭拜一番之后,白衣少年也离开了。 天波府闹鬼,杨家将显灵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汴京城,家喻户晓,童叟皆知。有趣的是,忠义王呼延庆和云南王柴贵前来天波府吊唁的事情并没有受到朝廷的追究。徽宗皇帝反而下了特赦令,充许百姓前往天波府拜祭,朝廷方面不再追究责任。至于朝廷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丞相蔡京可能最清楚了。 从此,前往天波府膜拜吊唁的百姓络绎不绝。即使平日,无论文人墨客还是江湖豪侠,总喜欢到天波府观光一番,缅怀杨家将英勇抗战的英雄事迹。天波府也因此沦为汴京城最受欢迎的旅游观光场所,直至北宋灭亡,天波府才毁于硝烟战乱之中。 。。。。。。。。。。。。。。。。。。。。。。。。。。 关于历史问题,必须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历史上是否有呼延庆其人有待考证,但呼家将与杨家将的故事脍炙人口,民间流传甚广,至于民间传说与历史是否有出入,反而不再重要了。依民间传说,呼延庆与蔡京,宋徽宗赵佶不可能在同一个年代。但本书写的是杨家将后人的故事片,杨家将自杨文广以后鲜为人知,因此不得已将主角设定为杨文广的儿子,以增强其趣味性。而本书历史时期又安排在宋政和,宣和年间,这历史年代就有点矛盾了,严重脱节。我些问题我自己也知道,但我想说的是,本书并不是以历史为主,希望朋友们不要介意太多。 005:先敬罗衣后敬人 从天波府出来后,白衣少年随意逛街。路过一家酒店时,随风飘来的酒香味钻入他鼻中,致命地诱huò着他的胃袋。白衣少年忍不住吞了几口馋涎,信步踏入酒店。 这家酒店装修气派,招牌醒目,地处闹市黄金地段,生意非常兴隆。来这里的顾客都有一个共同点,衣冠楚楚,非富即贵。对于那些穷苦的百姓来说,这种豪华气派的场只会由衷的令他们觉得恐惧,望而生畏。能进ru这种场所,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当每一个客人进ru这座酒店时,腰肝子似乎比平常挺得更直了,人也更加精神百倍,看人的眼光也是一种傲慢的斜视,仿佛无声地炫耀着自己尊贵的身份。 不过,有些不安于生活现状的普通人家的闺女涂着劣质胭脂,穿着一身得体的衣服,怀里揣着辛辛苦苦几个月卖菜得来的银子,以一种高贵的姿态款款迈入这家酒店,尽管内心有如割肉般剧痛,表面上却非常豪气的甩出一大把银子,点上一桌丰盛的酒菜,以显示自己的尊贵。当然,她们这样作的目的只是试图钓到一个金龟婿。 白衣少年容貌俊美,气质超群,在众多客人当中颇似鹤立鸡群,引来了大家的频频注目。尤其是那些年青女子,眼睛顿时明亮了起来。不少女客心中都在打小九九,该想个什么法子上前与他搭讪。找男朋友嘛,要么找有钱的,要么找长得帅的! 这位白衣少年来自西夏,名叫李爱广,乃西夏赫赫有名羽林军大统领,这是他首次踏中原大地。中原的一切事物,都令他感到新鲜奇特,包括杯中的小米酒和盘中的辣椒。 空气中突然飘来一股清爽的气味,沁人肺腑。李爱广抬头一看,店中进来一个青衣小帽的少年,这股气味正是由青衣少年身上所发。 有点显得不对称的是,这位青衣少年衣衫陈旧,到处都是缺口,那顶帽子也已经洗得发白,估计最少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要不是一身衣服还算干净的话,这位青衣少年活脱脱的便像一个小乞丐。 李爱广细看两眼,觉得这位青衣少年眼睛清澈明亮,五官也非常清秀。可惜的是,因为他身上的衣衫太过破旧,掩盖了他身上的俊美和气质。 看来,人靠衣装这句话还是蛮有道理的。 李爱广笑了,他看出来了这位青衣少年其实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一个姑娘家单身行走诸多不便,扮个男装,倒是方便得多。李爱广见怪不怪,只是暗暗好笑:“这等拙劣的易容术也能掩人耳目么?瞧他神情,好像对自己的易容术非常自得,呵呵。” 店中客人大多都衣冠楚楚,唯独这位青衣少年衣衫褴褛,反而显得与众不同,非常抢眼。店小二阅人颇多,一看就知道这位青衣少年是个没钱的主儿。但人家既然进了店里,总不能以“看你就像没钱”为由赶人家走吧。一个个只装作没有看到,谁也不上前招呼青衣少年。 青衣少年坐了半天,没见一个人来招呼自己,不由心中大怒,“砰”的一拍桌子,大声喝道:“小二!”声音响亮而清脆,惊动了满堂客人。 众人看在眼里,心里都明白了几分。老掌柜见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开店作生意最重要是形象要好,倘若让大家都觉得你先敬罗衣后敬人,于形象方面大大有损,谁还愿意光顾?掌柜赶紧对众小二一使眼色。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二赶紧迎上前,期期艾艾的说:“客官,你,你……”你了半天,便没了下文。他本就看不起青衣少年,本想说:“你有钱吗?你吃得起吗?”但这样的话只能在心里想,是不可以说出口的。很显然,这位小二年纪尚幼,不太晓得随机应变。 一位年纪较大的小二较为机机警,一看气氛不对,赶紧抢过来,说:“客官,你要吃点什么?”顿了顿,又说:“如果你要吃那些便宜的粉面之类的小吃的话,那可对不住了,本店没有这些东西。”他也认准青衣少年是个没钱的人,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你这个样子只配去街边吃便宜的小吃,吃不起我们店里的很贵的大吃! 小二拐弯抹角这样说,也是希望青衣少年能知难而退。 青衣少年的脸“刷”的一下被激得通红,“霍”的从腰间掏出一个锦囊,啪的一声丢上桌上,厉声怒喝道:“瞎了眼的奴才,你怕我没钱给么?”一阵稀里哗啦声响,锦囊内滚出一件件物事,有黄澄澄的金元宝,绿幽幽的翡翠玉,雪亮透明的珍珠,无一不是价值不菲的宝物。 满堂客人的眼光再一次被吸引过来,有人情不自禁发出惊叹声,也有人大吞口水,神色羡慕。 两位小二惊呆了,没料到自己认定的乞丐竟有那么多的财宝。两人显然还没有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傻傻的盯着满桌的金银珠宝,眼睛都直了。大概打娘胎起,两人从小加起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银珠宝。 这时候,老掌柜不失时机的走过来,指着小二一顿大骂:“你们两个混蛋!有你们这样招呼客人的吗?进门就是客,千万别以貌取人!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端茶!”老掌柜一脸怒气,脸上不失一付“大义凛然”之气。 有客人心想:“这掌柜倒是一个明白事理的人。” 两位小二如梦初醒,手脚突然间变得麻利起来,只一转眼功夫,便端上了热腾腾的香茶,表情也变得非常殷勤,带着献媚的笑容。 转过头,老掌柜马上换上一付和蔼可亲的笑脸,声音也变得格外温柔动听:“公子息怒!他们都是一些乡下粗人,没见过世面。你老人家尊贵之躯,犯不着跟这些低三下四的乡下人一般见识。” 青衣少年毫不领情,冷笑道:“乡下人怎么了?我也是个乡下人。乡下人就低三下四么?你自己还不是一个乡下人?这么说你认为你自己是一个低三下四的人么?” 老掌柜马屁拍到马腿上,碰了一鼻子灰,难堪得要命,红着老脸,讪讪的笑:“是,是。”不知道他说是的意思是说“公子你说得对”还是承认自己是一个低三下四的人。 青衣少年余怒未息,冷冷的说:“他们没见过世面,不会招呼客人,那么你自己呢?我刚刚坐了半天,没一个人招呼我,你敢说你就没有看到么?你嫌我穿得寒酸,怕我没钱给是吧!现在呢,看到我有钱了,就知道来献殷勤了。真是个势利小人!还装腔作势去骂别人,真是虚伪!恶心!” 掌柜老脸红得像一块臭猪肝,心中暗暗叫苦:“我的妈呀,碰上千古难缠的角色了。”难能可贵的是,掌柜脸上笑容灿烂依旧,头点得像鸡啄米,唯唯诺诺的应着:“是,是,公子教训得对!小的以后不敢了!一定改正!一定改正!” 青衣少年神色凛然,说得义正辞严,而老掌柜则点头哈腰,唯唯称是,而且又自称小的,俨然作错了事的小孩子一般。这情形,就像一位年迈的老爷爷正在教训一个顽逆的小孙子一般。只是青衣少年最多十七八岁,而老掌柜则山羊胡子一大把,倒像是一位“年幼的爷爷”正在教训一个“年迈的孙子”,显得非常滑稽。难怪世人说有钱的是爷爷没钱的是孙子,看来此话一点也不为过。 006:如此谦虚 青衣少年发了一顿脾气,见掌柜逆来顺受的忍着,气也渐渐消了。瞪了老掌柜一眼,说:“酒,要醇的,菜,上最好的,钱,不是问题。” 掌柜战战兢兢的点着头,心里却笑开了花,心中暗自算盘着这次又大赚了一笔,看来这顿骂挨得也值了。 不消片刻,酒菜陆续端上。青衣少年自斟自饮,神情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之情。 店里又进来两位客人,一胖一瘦,两人都穿一身劲装疾服,神情之中充满了骠悍之气,一看就知道是行走江湖之人,随身还带了包袱,想心里面装了刀刃之类的兵器。胖瘦二汉找了座位坐下,一边有意无意的向青衣少年瞟去几眼。青衣少年只是饮酒,浑然不觉。 无意中,青衣少年眼光从李爱广身上瞟过,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李爱广一身白衣,很朴素,但却非常干净,也非常合身。不过,这身朴素的着装不但没有令他显得寒酸俗气,反而更显一股英姿豪迈之气。剑眉虎目,不怒而威,五官俊秀,但不失阳刚本色。眉宇之间,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威仪,双目顾盼之际,威势逼人。 青衣少年从心底喝彩一声:“好个气派!”心中对李爱广大生好感。 李爱广见青衣少年在打量自己,神情友善,向青衣少年点头微微一笑。 青衣少年看到李爱广对自己微笑,心中一热,叫道:“大哥,一人喝酒未免无趣,不如一起喝一杯如何?” 李爱广生性洒脱,喜好结交朋友,点头笑道:“好啊,你过来吧。” 青衣少年大喜,立即舍下满桌山珍海味,过来李爱广这边坐下。 两人喝了一杯,李爱广笑了笑:“你放着那边的大鱼大肉不吃,却跑来我这里吃清汤素菜,不可惜么?” 青衣少年笑道:“和自己看起顺眼的人一起喝酒,即便是清汤素菜,也胜过那些山珍海味。” 李爱广哈哈一笑:“冲着你这句话,我要和你干一杯。” 青衣少年笑道:“来啊,谁怕谁啊!”两人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李爱广心中称奇,这位“青衣少年”性情豪迈,颇合自己的胃口。虽然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不过李爱广并不点破,只装作不知,他生长于西夏,男女之别没有宋人那么严肃,所以,他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酒过三巡,两人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两人性情相投,话语投机,聊得非常开心,大有相见恨晚之意。通过姓名,青衣少年叫陆云。不过,两人都没有问对方的来历,江湖多忌讳,冒然问人家的来历是犯忌讳的。所以,两人也都没有问起。 李爱广嘴角向胖瘦二汉那边一动,说:“陆云,你可能有麻烦。” 陆云不屑的说:“小小毛贼,不足挂齿。” 李爱广笑道:“看样子你练过几手,有点功夫是吧。” 陆云脸有骄傲之色,说:“岂止练过两手,不瞒你说,我是个武林高手。” 估计这个陆云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自己夸自己,未免显得脸皮太厚。男孩子倒也罢了,而陆云却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姑娘家,一个姑娘家脸皮厚到自己夸自己而不脸红的那就实在少之又少了。不过,李爱广却喜欢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不虚伪,不做作,跟这样的人打道让人感觉很轻松。 李爱广笑着说:“哦,原来你是武林高手啊,那真是失敬了!哎,有机会教我几招。” 李爱广本是说笑,陆云却信以为真,说:“嗯,教你几招也未尝不可,只是要看你吃不吃得了苦头。” 李爱广无语了,心想:“我乃堂堂西夏羽林军大统领,你以为真需要你教我武功?跟你开玩笑叫,傻丫头!” 当然,这话还得憋在心里,脸上还不得不挤出一丝“感激”的微笑,嘴巴还得说出“谢谢”两个字。除了这两个字,李爱广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陆云问道:“李大哥,我看你气派非凡,是不是也练过几天武功?” 李爱广谦虚的说:“练过几天,练的都是一些三脚猫的功夫,不值一提。” “嗯,我想也是。”陆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李爱广差一点从凳上摔到地下。如果自己练的当真是三脚猫功夫的话,可以断定,三脚猫功夫与绝顶武功的意思将会颠倒过来。 他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陆云面前最好不要谦虚。 陆云非常认真的说:“李大哥,看得出来,你是一块练武的好材料。问题只是,你缺少一个明师的指点,就好像千里马碰不上伯乐,以致埋没了你这块良质美玉。但是现在,这个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你遇上我了。” 陆云的这份语气,无疑在说:我就是天下最好的名师,碰上我,你真走运! 李爱广瞪大了眼睛,他的眼珠子差点要掉下来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姑娘家。如果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的话,可以断定,绝对不是病死或者累死什么的,肯定是被活活气死的!当然了,也不否认,跟陆云这样的人在一起倒是蛮有趣的。 李爱广端起酒杯,有意转移话题:“来,先喝酒。别的以后再说。” 陆云却认真起来,语气坚决:“慢来,喝酒事小,拜师学艺事大。你要知道,千金易得,名师难求啊。”看来,这小妮子铁了心想收李爱广作徒弟。 李爱广寻思:“看来,必须打击她一下,不然她真不知天高地厚。”故作沉思状,说:“这个么,我是很愿意跟你学武功……” 陆云听了,眉开眼笑,有点飘飘然起来。 “只是,”李爱广接着说:“我有个奇怪的规矩,我不跟女人学武功。”说完,李爱广似笑非笑的看着陆云。 陆云的脸“刷”的一个红过了耳根子,神情狼狈,讪讪的,有点羞涩,低下头,不好意思的说:“原来你看出来了。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听她语气,好像有点不甘心。我的易容术那么高明,你也能看出来? 007:三个破绽 李爱广心中暗笑,毫不客气的指出来:“第一,你的着装不像,你故意穿一身破烂的衣服,本来是想打算打扮成一个邋遢肮脏的小乞丐是吧?只是,你犯了一个错误。” “什么错误?”陆云问。 “那就是你的衣服洗得太干净了。”李爱广说:“你见过那么干净的乞丐吗?没有吧。第二,你身上的气味,你几时见过男人身上有那么香的味道的?” 陆云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作声不得。 李爱广咳了一声,说:“第三。” 陆云沮丧的叫道:“还有第三?”心中懊恼得要命,易容术可是自己引以为傲的长项啊,有那么多缺点吗?所有的自信在这一刻全都跑到爪哇国去了。 李爱广非常严肃的说:“当然有,这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有,男人的喉咙总是会突出来,我们西北人把那个突出来的结叫喉结,而这个喉结只有男人才有,女人是不会有的。” 陆云垂头丧气,一直以来,她对自己的易容术非常自信,甚至引以为傲,没料到落到李爱广眼里全是缺点,好像一文都不值一般,这令陆云脸上大感无光。 陆云仍不服气,兀自嘴硬:“你只是误打误撞看出来罢了。为什么别人都看不出来?说明我易容术还算过得去嘛。” 李爱广笑道:“那是因为我比别人都聪明啊。”在陆云的感染下,李爱广的脸皮也变厚了,不知不觉学起了自吹自擂。嘿嘿,这种感觉还不错! 陆云给了李爱广一个大白眼,刮了刮脸,故作不屑的说:“羞,羞,羞,自己夸自己。”看来,这位陆大小姐的记性也不怎么好,怎么说李爱广自卖自夸也是跟她学的。 李爱广呵呵笑道:“事实都摆在眼前呢,为什么别人看不出来而我偏偏看得出来?不是我比别人聪明又是怎的?对了,有一件事我忘记告诉你了,因为我这个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所以别人送我一个外号叫‘小孔明’,呵呵。” 李爱广开始天花乱坠吹起牛来。很奇怪,原来吹牛也可以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快乐。当然,话又说回来,开玩笑式的吹牛可以自娱自乐,也可以给别人带来快乐,如果一味的死吹牛,不带一点玩笑成份的话,则会让人心生厌恶。相信没有几个人喜欢吹死牛皮说假话的人。 “哦,”陆云一本正经的双手一拱,说:“原来是小孔明先生,失敬!失敬!”她嘴巴说“失敬”,然而那“嗤之以鼻”的表情哪里有半点“敬”的味道,倒像在说:“你脸皮如此之厚实,吹牛如此之厉害,失敬!失敬!” 也不知李爱广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居然毫不客气的收了,笑眯眯的坦然受之,还冒出一句:“知道就好,知道就好。”陆云差点晕倒。 陆云看起来非常郁闷,喝一口酒,叹一口气:“哎,千里马不常有,伯乐也不常有,如今伯乐碰上了千里马,可是……”。原来她在为李爱广不肯拜她为师一事感到惋惜。 李爱广为她的孩子气感到好笑,打趣道:“没关系呀,你武功那么高,我跟你在一起又不会被别人欺负,还用学什么武功?” 陆云叹道:“我保护得了你一时,保护不了你一世,总不能天天守在你身边吧。对了,你去哪里?” 李爱广答道:“我想去江南逛逛。” “江南?”陆云眼睛一亮,“你也去江南?真巧,我也打算去江南玩玩呢。” 末了,陆云补充一句:“既然咱们同路,我就可以一路保护你了,不必担心别人欺负你了。” 陆云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李爱广,只让李爱广苦笑不得,纳闷的想:“难道我的样子看起来就那么软弱可欺么?”他一向自负气度过人,慑人于无形之中,此时自信心也不大不小受到了一点打击。 陆云说道:“李大哥,最近江南发生了一件大事,衡阳湘南剑庄庄主方浩炼成了一把魔剑,你知道么?” “魔剑?”李爱广满脸迷茫之色:“我不知道,没听说过。” “你连魔剑都不知道?”陆云脸上露出了很难置信的表情,好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 李爱广一脸茫然:“我是真的不知道。哦,我是从大西北来的,对中原的事情不太熟悉。” 陆云恍然大悟道:“哦,原来如此,难怪你不知道了。” 李爱广问:“这个魔剑是什么玩意?” 陆云说:“魔剑是衡阳湘南剑庄庄主方浩最近炼成的一把神兵,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这把剑有点邪门,所以被称为魔剑了。” 李爱广饶有兴趣地问:“哦?怎么个邪法?” 陆云说:“这把剑仿佛被邪恶的魔王诅咒过,拥有一种神奇而邪恶的力量,据说这把剑是用方浩最爱的小妾和他儿子的性命炼就而成,你说这算不算邪?” 李爱广觉得奇怪:“方浩为什么会用他的小妾和儿子去炼剑?” 陆云说:“这个我也不知道了,想必是魔剑太邪的原因,以致方浩心智失常,才作出这等千古傻事吧。” 李爱广“哦”了一声。 陆云冲着李爱广眨了眨眼,神秘兮兮地道:“你知道我去江南干什么吗?” 李爱广笑了笑:“我又不是你肚子的蛔虫,我怎么知道?” 陆云笑道:“告诉你,我打算去买这把魔剑呢。方浩炼成了这把宝剑,却因此失去了最亲和最爱的人,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一把不祥之剑,非自己所能驾驭,因此有意让出此剑,便广发武林贴,将于八月十五举办一场‘观剑大会’,把算把此剑让给有能之士。当然了,也会收一点定金。这个观剑大会其实就是一场比武竟技大会,谁的本领高强,谁就可以最终取得魔剑。” 李爱广觉得奇怪,“既然是这么一把不祥的宝剑,别人又怎么会有兴趣?” 陆云笑道:“这个你就不知道了,虽然这把剑有点邪门,但是它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即使武功平庸的人拿起魔剑,也能打败武功十倍于已之人,有如神助。取得魔剑,无异于天下无敌。所以,武林中几乎人人都在觊觎这把魔剑。” 李爱广这才明白过来,心想:“看来学武之人都渴望天下无敌。” 008:暗中保护 人逢喜事精神爽,酒逢知已千杯少。所以,店里的酒可就糟秧了,一缸接一缸承上来,最后,尽数倒入两人肚中。两个人的酒量也好得出奇,一直不分胜负。陆云虽然一介女流,但论酒量绝对巾帼不让须眉。李爱广暗自佩服。 这一喝,直到太阳西下,最后,由于两人“肚量”有限,才不得不罢休。 这是一家集客栈酒家于一体的综合性酒楼,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镇上独家经营。基于这样的事实,两人也没有选择,只能在这里打尖。老掌柜经过陆云一番“爷爷式”的教导之后,也变得脱胎换骨,看到这样的情形,不消吩咐也知道该怎么作了,开房间,送热水,递毛巾,照顾得无微不至。敢打赌,就算他亲爷爷,也没有这样殷勤的服侍过。 入夜,李爱广没有一丝睡意,轻轻的把窗户打开一条小缝,观赏夜色。 这是一家传统的四合小院,四周是供人住宿的房间,中间则是小院场子。陆云的房间在李爱广斜对面,被小院场子隔开。 夜色越来越浓,李爱广正准备休息时,突然听到“吱”的一声,原来是对面的陆云把窗户打开了。陆云把脑袋伸出窗外,自言自语道:“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时。我身上有那么多财宝,要小心为上了。” 陆云在窗前站了一会,似乎感觉很无趣,忍不住从腰间的锦囊内掏出一颗夜明珠玩耍起来。夜明珠流光溢彩,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黑暗的夜空也仿佛因为有了这一颗夜明珠而充满了生气。陆云越玩越觉得有趣,先后从锦囊中拿出玉器,玛瑙逐一玩耍起来。这锦囊内的珠宝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估计买下整个汴京城应该不成问题。 时间一长,陆云打起了呵欠,看来有点累了。陆云草草收起珠宝,把锦囊随随便便往腰间一别,一头倒在床上,睡了过去。不久,便响起了鼾声。 这陆云也实在太大意了,居然连窗户也忘记关上。如果有小偷,后果很严重! 夜空中响起了衣袂破空的声音,两个黑衣夜行人如风般飘入小院中,正是白天所见的那胖瘦二汉。胖子向瘦子打了个手势,示意瘦子入内,而自己则在外面把风。瘦子的轻功颇有造诣,双足一点,身子如一抹烟般飘入陆云的房间。 瘦子并没有马上动手,他摒住呼吸,静静的站在房中,不敢大意,他怕陆云装睡,如果这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圈套那可不妙了。瘦子的耐性非常好,差不多站了两炷香的功夫,待看到陆云鼾声均匀,呼吸平稳,便确信陆云真的睡着了。瘦子蹑手蹑脚摸到床边,手轻轻的伸向陆云腰间的锦囊。手刚碰上锦囊,瘦子心中一阵狂跳,这倾国倾城的财宝很快就是自己的了! 这个时候,陆云突然一声大喝:“干什么?” 瘦子大惊,果然中计了!不及细想,一个箭步跃出窗外。这时,房内又传来陆云的声音:“妈的,我给你吃给你穿,你却跑去偷男人,我打断你的腿!”骂声过后,又传来一阵鼾声。 虚惊一场!原来他在梦中与别人争风吃醋!瘦子马上停下身来,脸上一阵发烧。 胖子在另一边不停的比划着手脚,夜里看不到他的表情,从指手舞脚的频率来看,应该是在骂瘦子胆小。如果不是在作贼的话,他可能早就一脚踢破了瘦子的屁股。 瘦子重新掠入房中,手再次摸向陆云的锦囊。刚好此时,陆云翻了个身,把锦囊压在身下,口中还喃喃梦呓:“这酒真香!这羊肉好肥!” 瘦子气得暗暗骂娘,锦囊已被压在身下,要偷看来是很难了。看样子,必须狠一点,该明抢了。瘦子眼里射出一束凶光,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向陆云猛ci下去。 对面,李爱广也出手了。手一抖动,两枚铜钱疾射而出。钱如流星,嗖呼即至。一枚打向胖子,一枚打向瘦子。几乎同一时间,两人一起中招。胖子被打中了嘴巴,铜钱打落了满口牙齿。胖子捂住嘴,只痛个半死,但又不敢发出半点声音。瘦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被打中了膝关节。瘦子脚一麻,不由自主的单膝跪倒。这个动作有点意思,很像瘦子正在向陆云行叩拜大礼。 两人大惊失色,只道中了陆云的圈套,两人马上拿出了他们的看家本领,夹起尾巴逃命去也。 胖瘦二汉一走,陆云“霍”地从床上一跃而起,捡起地上的那一枚铜钱,满脸惊讶之色。原来她真是装睡的,在演“引鳖入瓮”的好戏,但是她显然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陆云把头伸出窗外,轻喝一声:“谁?” 没有一点动静。 陆云更加惊疑不定,神色开始慌乱起来,赶紧关上了窗户。 对面的李爱广一阵偷笑,轻轻的说:“是我,一个你想要保护的人。”猜想陆云此刻不明敌我,一定紧张得要命,那付样子一定好笑极了。 次日,李爱广起了个大早,但是陆云比他起得更早。陆云满脸憔悴,看得出来晚昨晚睡眠严重不足。李爱广暗暗好笑,明知故问道:“你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吗?” 陆云换上了一件紫色的长衫,头发用一根丝带系好。因为自己引以为豪的易容术被李爱广评价得一文不值,便不好意思在李爱广面前乔装打扮,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 陆云换上女装后,整个人看起来焕然一新。精致清秀的脸庞,如白玉般晶莹的肌肤,苗条的身材显得阿娜多姿,尽管眼睛红肿容颜憔悴,却呈现出一股颓废的美。看得李爱广心中暗暗赞叹。 陆云说:“李大哥,别问那么多,我们快离开这里。” 李爱广不解道:“怎么了?” 陆云说:“这里有高人在此,我不知道此人是敌是友,我担心他会对我不利,所以我想避开他。” 李爱广笑了,心里说:“这个高人此刻正站在你面前呢。”表面上却故意装糊涂,说:“是不是昨晚发生什么事了?你跟别人打架了吗?” 陆云把昨晚上的事说了一遍,并拿出那一枚铜钱,说:“那位高人就是拿这一枚铜钱打跑贼人的。” 009章:助马为乐 李爱广接过铜钱看了看,说:“这铜钱没什么特别呀,你见过那个人了吗?他长什么样子?” 陆云脸有愧色,说:“我没见过那个人,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藏身何处,以我的耳力,几丈之内即使风吹草动也逃不过我的耳朵,可是我一点都闻不到他的动静,真是惭愧!” 李爱广心想:“这小妮子虽然不怎么谦虚,但是一点都不虚伪。”故作惊讶的说:“你不是说你武功很高吗?难道他武功比你还高?” 陆云脸色微红,讪讪的说:“我只说我武功很高,但是我并没有说我天下无敌,只是武功比我高的人不多而已,这个人算是其中一个。” 李爱广笑道:“陆云,你蛮谦虚的嘛。” 陆云嗔道:“我已经很谦虚了。” 李爱广安慰陆云:“别担心,这个人既然暗中助你,即使非友也绝不可能是敌。” 陆云叹了口气:“希望是这样。” 不知不觉,两人已走出酒楼。 “江南离汴京很远,不如我们去买两匹马吧。”陆云提议。 李爱广答应。 两人一打听,找到了一处买卖马匹的马坊。马坊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红光满面,大腹便便,一双眯眯眼骨碌碌四处乱转,一脸精明之色。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两个字:奸商。 胖子见李爱广质超群,知道是个大主顾,这年头有钱人身边都有美女陪伴,以衬托自己的身份,这种人胖子见得多了。胖子殷勤的向李爱广介绍着自己的马匹,一阵吹嘘,说什么这个是品种优良的新*疆马,那个是脚力悠长的蒙古马,还有暴发力强悍的关东马,甚至还有来自波斯的大食马。听胖子的语气,这里就是世界名马展览中心。 陆云看中了一匹通体雪亮的白鬓马,蹄亮膘壮,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看起来雄骏不凡。 胖子赞道:“姑娘好眼光,这是波斯大食马,百里挑一,我这里仅此一匹。呵呵,也只有姑娘这般漂亮的人才配得上这么漂亮的马,真是马俊人亦俊。” 胖子随意一句吹捧,陆云大为受用,眉开眼笑的说:“我就要这匹了。” 胖子心中暗喜,脸上却露出一付为难之色:“咳,咳,这马是好马,只是,今天好多人都来看过,都叫我把这匹马留给他。姑娘,你也知道,我们作生意的除了讲究公平诚信以外,也要看价格而定,谁出的价高我就卖给谁,所以,这个价钱方面么,可能贵了一点点。”接着,胖子又向两人诉起了苦水,无非是生意难作,养家糊口困难,这里好货虽有,识货的人却没之类。言下又是不着痕迹的夸陆云是识货之人,眼光高人一等。 陆云心情大好,说:“你要多少钱?开个价吧。” 胖子迟疑了一下,伸出一个手指头,试探性的说:“这个嘛,少于一百两我是不会卖的。” 陆云非常爽快的说:“好,一百两就一百两,成交。” 胖子见陆云如此爽快,肠子都悔青了。本来以为陆云只是李爱广身边的一个花瓶,没什么地位,(古人男尊女卑观念严重,不比现代人)肯定作不了主,势必跟自己讨价还价一番。早知道这样的话自己开价两三百两恐怕陆云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胖子心中打定主意,李爱广可不能放过了,须得狠狠敲他一笔。 李爱广一匹一匹看过去,看不到一匹满意的,脸上露出了失望之色。胖子的心情随着李爱广表情变化而变化,看到李爱广失望之情,胖子心中焦急,生怕这煮熟的鸭子又飞掉,暗自心中算盘该想个什么法子打动李爱广。 这时,一匹又黑又瘦,身上长满癞痢的小黑马“希律律”嘶叫几声,显得燥动不安。胖子正自为李爱广看不中货而心烦,乍一看到这匹黑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骂骂咧咧地道:“你这畜生,草没少吃,肉却没见你长过,白养着你这个赔钱货。”骂完还不解气,走过去抬脚就踢。 小黑马看见胖子过来,显得非常害怕,眼中露出了乞怜的的神色,看起来它很害怕胖子,很显然胖子平时没少虐待它。 不知怎地,看着黑马哀怜的眼神,李爱广心中一痛,再看看胖子凶神恶煞的样子,李爱广心里冲起一股怒气,喝道:“你干什么?”手一抓,拎住胖子的脖子像抓小鸡一样提在手上。 胖子“啊啊”几声,全身动弹不得,只吓得魂飞魄散,哭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李爱广哼了一声,把胖子丢在地上,森然道:“一个卖马的人却不善待自己的马匹,你还配卖马?” 胖子想破脑袋也搞不清楚,自己不过虐待马而已,李爱广为何会这般恼怒?看到李爱广神威凛凛的模样,又哪敢多言半句?只是哭丧着脸说:“小的以后不敢了!以后不敢了!” 李爱广冷冷的说:“这匹马我买了。” 此言一出,不仅胖子呆住,陆云也愣了,叫道:“李大哥,你……” 李爱广手一摆,阻住陆云的话。走上前去,摸了摸小黑马的脑袋,自言自语道:“马呀马,以后你跟着我,不会有人打你了。” 这匹黑马颇有灵性,仿佛知道李爱广刚才是为自己出头,欢叫一声,伸出脑袋在李爱广手上轻轻挨擦,以示亲热。 两人走出马坊,陆云看了看自己的白鬃马,威武雄骏,英姿飒飒,再看看李爱广的小黑马,一身癞痢,又黑又瘦,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陆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挖苦李爱广:“大哥啊大哥,你相马的本领实在高明极了,佩服!佩服!”抬起手来,作了个佩服的姿势。 李爱广苦笑一声,无言以对。 陆云先前被李爱广评论易容术差劲,一直耿耿于怀,如今李爱广终于被自己抓住了笑柄,这一箭之仇总算报了,心里自然说不出的痛快。取笑过后,陆云还不忘落井下石:“李大哥,别人是为了帮人而行侠仗义,那叫助人为乐,你呢,可是为了帮马而行侠仗义,这就叫助马为乐了。” 010章:遇盗 李爱广还是苦笑。陆云更加得意。 受不了陆云的嚣张气焰,李爱广叹道:“这你就不懂了,我是西夏人,自小就与马为伴,跟马有很深的感情,见不得别人虐待马儿。” 陆云一愣:“你是西夏人?” 李爱广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西夏不比江南,那里只有沙漠草原戈壁滩,我们的生活与马息息相关,在我样西夏人眼里,马是我们最忠诚最亲蜜的朋友,我们每个人都很爱惜马儿。” 陆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难怪你打那胖子,买下这匹黑马。”心中不觉对李爱广多了一份敬意。不过她与李爱广取笑惯了,即使心存敬意表面上却不会表现出来,仍然一付嘻笑取闹的模样。 陆云摸了摸自己的白鬃马,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们给马儿取个名字,好不?嗯,我这马这么漂亮,我就叫它‘追风踏雪’吧。怎么样?好听不?” 陆云笑语盈盈,为自己给白马取了个这么好听的名字感到得意。 李爱广笑道:“好听,好听,好听得很。” 陆云不满:“好听就好听,说什么好听得很,好像说反话一样!” 李爱广笑笑:“是好听嘛,就跟你名字一样好听。” 陆云更加得意:“那是当然。”但细想之下,觉得不妥,哪有拿人名跟马名比的?这不是拿自己取笑吗?陆云大嗔,对李爱广怒目而视。 李爱广比较喜欢看陆云这付样子,轻嗔溥怒,别有一番风韵。两人相识不过一天,但彼此很投机,感觉就像相识了多年的老朋友,正如古人所云“倾盖如故,白头如新”。虽然陆云是个姑娘家,但李爱广大多时候根本就忘记了这码事,压根儿把她当成了一个哥儿们。每当这个时候,李爱广才会醒悟到原来这个哥们是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 陆云催促道:“你也给你的黑马取个名字吧。” 李爱广“嗯”了一声,故意低头想了半天,才道:“嗯,它长那么丑,必须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才行。” 陆云点头:“那是,那是。” 李爱广说:“不如叫它‘小陆云’好了。” 陆云又气又怒,伸手就打,怒道:“不行!快改名,不然我的马就叫它‘李爱广’。” 李爱广无奈,说:“那么就叫‘黑子’算了。” 陆云哈哈大笑道:“我看你起了半天,还以为想到了个什么好的名字,原来却是这么一个俗气的名字。呵呵,不过倒是马如其名!” 李爱广正色道:“有道是人不可貌相,马亦如此。黑子虽然瘦小,但腿部肌肉扎实,可见擅于长跑,耐力不凡。” 陆云哪里肯信,撇嘴道:“我才不信,不如我们来赛马,看看你的黑子厉害,还是我的追风踏雪了得。” 李爱广也有意试一试黑子的脚力,立即点头答应。 陆云单手一按马鞍,一个飞身跃起,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落下,翩翩落在马鞍上面,身形优美之极。 李爱广喝彩一声:“好俊的轻功!” 陆云非常开心,得意洋洋的收下。 李爱广拍拍黑子的脑袋,说:“黑子,站稳,我要上来了。” 黑子好似听得懂李爱广的话,精神抖擞的低鸣一声,似是回应。李爱广慢慢吞吞的爬上马北,显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摔下来似的,招来陆云一阵大笑。 陆云一拍马背,追风踏雪有如离弦之箭,如飞而出,一路风驰电挚,只一会儿功夫,已奔出几里路程。 陆云心想:“我的马太快,恐怕李大哥跟不上来,我还是慢点等着他。” 回头一望,却见小黑马不急不徐的跟在十步之外,李爱广懒洋洋的坐在上面,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陆云心中诧异,好胜之心大起:“我就不信你的黑子跟得上我。”快马加鞭,又是一阵疾驰。只感觉路边树木如飞般向后倒退。不一会,又跑出几里路程。 陆云偷空回头一望,发现小黑马仍然不紧不慢跟在后面,还是保持十步左右的距离。陆云急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千万不能输给这又黑又丑的黑子,不然丢人死了。” 奔跑一阵,来到一座大山脚下。追风踏雪终于后力不继,脚程开始放慢下来。此时,后面一声嘶鸣,小黑子从身边飞驰而过,瞬间便把追风踏雪远远甩在后面。 李爱广勒住马,回头一阵大笑:“怎么样?我的黑子还不错吧?” 陆云垂头丧气,无言以对,花了一百两银子却买了一匹中看不中用的富贵马,刚才还稳以为会蠃,哪知竟然输了,自己又多了一个笑柄,在李爱广面前又如何神气得起来? 山中突然一阵呐喊,冲出一伙人来。那胖瘦二汉赫然身在其中。为首之人一身灰色长衫,三十多岁年纪,皮肤白净,长相颇为斯文,犹如一个秀才书生,只是额头有一块血红的刀疤,甚为骇人,与那张斯文的面孔不相对称。 胖瘦二汉望着陆云,一阵不怀好意的大笑。 陆云神色不变,不惊反笑道:“原来是你们两个!嘿嘿,跟了我好几天了吧。怎么?摆出这个架式莫不是想拦路抢劫?” 胖汉呵呵笑道:“你说对了,我们就是想拦路抢劫。” 陆云问道:“瞧二位这付形象,想必是黄河双雄吧?” 胖瘦二汉本是无名小卒,绰号正叫黄河双雄,听到陆云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头,似乎两人在江湖上还有点名气,这实在是一件令人觉得骄傲的事情。两人面露得意之色,下意识的伸直腰杆,竭力让自己的形象与成名人物相匹配。胖汉装模作样的干咳两声,拉长了腔调,说:“你既然知道我的名头,还不乖乖交出钱财,免受皮肉之苦?” 陆云“扑哧”笑道:“久闻黄河边有两个丑八怪,一个肥如猪,一个瘦似猴,武功稀松平常,但是偷抢拐骗,坏事作尽。原来就是你们两个!久仰大名了!”嘴里说着久仰大名,眼里却全是鄙夷之色。 胖瘦二汉脸上的笑容迅速冻结,两人大怒,骂道:“他妈的,你找死了。”齐齐拔出钢刀,就欲行凶。 011章 “且慢!”却是那位为首的灰衣秀才出声喝阻。胖瘦二汉似乎对灰衣秀才非常敬畏,不敢违拗,骂骂咧咧的收起钢刀。 灰衣秀才冷眼旁观,见李爱广气质超群,若无其事的站在一边,浑似不以为意。至于陆云虽然是一介女流,脸上也毫无惧意。换作平常之人,碰上这么多强盗打打劫,早就吓个半死,这两人如此镇定,想必要么有过人之能,要么就来头非浅。灰衣秀才久闯江湖,阅历颇广,从不打没有把握之仗。当下一拱手道:“朋友,在下青龙山寨主龙飞天,生平只劫不义之财,从不与武林同道为难。两位可否亮出万儿,若是武林一脉,龙某不敢为难。”龙飞天这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果然是久经磨练的老江湖。 陆云一脸茫然:“龙飞天?没听过。哦,你想问我的来历是吧?对不住了,我从不与无名小卒打交道。呵呵。” 便是傻子也看得出来陆云是在故意难堪,也在变相叫板了。她既知黄河双雄这等无名小卒之名,却不知龙飞天为何人,任谁都不会相信的。而且言语间又尖酸刻溥,只让龙飞天难堪无比,怒气冲天。 龙飞天眼中闪过一丝杀机,仰天一个哈哈:“小丫头,你自己想找死,怨不得我。”一挥手,群盗纷纷围上前来。 “嘿嘿,是谁惹我们的龙大寨主生气了?”随着一阵怪笑,一彪人马飞驰而至。当先一人黑衣黑脸,满脸横肉,模样非常凶恶。黑衣人跳下马背,嘿嘿笑道:“龙兄,山水有相逢,我们又见面了。嘿嘿,龙兄也太不够意思,有大买作也不关照兄弟一把。” 青龙山群盗见事起变故,纷纷退回。两帮人马呈对峙之状。 龙飞天脸色非常难看,板着脸说:“白二虎,你白虎帮持意要跟我青龙山过意不去么?” 白二虎双手乱摇:“不敢,不敢,青龙山白虎帮同属绿林一家,既然是一家人,当然是有财一起发,我只求分一杯羹而已。” 龙飞天脸冷若冰:“要是我不肯呢?” 白二虎也拉下脸来,哼道:“只怕由不得你。” 两人唇枪舌剑,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李爱广陆云两人反而被凉到了一边。 正值剑拨弩张之际,突然刮起一阵大风,大风过后,一旁的大树上飘落一个白影。这个人与白二虎刚好相反,白衣白裤,脸上更是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就像从未见过阳光一般。白衣人一双眼睛格外明亮,眼神冰冷似剑,从众人脸上扫过,令人忍不住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 这一下变化伧促,大出众人意料之外,谁都没有想到树上会藏了有人。 龙飞天与白二虎脸色大变,惊呼道:“白冷血!” 听到白冷血三个字,陆云脸上也微微色变,这个白冷血是江湖上有名的独脚大盗,武功高得出奇,生平作案从未失过手,只要被他盯上,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出了名的难缠角色。此人亦正亦邪,行事全凭喜好,杀人于谈笑之间,武林中人对他无不避而远之。 白冷血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冷冰冰的说:“肥羊,我吃,你们,滚。”声音就像发自冰窖,没有一点生气,让人情不自禁的猛起一身鸡皮。 龙飞天又惊又怒,双眼骨碌碌转动,突然转头向白二虎说:“二虎兄,咱们绿林道上向来规矩分明,什么事都讲个先后到,是不?白老大若想分上一份,还有商量的余地,但是若想一个人独吞么?嘿嘿,只怕不止我不愿意,我想二虎兄同样也不愿意,是吧?这个么,咱们青龙山白虎帮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个,嘿嘿。”龙飞天此人颇工心计,料想此情此景之下唯有联合白虎帮才有一丝胜算,言下之意,便是傻子也听得出来。 白二虎当然不是傻子,龙飞天所想也正是他心所想,马上大声附合:“龙兄所言极是,谁不讲规矩,我也不答应。” 白冷血没有说话,眼中寒光越来越盛,缓缓向二人走过去。 白二虎抬起钢刀,严阵以待,龙飞天掏出兵器,却是一把精铜所铸的铁扇。两人呈倚角之势,如临大敌。从喽罗一声呐喊,也跟着围上前。 陆云在一旁见众人闹得不可开交,而身为主角的自己反而大受冷落,好像自己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由他们宰割一样。陆云越想越有气,一阵冷笑:“可笑呀可笑!” 众人紧绷的神经随着陆云的冷笑而猛然放松,注意力全部转移过来。白二虎脾气火爆,因为对白冷血十分忌惮,不敢在他面前发作,但陆云就不同了,只将一肚子怒气发作在陆云身上,大骂道:“他奶奶的黄毛丫头,你笑个屁,再笑老子劈了你。” 陆云大怒:“黑鬼,你凭你?” 白二虎哇哇大叫,抄起钢刀猛冲过来,对准陆云就砍。 陆云反应迅速,伸手向腰间一抹,手上立刻多了一把精光闪亮软软细细的绵剑,原来是百炼精钢绕指柔,不用时可以绕在腰上当作皮带使用,非常方便。 陆云手一抖,绵剑后发先至,刺向白二虎面门。 白二虎没料到陆云出手如此之快,心中一惊,偏头闪过,手上钢刀变砍为削,削向陆云手腕,意欲逼退陆云这凌厉的一剑。 陆云一声冷笑,身子突然凌空跃起,避过钢刀,手中绵剑去势未衰,犹如附骨之蛆,在白二虎脸上划破了一条口子。 白二虎大叫一声,以手捧脸,脸上鲜血涔涔而下,面目扭曲,表情痛苦已极。 陆云一招得手,心中得意,轻敌之心随之而生。白二虎受了伤,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激发了凶悍的本性,怒吼连连,疯狂的挥舞着手中的钢刀,没命的对着陆云一阵乱砍。白二虎本就生得凶恶,此时双眼血红,有如一只发狂的野兽,脸上肌肉扭曲得变了形,样子非常可怖。 陆云竟为其凶气所慑,心中害怕,连连后退,手中绵剑左挑右架,章法大乱,几个回合下来,已是险情迭起,败相大露。 012章:下跪求饶 李爱广在一旁喝道:“克服心魔,全神迎敌,任彼泰山压顶,只当清风拂面。” 这一喝声在陆云耳中响来,有如当头棒喝,令陆云为之一醒,心中当即一片空明,身随剑走,剑自心发,忽挑,忽刺,忽削,时而凌空跃击,时而贴地回旋,动时如脱兔,静时如处子,当真称得上游如夭龙,翩若惊鸿。 霎时之间,情况立刻改观,白二虎只有招架之功,全无还手之力。 龙飞天在一旁心急如焚,白二虎已经和自己连成一气,若有个闪失,自己这边无异于少一了支生力军,再也无法和白冷血抗衡。方才陆云故意让自己难堪,龙飞天兀自怀恨于心。眼见情况危急,龙飞天不及细想,挥起铁扇加入战团。手中铁扇疾点,尽数攻向陆云全身要害。 陆云正自全力迎战白二虎,不曾防备龙飞天突然袭击,一下子慌了手脚,露出了破绽。然而高手过招,一个小小的破绽往往会造成致命的后果,说时迟,那时快,龙飞天的铁扇,白二虎的钢刀双双攻至。 陆云大惊失色,想要闪避已来不及。 龙飞天,白二虎两人正自心中暗喜。却不料,两人的双脚不知怎么的突然莫名其妙的一麻,好似被什么物事击中。两人脚一软,不由自主的跪倒在地,手中的武器也自然攻势尽消,陆云也自然安然无恙。 这一下变化太过离谱,人人都感到诧异,都不明所以。 陆云死里逃生,吓出了一身冷汗,一见到李爱广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陆云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是李爱广暗中救了自己! 陆云又惊又喜,对李爱广佩服已极。李爱广何时出手,如何出手,自己全然不知,这份功夫,着实令人惊叹,原来他竟然是高手!可是自己昨天还在人家面前大吹武功高强,还想收人家为徒呢。 想到这个,陆云的脸上开始发烧了。待看到龙飞天,白二虎两人跪在自己面前,陆云玩性大起,格格笑道:“好吧,起来吧,既然你们下跪求饶,我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今天的事就算了。”故意伸出手,作了个“扶”的姿势。 群盗面面相觎,惊疑不定,看到场中如此的情形,又听到陆云如此说法,委实想不通两位当家大占上风之际何以反会向柳云下跪求饶。然而事实胜过雄辩,由不得他们不信。江湖人物最为好强,即使挨一刀子也决不会皱一下眉头,以示英雄气概。众喽罗见两人如此没有骨气,莫不心生轻视之意,俱感跟着这样的老大混饭吃实在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 陆云瞧众人的脸色,已猜到众人心里所想,有心让戏演得更加逼真,看到龙飞天,白二虎两人迟迟站不起来,料想是被李爱广制住了穴道。便假意客气起来:“哎呀,好了,好了,我已经原谅你们了,起来吧,别客气了!” 龙飞天,白二虎两人羞怒交集,又看到陆云一付“坦然受之”的模样,而众人又俱是满脸轻蔑之色,内心只感比杀了他们更难受。两人张开口,正欲说话,陆云马上打断,又来“客气”一番,说什么“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一长串,就是不给两人张口说话的机会。 偏生两人腿脚酸麻,一时半刻偏偏又站不起来,一直保持着下跪的姿势。这种情形在别人看来又变味了,好像两人持意要下跪认错,陆云本不想受,推辞再三,因却之不过,只好受了,并客气的说了些诸如“人非圣贤……”之类的客气话来安慰两人。而陆云的宽宏大量更让两人无比汗颜,所以迟迟跪在地上不肯起身。 也是陆云唱作俱佳,加上龙白两人又配合“默契”,这一番做作竟然毫无破绽,十分完美。原本对此事感到蹊跷的人也疑心尽去,随之而来的则是羞愧难当,人人俱想:“跟着这样的大哥混还有何脸面立足江湖?”倒有一大半喽罗兵悄悄溜走,从此脱离龙飞天白二虎二人,只有少数对两人忠心耿耿的“嫡系部队”留在现场。 龙飞天白二虎两人心中羞怒之情无以复加,此时已经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楚,两人只差没有气得吐血而死了,一阵破口大骂:“他妈的,你……”一时之间怒气郁塞胸口,竟自背过气去,晕了。 陆云又得意,又开心,一阵格格娇笑。 群盗此时方始看出端倪,才知道二位当家并非存心下跪,多半是遭人所制,不得已而为之。但群盗又搞不清楚两位老大如何为人所制,还只道陆云的武功已高到深不可测的地步,制人于无形之中。大伙儿又惊疑,又害怕,人人自危。尤其是胖瘦二汉,因为刚才对陆云甚是无礼,更是惶惶不可终日。 好在陆云也并没有为难他们的意思,大家才壮起胆子过去扶起龙飞天白二虎二人伧惶而逃。 原本热闹的场面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只剩下李爱广,陆云,白冷血三人。 陆云看了白冷血一眼,觉得很奇怪:“你怎么还不走? 白冷血脸一没有一点表情,冷冷的说:“我为什么要走?” 陆云这人最见不得别人的脸色,此时已经知道了李爱广武功很高,胆气亦是大壮,冷哼道:“你不过是个强盗,有什么好骄傲的?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我今天就教训一下你这个无知之徒。” 陆云说打就打,绵剑舞动,挽起一片剑花,向白冷血全身刺去。 白冷血一脸不屑之色,也不见他有什么大的动作,只是身子随意摆动几下,陆云顿时剑剑落空。 陆云没出收到预期的效果,大感脸上无光,娇叱一声,绵剑指东打西,指南打北,看似刺向左边之际,分明刺往右边而来,极尽灵巧。 白冷血步步后退,但步法井然有序,每退一步便消去陆云一分攻势。 陆云得势不饶人,招招抢攻,招招致命,一把绵剑挥舞得漂亮之极,武功发挥得淋漓尽致。 白冷血只是一味移闪腾挪,并不还手,但他面色从容,一付气定神闲之态。大约二十招过后,白冷血突然一声冷笑:“我道你有何了得,原来不过尔尔!” 而此时,陆云的绵剑已剌到白冷血脸前。 白冷血不再闪避,瞅准空子,伸指在剑面上一弹,“叮”的一声,绵剑应声而飞。说时迟,那时快,白冷血另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陆云脖子抓来。手掌未至而掌风先至,掌风刮得陆云睁不开眼睛。 说明:本书已在原文小说网签约,书名不变,那里已经上传四十多章,近十万字,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欢迎你们去原文小说网支持作者。 013章:打三还三 迷糊中,陆云只觉得脖子一紧,似被一只大手硬生生的拎住,双脚离地,犹如小鸡一样被人抓在手上。 陆云大骇,尖叫一声,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耳边传来李爱广爽朗的笑声:“你又没死,乱叫什么?” 陆云睁开眼,才发觉抓住自己脖子的人不是白冷血,而是李爱广。白冷血则是呆若木鸡的站在一旁,脸上全是难以置信之色。 原来又是李爱广救了自己! 陆云大悲之下,变得大喜,突然间想起自己像小鸡一样被李爱广抓着,模样肯定狼狈极了。陆云顿时又羞又气,不满的大叫:“喂,你还不放手!这样被你抓着,不死也只半条命了。” 李爱广轻轻的把陆云放在地上。 陆云白了李爱广一眼,嗔道:“你当是抓小鸡么?”其辞有若憾焉,其心实则喜之。 李爱广淡淡的看着白冷血,淡淡的说:“你不是我对手,你还是走吧。”这神情语气就像说“这羊肉好吃”这般自然,没有半点狂妄之意,似乎这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霎时间,白冷血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从来都是自己以这样的语气和表情对别人说话,今儿却轮到别人以这样的语气对自己说话,这种感觉很不爽!李爱广站在那里,有如渊停岳峙,其气势如同一座大山,直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突然之间,白冷血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李爱广好高大,而自己却非常非常渺小!这份无形的压力对于心高气傲的白冷血来说,是宁愿死都不能接受的。 白冷血的内心在呐喊:“我一定要打倒他!把他踩在脚下,仰我鼻息!” 白冷血的眼神越发冰冷,一双手掌开始渐渐的变得殷红如血。 李爱广看到白冷血的双手,心想:“原来是血砂掌!难怪他如此狂傲!” 白冷血冷冷的说:“我,不会走,你,也不能走,今天我们两人之中必须倒下一个。” 看着白冷血,李爱广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身上依稀有自己的影子,不同的是,白冷血狂傲,自己傲却不狂,但两人也有共同的地方,就是性情高傲,永不退缩,永不言败。 顿时,李爱广心里竟有了惺惺相惜之意,内心深处实在不愿和白冷血动手,但形势逼人,想不动手肯怕白冷血也不会答应。 李爱广略一沉思,问道:“你想文比还是武比?” 白冷血一愣:“何谓文比?何谓武比?” 李爱广说:“所谓文比,就是打几还几。比如说打三还三,挨打一方不能躲避,只能硬挨,硬挨三下后,反过来再打对方三下,对方同样不可以躲避,也只能硬挨。谁先受不了了便算输。当然,不可以攻击脸部和裆部。至于武比嘛,就是凭武功一决高下,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文比呢还是武比?” 白冷血想了想,说:“既然是你提出来的便由你决定吧。” 李爱广点了点头:“好,依我之见,武比有点像井市无赖胡搅蛮缠的打法,看起来不太雅观,而且俗气。文比就不一样了,比较有大家风范,我看你武功气质都不俗,所以我想,咱们文比好了。” 这番话白冷血听起来比较受用,脸色也不觉为之一缓,说:“好吧,那就文比吧。不过,谁先动手呢?” 李爱广说:“你先动手吧。” 白冷血拂然不悦:“为什么我先动手?我白某人不屑占这样的小便宜。你先动手。” 其实傻子也知道像这样打法先动手谁就占了不少便宜,稍微聪明的人都会选择先动手,可是白冷血却反而为这个生气,看来,他不只狂妄,而且非常自负。 李爱广心想:“此人倒是有几分英雄气概。”笑了笑:“这样好了,咱们出石头,剪刀,布,谁赢谁先动手,好么?” 白冷血点头答应。一出手,李爱广出了个剪刀,白冷血出了个锤。 白冷血赢了,按规则应该由白冷血先动手。 白冷血扬起手掌,说:“我的血砂掌十分霸道,中人七日即死,如果你功力不够,最好躲开,不要拿性命开玩笑。”此言方出,白冷血自己都奇怪起来,他一向心狠心辣,对人从不假以辞色,何时曾如此发过善心提醒别人?难道自己竟不知不觉间为李爱广风采所倾倒?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白冷血马上强行打压下去,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我是无情无义的白冷血,我对敌人一向毫不留情,我要狠狠的伤害他,我要证明我白冷血才是是厉害的!” 李爱广随意摆了个姿势,朗声笑道:“你尽管全力而施,如果经受不起,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来吧。” 白冷血不再废话,手起掌落,一掌拍在李爱广胸口上。 扑的一声,白冷血只感到犹如打在一块生铁上面,只震得自己手掌酸麻。 李爱广面色如常,笑道:“再来。” 白冷血首招失效,脸色一红,“咄”的一声轻喝,运足十成功力又是一掌猛击过来。掌风霹雳,十分凌厉!波的一声,又打在李爱广胸口上。 手掌一触肉,白冷血暗道一声不好,手掌就似打在一团棉花堆里,软绵绵毫不受力。 李爱广神情淡然自若,仿佛这一掌不过给他抓痒一般,张口笑笑:“还有一下。” 白冷血又吃惊,又有一种因羞而怒的感觉。咬了咬牙,改掌为拳,狠狠的一拳打在李爱广肚子上面,心中暗想:“你肚子总该没那么结实吧。” 拳头触肉,足足打入一寸多深,白冷血心中一喜:“这下打倒你了吧。” 却不料,李爱广肚皮突然一紧,竟将白冷血拳头牢牢裹住。白冷血大惊,知道不妙,赶紧用力往回抽拳。哪知,拳头就似在李爱广肚皮上生了根一样,休想扯动分毫! 白冷血又惊又怒,羞愧难当,脸色涨得通红,额头冒出了大汗,尴尬之情无以复加。 李爱广微微一笑,松开肌肉。白冷血正自全力后扯,猛然间拳手松动,当场失去平衡之力,一个踉踉跄,连退了好几步。白冷血脸红过耳,只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看到李爱广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就感觉被人猛地抽了一鞭,将自己的自尊击得粉碎。 羞怒之下,白冷血傲气陡生,挺起胸膛,冷冷的说:“三下已过,该你了。” 。。。。。。。。。。。。。。。。。。。 本书已在原文小说网签约,那里已在传近十万字,喜欢本书的朋友,欢迎去原文小说网支持作者。 014章:义结金兰 李爱广心想:“对付白冷血这等高傲之人,若不显以手段,难以叫他心服口服。”当下猛吸一口气,脸上霎时泛起一股青气,双目精光暴涨,眨眼间如同换了个人,有如一尊威风凛凛的金甲天神,身上散发出一股冲天彻地的气势,天地也为之失色。 白冷血风多识广,吃惊的叫道:“三清罡气!杨家将的绝学!” 李爱广陡然一声大喝,宛如晴空打了个炸雷,只震得白冷血,陆云两人耳朵嗡嗡作响,几欲破裂。 这在这时,李爱广出手了,手掌嗖呼而至,掌风呼啸,好似惊涛骇浪铺天盖地而来,声势骇人听闻。 白冷血眼睛一花,尚未瞧得清楚,胸口已然中掌。巨大的掌力只把白冷血打得凌空飞起,犹如断了线的风筝,径直甩出两丈开外。半空中,听到耳边呼啸的风声,白冷血万念俱灰,头脑此时变得异常清醒,只想到了一个字:死。 掌风逝尽,白冷血飘飘荡荡的跌落于地。落地之后,白冷血却感觉有点不对,按道理自己早就该一命呜呼了,可是自己刚才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轻轻的托起,又轻轻的放下,身上竟然没有一丝痛疼的感觉。一运气,气血通畅,居然毫发无损。 白冷血立刻明白过来,乃是李爱广手下留情之故,不然纵然自己有十条小命也玩完了。白冷血内心百感交集,呆在当场不知所措,半晌,才吐出三个字:“我输了。” 说出这三个字,白冷血脸上说不出的落寞之情。一直以来,白冷血挟武功而傲视天下,只道自己已经天下无敌,世上再无一人入得自己法眼。今日碰上李爱广,才知道自己不过沧海一粟,根本微不足道。这份大起大落的心情常人无法理解,一时之间,白冷血仿佛苍老了几十岁。 李爱广理解白冷血此时的心情,他知道自己若不点醒他,只怕日后白冷血将永远消沉下去,从此一蹶不振。而要点醒他,最好的方法便是:激。 李爱广冲着白冷血一阵冷笑,脸上尽是轻蔑之色。 白冷血这人自尊心最强,最恨别人轻视自己,当下勃然大怒,厉声道:“要杀便杀!白某人虽是你手下败将,却容不得你侮辱!” 李爱广暗自点头,看来他很有血性,还有药可救。把脸一板,森然道:“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武功不济,可以勤加练习,而斗志若消,无异于心死,俗语都说,哀莫大于心死。一个死心的人还能有什么作为?男儿处世,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什么叫男子汉?光明磊落,胸怀宽阔,俯仰无愧于天地,这就叫男子汉。男子汉不一定需要天下无敌,行得端,坐得正即可。纵然天下无敌又如何?充其量一勇夫耳!心怀仁义,所行善举,你便是英雄,何须在意武功的高低?” 这番话有如当头棒喝,将白冷血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白冷血的眼睛再度明亮起来,李爱广的话把他的思想带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突然,白冷血翻身拜倒,口称:“白冷血愚钝,以前只执着于武功的高低,不明白作人的道理,今日聆听公子一番教诲,令我茅塞顿开。公子的武功气度,白冷血由衷心折,如蒙不弃,白冷血愿追随公子左右,恳请公子收下!” 李爱广连忙伸手相扶,说:“白兄不必如此,快快请起。” 白冷血见李爱广没有答应,执意不肯起身。 李爱广本是性情中人,早就对白冷血惺惺相惜,见人家诚心诚意,若再推辞,反而显得婆妈之态,也伤了人家的自尊心。李爱广心中一热,大声道:“白兄如此看得起我,是我李爱广的荣幸!只是什么侍奉呀的不敢当,不如你我结为兄弟,从此有酒一起喝,有架一起打,轰轰烈烈的闯天下。” 白冷血大喜,方肯站起身来,对李爱广口称大哥。 李爱广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比你大?有可能我还比你小呢。” 白冷血认真的说:“年纪我肯定比你大,但我还是要认你作大哥,我佩服你的武功,也佩服你的人品,你胸怀宽阔,光明磊落,足以作我的大哥,这与年龄无关。” 李爱广笑了,白冷血实在是个可爱的人,也是个倔强的人,这种人认定的事是死都不会改变的,只好由他。 陆云在一旁插嘴:“他哪里胸怀宽阔了?你看他瘦骨伶仃的,应该是‘心胸狭窄’才对。” 李爱广随口道:“是,是,我的心胸狭窄,你的胸怀宽阔。”话一出口,才知不妥,陆云是女孩儿,自己却说人家“胸怀宽阔”,这就有点轻佻的味道了。这话对男人可以,对女人说可就不太好了。难怪许多人老是唠叨: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本来李爱广是随口说出,陆云也不会放在心上,偏生李爱广突然间转念过来,脸上露出了不自在的表情,弄得陆云也跟着粉脸通红,很难为情,不知道该嘻笑还是该怒骂,气氛一下子变得有点尴尬。 不过李爱广不愧是李爱广,马上扭过头去,假意眺望远方,好似看到了一件美好的事物,脸上还写满“那里风景多美”的表情,嘴巴也跟着配合着赞叹:“啊,那边的风景多美!” 陆云本能的跟着看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立刻知道了这是李爱广的“故意转移大fǎ”,忍不住“扑哧”一笑,红着脸嗔骂:“美你的大头鬼!” 天生一付冷脸的白冷血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嘿”的笑出声来。 陆云的脸更红了,对白冷血怒目而视,嗔道:“你笑什么?不准笑!” 白冷血非常听话,马上闭了嘴止住笑,但嘴角那一丝笑容却怎么也抹不掉。 李爱广马上过来帮白冰雪说话:“陆云,你凶什么?这么凶以后怎么嫁人?” 气得陆云就是一拳打过去,怒道:“我不嫁人,可以吗?” 李爱广呵呵笑道:“好,好,作个老姑娘,可以了吧。” 陆云气道:“我就是不作老姑娘,我偏偏要嫁人。” 李爱广大笑,白冷血也跟着笑。最后,陆云也笑了。 说明:本书已在原文小说网签约,那里已上传十万字,欢迎朋友们去原文小说网支持我,书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