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隋唐大猛士 > 第1388章 象林县男爵
    皇帝万岁!”

    “万岁!”

    罗成身着玄色龙袍,骑着高大的西域汗血宝马,头顶束发金冠,腰间佩着一把玉具剑。道路两侧,站立的禁军后面,跪着无数的百姓。

    听着那此起彼伏的山呼之声,罗成也不由的觉得有些面色潮红。

    此刻,他感觉自己就仿佛是那巨星一般。

    不,再厉害的流行天王,此刻也绝比不过皇帝的受欢迎程度。

    “平身!”

    罗成连连出声。

    魏征跟在皇帝身后,激动的道,“圣人,这就是民心啊,万金难求的民心。”魏老道似乎比皇帝还更加激动,他看着这场面,深知这些偃师的百姓的山呼声有多真诚。这不是什么仪式,不是什么过场,这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拥护敬仰。

    这是皇帝让偃师百姓结束动荡恢复安宁,让偃师百姓重新分田授地,减税降税,让百姓在灾荒之年也得以渡过后的真心感激。

    圣驾经过了二十里的偃师百姓迎接长廓,最后在偃师城郊进入了内侍省早就准备好的营地。

    圣驾没有入偃师县城。

    营地是内侍省提前备好的临时营地,规划的很齐整。

    车马入营,便开始安营搭帐篷,各司其职。

    罗成换了身衣服,洗了把脸,却没有马上休息,而是叫上了魏征和房玄龄杜如晦等一些宰辅,又叫上了太子,只带了羽林骑护卫,开始走上偃师的乡间田野,亲自巡视查看偃视乡里的情况。

    “这偃师县之前马周为知县李纲为县丞,救灾防灾处措不错,如今这县里新搭的班子,看来办事能力还是不错的。”

    罗成看着乡间道路修整的不错,田间阡陌纵横,沟渠也都清理过。皇帝甚至走下田坎,查看地里种的庄稼。

    一块地里种的萝卜苗子已经长出了嫩绿的萝卜缨,另一边的田里则种的是油菜。

    “这田耕的挺深,土打的很碎,还都浇过水,这垄也都不错,种地的是把好手,而且很勤快啊,你看,一点草都没有,地里还浇过肥。”

    魏征对于皇帝懂耕种一点也不稀奇,毕竟在皇家北苑,本来种花种草的地方,皇帝可是还亲自弄了几块田地的,耕田播种收获,皇帝都会亲自参与,甚至经常带上太子。

    “这里可都是好地,有水灌便利,地也平坦肥沃。”

    跟随的羽林骑很小心的走在田埂上,没有人敢随便乱踩在地里垄上,坐骑更是只敢留在大路上让其它同伴牵着。

    “这路和沟渠都看的出来,新修过,甚至这田里,也似乎刚全面除了一遍草啊。”罗成呵呵道。

    魏征笑笑。

    “圣驾经过,偃师县肯定不敢怠慢的。”

    重新回到路上,罗成继续往乡里走,来到一处村庄。

    先前去迎接过圣驾的村民们没料到皇帝居然会到来,激动的又全都出村跪拜。

    “快快请起,平身。”

    罗成伸手招来村里的村长和民兵队长以及村里的小学堂校长,让他们陪同。这是一个不小的村子,约有二百来户,村子建在一处土岗之上。

    皇帝一边听着村长有些激动的语无伦次的讲解着这个村庄的历史,一边细细的打量着这个村庄。

    村路新修过,很平坦。

    村里的沟渠也都掏过,很干净。

    甚至村民们的屋子也都修过,看不到那种乱糟糟的乡村模样,也看不到污水横流的污水沟,更别说什么牛屎猪粪满地,苍蝇乱飞的情况了。

    “远亲不如近邻!”

    “溺女婴猪狗不如!”

    “勤劳致富、勤俭持家!”

    罗成甚至还发现了村里的屋墙上,甚至还用白灰刷了不少标语。

    “这是县里要求的吗?”

    村里的小学校长,一名身着儒袍长的很瘦的老头便上前应声,“这些是小民按县里要求所写的一些劝民语。”

    劝民语,便是劝民勤劳、善良、节俭、守法,对一些村民恶习的劝谏,比如溺杀女婴弃婴,甚至有赌博等。

    “村里以前有溺婴的陋习吗?”罗成问。

    校长点头,说过去大家日子苦,若是女孩生的多,养不起便会抛弃或是溺死。村里甚至还有一座女婴塔。

    罗成听闻,便让这个校长带路。

    女婴塔在村后山里,说是塔,其实就是相当简陋的一个约丈高的乱石堆,里面留了几个洞,塔式形状,做七层样。

    校长也说不清这个女婴塔是什么时候建的,只知道代代相传下来。村里有溺死的女婴便会送到这里,抛入那石塔内,谁也不知道这塔里究竟有多少溺死女婴的尸骨。

    罗成听了心情很沉重,他知道溺婴这种陋习确实很常见,百姓们又没有什么避孕知识手段,结婚娶亲又早,于是便一直生。可穷人家生容易养却不易,更别说许多人把女孩视做是陪钱货,毕竟最终要嫁给别家,甚至还得给女儿准备嫁妆。

    于是好多人在家里已经有了几个孩子后,再生下女婴往往就会直接把女婴溺死或者是抛弃。

    若是送人的,这还算是很仁慈的了。

    这种陋习,其实就是到了罗成后世小时候,都还是有的,更别如今了。

    “但愿以后再无溺婴。”罗成对着那塔躬身一拜,“魏老道,把这塔砸了,然后将里面的尸骨收敛,然后在此建立一座女婴墓。”

    魏征点头,“陛下也不必悲痛,自陛下即位以来,先后数次下诏禁溺婴、弃婴,也在天下各地建立了孤儿院、抚育堂等来收养民间弃养之婴儿,陛下做的已经够好了。”

    “终究还是不够,若是百姓生活好了,能够温饱衣食无忧,谁又会遗弃自己亲生的骨肉呢。”

    从那村子离开,罗成的心情有些沉重。

    其实他也明白,不管朝廷再怎么制订律令,可百姓如果养不活依然还是会溺婴弃婴,尤其是女婴被遗弃溺死的更多。从某一方面来说,一对正常夫妻,能生七八个甚至是十个孩子,如果全要抚养成人,也确实极为艰难,可百姓又没多少避孕的知识,生了一个又一个,就算不弃婴,哪家又不要夭折掉几个呢,能够生下来就全养大成人的,真正少之又少。

    “偃师县令办事还算勤恳,只是有些喜欢做表面工程,为了朕路过,有些钱就是花的冤枉钱,朕认为他拔钱为百姓修路、维修危房这些是好事,但是不能是因为朕路过而做,应当当成是一件本职去做。”

    “毕竟只是一个县令,做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魏征为这位县令说话。

    “朕清楚,所以也没说要罚他,但是得跟他说明。”

    回到营地。

    罗成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出来,冯力士奏报了一个好消息。

    “南唐县丞李世民在林邑都城大秦义商的帮助下,突袭拿下了狮子城并生擒了林邑王范梵志。据报,狮子城中仅林邑王宫神庙里的金人金像就有十余万斤,整个林邑城的金银钱财所得高达三四千万贯之多!”

    罗成听后,有些意外。

    “李世民跑到林邑国去,破了林邑国都还生擒了林邑王,又得了十数万斤黄金?”

    “确实如此,皇城司和锦衣卫皆以确认,岭南李靖已经下令在狮子城设立林邑郡,以李世民为林邑郡象林县令。”

    “还真是有本事啊。”皇帝轻轻叹了一声,“既然李靖已经下令林邑设郡,那么朝廷照准吧,至于李世民,他既然有这样的本事一人破敌国都擒贼国王,又为朝廷夺金十余万斤,仅给一个县令也太薄了些,这样,授李世民林邑郡丞之职,赐封他象林县开国男爵位!”

    冯力士小声提醒皇帝。

    “圣人,李世民是岭南长流人,此前虽得圣人恩赏授为南唐县丞,可他却跑到林邑国去攻城作战,且并未请示上报朝廷,这里面大有问题。真要追究起来,就算不论功封赏都是对他的关爱了,真要追究的话,完全可以判一个谋反之罪。”

    “其实也没这么严重,朕对李世民的举动了如指掌,很清楚的知道他这个南唐县丞其实一直就没有真正上任过,他一直在为日落王跑船队,拿着劫谅许可证一直在林邑扶南沿海当海贼呢。”

    “陛下为何如此纵容李世民,此人桀骜不驯,又十分年轻,只怕将来·······”

    “你的提醒朕明白,不过李世民对朕始终不肯服输认软也没什么,他的那口气其实也挺不错的,让他在南海上去闯吧,他再厉害,可离开了大秦便什么也不是,别看他能够打下林邑都城,可他那也是顶着大秦的身份。若是朕要动他,只要一句话,他不说在狮子城,就是在波斯湾,朕也随时能够把他捉回来。”

    “让他去闯荡吧,反正闯荡出名堂来了,那也是为大秦闯荡,最终还是朝廷受益,比如这次,李世民打下了狮子城,最终那黄金和土地,不也依然还是归了朝廷所有吗?”

    冯力士轻笑着道,“圣人胸襟宽广,能容人,随便换一个帝王,李世民只怕死了几十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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