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将门邪少 > 第328章 毒窝扬名
    黑鬼转过身又是一拳,唐小莫又躲到了他的身后,又是照着他的后脑狠狠的一手刀,黑鬼还是安然无恙,而大家却看得出雷蒙的手一定疼极了!他都不得不把手缩回去简单的揉一下。雷蒙可是他们的死神教官,单手手刀劈六块砖头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可是却丝毫不能对黑鬼的脑袋构成任何威胁。

    黑鬼第三拳出来了,这是极其致命的一拳,每一个人都看得出,而且速度竟是前两圈的两倍以上,这次雷蒙能躲过吗?现在很多人心里已经在数着可怜的死神雷蒙被黑鬼几拳打碎脑袋了。老克洛斯心里的不安也随之减轻了不少。

    是的,黑鬼这一拳太霸道,太猛烈,太迅速,可怜的雷蒙没能完全躲开,拳头是划着他的头皮过去的。大家禁不住一声惊呼。所有人都知道,下一拳,下一拳可怜的雷蒙就要下地狱了!

    于是黑鬼带着一击必胜的强大气场和二碗大的拳头打向可怜雷蒙的脑袋,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因为他们知道,这一拳可怜的雷蒙已经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了。不是雷蒙不行,而是该死的黑鬼根本就是撒旦派来人间的杀人使者。

    可是在他们都等着可怜雷蒙脑袋开花的时候,雷蒙却已经又在黑鬼身后,又是一手刀狠狠的劈向了黑鬼的后脑,四手刀都是同样的位置,绝对没有一点偏差。众人都惊奇的喊了出来,雷蒙竟然躲过了黑鬼的致命一击,太让人不可思议,因为黑鬼这第四拳明显比第三拳还要快。可是他明明第三拳都已经差点躲不开了,第四拳又怎么能躲得这么轻松呢?

    但是,他的手刀实在是不能把黑鬼的脑袋怎么样,只能是徒劳的让黑鬼再多废几拳而已。

    可是此时有两个人的心却凉了,完完全全的凉了,因为他们两个都是最顶级的杀手,他们都知道有一个手刀之神——大山倍达。

    大山倍达于1923年生于南韩的一条村庄。为了测试自身的力量和宣扬其提倡的实战空手道,大山于1950年开始,分别与五十二头公牛交战,结果三头当场死亡,有四十九头公牛的牛角被其以空手道手刀徒手砍掉。1952年间,大山倍达远赴美国多个地方,公开实地示范他所主张的武学。其间他将所有270个对手全部击败,大部份他都以"一击必杀"的招式取得胜利。而每一场对决都在三分钟内分出胜负。

    有人如此评论大山倍达的威力:「对决时,当他走近你,你就完了。没有人能抵御他的攻击。如你用手臂去抵挡他的拳,你的手臂必然折断,但如果你没有抵挡,那折断的必然是你身上的骨头或肋骨。」据说,他能以拇指及食指扭曲十元硬币,更可以用徒手手刀一连劈断十四瓶威士忌瓶颈。正因大山倍达的惊人力量和技术,自此,人们都称他为「神手:大山倍达」。

    正因为他们都是最顶尖的杀手,所以他们很专心的研究世界上各种最能杀人的法子。那么大山倍达的手刀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

    所以唐小莫第四次出手的那一刻,他们就知道比岩石还要坚硬的黑鬼完了,因为混蛋雷蒙出手的正是威力绝对不下于大山倍达的右手刀。

    雷蒙怎么会大山倍达的绝技右手刀?草,这个雷蒙真是假冒的,一定。雷蒙出身海豹突击队,他的老底老克洛斯和斯蒂芬都非常清楚,他绝对不会右手刀!

    这一切都太可怕了,也就是说这个东瀛高手一个人在消无声息间杀死了黑兰斯基地的2号高手雷蒙,然后假扮他,并且骗过了所有人,包括克莱顿在内。

    那么,东瀛绝顶高手,东瀛绝顶高手不就一个千鹤忍吗?不是已经葬身大海了吗?再说千鹤忍是个女人,而眼前这个绝对是个男人。

    那么他难道是为了枝子,那个东瀛枝子而来?一定是,那么这个枝子又是什么重要身份能让如此绝顶高手前来营救呢?

    那么黑鬼完了,他们要当场揭穿他吗?他们当然可以,但是,问题在于那个最会阴人的克莱顿,如果他早已被他买通了呢?要是营房的兄弟也有被他们买通的呢?那么,他们如果揭穿这个假雷蒙,假雷蒙第一不会承认,第二绝对会马上动手杀了他们。即使他们侥幸联合胜出,那雷蒙死,不管雷蒙是真是假,克莱顿都会跟着去。大家都会死,大家都死了就是对黑兰斯基地最大的损失,现在就看这个假雷蒙究竟要干什么?

    如果真要只是为了救那个东瀛婊子,那随他去,这才是他们最小的损失,反正真雷蒙那混蛋早就死掉了。他们现在考虑的是保存力量,保存他们自己,然后等他们离开黑兰斯基地之后再动手干掉他们也不迟,到时候用远程狙击手。哼,该死的克莱顿,你不是个大炸弹吗?好,那就用你炸死这个假雷蒙和东瀛贱人!

    这是老克洛斯心里最坏的打算。

    而实际上,老克洛斯和斯蒂芬思考全局和最坏打算的时候,那边,可怜的雷蒙又打出一手刀以后就慢慢的拍拍手,大喊一声,往会走了。

    众人很不明白怎么回事,也不明白,马上就要打碎雷蒙脑袋的黑鬼怎么突然不动了?可是紧接着发生了,当可怜雷蒙拍了拍手,走出了10步以后,铁塔一样的黑鬼巨大的身躯噗通一声摔倒在地上,而随着身体的倒下,黑鬼比上山岩石还要坚硬的脑袋也像个被一锤砸碎的大西瓜,血花四溅,脑浆迸裂!

    这一幕,对于很多兄弟,这一生,都是最不可思,最难忘怀的一个噩梦。在他们眼里可怜雷蒙竟然只用了4手刀就打碎了永远不可战胜的黑鬼的脑袋。

    可连雷蒙,不,死神雷蒙已经带着最会阴人的克莱顿走远了。

    没有任何人敢阻拦,没有任何人敢发出一点声音。因为能够这么轻松随意就杀死黑鬼的人,他们从来没见过,不,应该说连想都没敢想过世上还能有这样的人!

    雷蒙和克莱顿已经走远了,老克洛斯和斯蒂芬也走了,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黑鬼那不堪入目的尸体。黑鬼活着永远是最牛*的存在,可是他死了,就和一只死狗没有任何区别了。老克洛斯没有任何理由和必要再看上他一眼。

    剩下的只有黑鬼亲自特训出来的,和他朝夕相处的橙色敢死队,他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眼前这个太过残酷的事实。这些年他们跟着战无不胜永远不可能被打败的黑鬼,一直耀武扬威高人一等,永远都是只有他们杀别人的份,哪有别人动他们的道理。

    可是,现在,那个战无不胜永远不可能被杀死的黑鬼,竟然被那个混蛋雷蒙四招就打成死鬼了。而且是尸首分离,脑袋已经碎成不知道多少片了。

    所以他们久久都呆若木鸡的站在黑鬼的尸体前。。。。。。。。

    那么现在最兴奋最激动最想大声嚎叫的一定就是那个雷蒙身边最会阴人的克莱顿。草,他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刚才他所经历的一切,对,这就是他一直一直梦想的状态,这就是他一直梦想的老大就是这样,甚至还不如现在的混蛋雷蒙完美。草,这一切都是真的吗?这个混蛋雷蒙,4招,就打碎了黑鬼那黑杂种的脑袋?草,草,草!

    “克莱顿,老克洛斯和他旁边那个杀手已经知道我是假的了。所以我们现在随时都有可能丧命。所以。。。。。”唐小莫只说了一半话提醒。

    最会阴人的克莱顿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他马上紧贴着走到唐小莫身后,他现在也牛*的很,有能耐你就打死我,草,大家一起死。

    其实打死他最可怕的不是他身上的炸弹,而是打死他,黑兰斯基地内外还剩下的13个炸点都会一起爆炸!最会阴人的克莱顿当然不会只会拿他自己的身体当最后的赌注,这个他好像还没跟混蛋雷蒙说过。不过他现在已经在说了。

    “混蛋雷蒙,你他娘的究竟是不是人?你。。。。。。。”克莱顿还是无法抑制住他内心激动和澎湃。

    “狗娘养的,闭嘴!我说过,没有几个人值得我亲自动手,黑鬼也不是!只是没办法,只能拿他开刀!你没看我还故意失误了三次吗?”唐小莫低声怒骂!仿佛这样的杀死黑兰斯基地的第一高手他觉得太*丢人了!要是肖冰或者千鹤忍随便在一个,他才不会动手呢。他是影子,草,影子能随便动手吗?影子不动手就已经足够让所有人毛骨悚然了!

    但听到唐小莫这话,一向心理素质很好的克莱顿再也受不了了,呼吸困难,两腿打转,差点没摔个狗啃食!

    “混。。。。混蛋。。。。。雷蒙。那个其实我要是死了,还剩下的13个炸点就会一起爆炸!”他终于说出了这句本来很好说出的话。

    “还有,你。。。。,你怎么知道我身上的炸弹是心脏炸弹?我可任何人都没透漏过一个字,这他娘的可是保命或者同归于尽的玩意!”

    克莱顿继续感慨。

    “草,谁*知道,随便忽悠他们那帮杂种的!”唐小莫十分不屑克莱顿这种弱智问题。

    这次克莱顿早有准备,所以他在要跌倒之前就扶住了混蛋雷蒙的肩膀。

    “混蛋雷蒙,以后你不能这样,刚才我的心脏差点不跳,差点一起去他娘的见撒旦!哈哈啊”

    泪求花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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