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将门邪少 > 第184章 跟野猪一起特训
    “你这样做我理解也尊重你,呵呵,不过这一刀多命始终都是你的。(.)即使有一天通过我的手教给别的兄弟,那也还是你的。”唐小莫一向不强求兄弟,一向尊重兄弟自己的选择。

    “谢谢老大,有今生做兄弟,有来世还做兄弟!”李东南激动的紧紧的握住唐小莫的手。

    “嘘。。。。。。”唐小莫突然向李东南示意禁声,他好像现了什么。李东南也赶紧迅的蹲下身子侧耳倾听。

    “好像有野猪”唐小莫的声音很小很轻,但李东南刚好听见。

    “不过只是路过,呵呵。好了”唐小莫又站来起来恢复了正常。

    “是吗?没遇到过我就知道野猪肉好吃。嘿嘿”李东南到很放松。

    “看来你不了解野猪,曾经在山林里有这样一种说法欧洲野猪是真正的兽王,老虎、狮子都不是它的对手!但由于野猪是杂食动物,攻击性不强(相对老虎狮子),所以人们普遍对它有所误解。其实,4头野猪可以撕碎5只老虎,6只狮子。1v1的话,野猪也无敌(不包括母野猪)。”

    “老大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我只听说当一群野猪与一只老虎相遇时,头猪马上带领众野猪掉头就逃,老虎却像散步似的跟在后边,等到野猪群累得精疲力竭时,老虎便下口美餐起来;

    但是,当老虎与孤猪相遇时,情况截然不同,孤猪不仅不逃跑,反而将屁股往草丛中一坐,高昂着头,龇着两个獠牙,向老虎迎战。大部分情况下老虎会退却。丛林法则里,受伤往往意味着抓捕不到食物,老虎一般不会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猎杀孤猪。这并不能说明二者之间哪一个更厉害。”李东南果然他娘的够全面,唐小莫知道的他也都门清。

    “呵呵,可是我要说我在欧洲的丛林里亲眼见过,而且近距离的跟踪观察了3天呢?”唐小莫微微一笑。

    “那我就相信。”李东南不再有任何的疑问。

    “通过跟踪和观察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第一是吨位不同。成年公野猪体重要比老虎、狮子重第二野猪防御力远大于老虎、狮子。成年野猪经常在树上蹭,皮上挂了一层松浆、泥浆的混合物,老虎、狮子根本咬不动,唯一能咬动的部位只有尾巴、耳朵,反而会激野猪的凶性。举个例子,54枪子弹可以从任何体位打入老虎、狮子体内,而野猪只有少量位置能够射入,如口腔、*等。”

    “真的?野猪的皮真的那么厚?”李东南有些吃惊。

    “尤其是公猪屁股两侧的皮,一般公猪中午在林子里躲避正午的太阳时它们就找一块岩石或者沙地或者干脆粗糙的树干来磨屁股。整天磨呀磨。它们的本意是磨厚了好在情期枪母猪的时候不受重伤!可是最后却连子弹都打不进去了!有意思吧。”看来唐小莫的观察能力的确很变态。

    “嘿嘿,这个有意思,这就叫没事也磨刀总能用得着。”李东南听的很入神。

    “老大,接着说,我们龙组要彻底适应丛林就得对丛林像对自己家一样了解才行。野猪也算重要的家庭成员,接着说”李东南的理解很深刻,凡是对龙组有用的事情他就上心。

    “你小子,哈哈,不赖。还有就是野猪攻击力强过老虎、狮子。老虎、狮子的攻击手段多,可以牙咬、4个爪挠。而野猪只能刺(用突出嘴的獠牙),咬。老虎的咬、挠上不了野猪,因为野猪皮厚,而野猪只要刺中老虎一下,老虎就会大量失血,如果是要害,就会立即毙命。好比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有四只锋利的爪子,还用两个手拿一个钳子;另一个人穿一身盔甲,拿着一个扎枪,显然拿枪的人必胜!!!”唐小莫的比喻也很生动。

    “其实某种程度上讲,中国东北和俄罗斯交界地区的野猪倒真的是强过老虎和狮子的。因为那边一直以来有一猪二熊三老虎,和有千斤猪无千斤牛的说法,这个猪指的就是野猪,特指那种离群独居的公猪,最大的有一千两三百斤,獠牙有一尺多长,别说虎了,就算是专门打猎的,没有十几个人,都不敢惹。听老人说六几年的时候,偶尔倒还能见到这种东西,曾经有人打到过。但不是用猎枪和手枪,是用半自动步枪。一共打了十几枪,猪是打死了,但也死了十几条猎狗”

    “老大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李东南已经被镇住了,他自认为在他们这个年纪他就是个最大的变态他的经历已经很传奇很狗血了,可是偏偏就遇到一个更传奇更狗血的,所以他除了震惊就是无语。

    “滚蛋,这也算什么都知道。我就是在想要是我们龙组的不死金刚能不能用公野猪的办法练得刀枪不入呢。是不是让大个跟野猪生活一段时间呢。当然你也不用着急,这个待遇你也有你就和夜月狼一起亲密去吧。对了,还有壮壮就送到峨眉山整天跟猴子一起窜来窜去。这样是不是效果最好呢,或者说是最好的特训呢!”唐小莫还真的从中得出了非常惊人的一个结论。

    “老大我赞成,真的,非常赞成,这法子够绝够好。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的和野猴子,野狼和野猪每天生活在丛林里,那我们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们,然后还要防备他们致命的攻击,肯定每天都会有很多仗要打。再就是近距离的跟他们学习各种生存,捕猎,逃跑,防御的本事。真要学成了,那我们几个绝对敢称丛林之王!”李东南马上举双手赞成,他说着说着就热血沸腾了。

    “不过现在老大我还想继续听听这野猪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现在对它越来越感兴趣”李东南全才就全到这,他会记住他认为有用的一切事情。

    “那好,我就给你多说点。其实野猪还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本领。野猪肚即猪胃,据《本草纲目》记载,性微温、味甘,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毛硬皮厚的野猪食性很杂,竹笋草药鸟蛋蘑菇,野兔山鼠毒蛇蜈蚣,只要能吃的东西都要下肚。虽然现在科学家对野猪是否具有毒素有免疫力还没有一致的定论,但从野猪没有因为吃有毒食物而死亡的情形来看,野猪的胃可以说百毒不侵。据说野猪在吞食毒蛇后,毒蛇的毒牙将咬住野猪肚内壁,而在长期各种中草药浸泡下的野猪肚,自有一套疗毒愈合伤口的高招,会在伤口基底生出肉芽组织,进而形成纤维组织和瘢痕组织,在胃表面胃粘膜上留下一个“疔”,“疔”越多,其药用价值就越高。”

    “嗯,这点是不是也可以深度研究,如果我们有一个自己的实验室,那就可以非常有效的利用了。”李东南一向想的很长远。

    “不止如此野猪的鼻子十分坚韧有力,可以用来挖掘洞穴或推动4o千克~5o千克的重物,或当作武器。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它们可以用鼻子分辨食物的成熟程度,甚至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颗核桃。雄兽还能凭嗅觉来确定雌兽所在的位置。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中,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在猎犬的追逐下,它可以连续奔跑15千米~2o千米,这种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野猪在吃和睡上要花许多时间,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往往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野猪的天敌有虎、狼、熊、豹、猞猁、猛禽等野生动物,因此必须警惕任何突然的袭击。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

    “如果豹遇到野猪群,也不敢贸然动进攻,因为野猪的长獠牙不好对付,所以只好远远地咆哮恫吓。当野猪成群逃窜的时候,再紧紧追猎,寻觅在长途奔驰中落后的个体捕食。不过大多数老弱病残的野猪当然是野生动物选猎捕的对象,这是生态平衡自然调节不可缺少的一环,事实上有利于野猪种群的优化。所以我们的口福也是这些老弱病残的,嘿嘿。”唐小莫说到最后又轻松地说到了吃上,可是李东南的心思却不在这,他在想是不是他先和狼生活在和猪学习呢?因为他越听唐小莫讲他就越兴奋越激动,他觉得唐小莫提出的这个特训办法绝对是世界顶尖的,绝对给力,绝对可行。所以他已经在盘算着怎么来实现了。

    还有是他单独这样特训还是带着大个一起呢?壮壮就不带了,壮壮有猴子陪着就好了,要是大个和他先学狼后学猪,这出来之后就是两个丛林之王,这样龙组的实力就决定的增加了!

    而笑嘻嘻的唐小莫之所以笑嘻嘻是因为他讲这些本来就是要把李东南带进沟里,让他自己哭着喊着要这样特训。否则就正常的这些手段想要称雄?哼,做梦都别想,但这样血腥残忍的特训的前提是参与者一定要非常自愿,一定要有着强大和变态的实力和耐力。否则就是送死。

    所以唐小莫和李东南有一点想的是一样的,那就是跟着夜月狼和野猪的特训一定要一个团队一起,一个人除了唐小莫恐怕没人能够真正应付凶狠老道的狼群和勇猛变态的野猪群。所以唐小莫的决定是他,李东南,大个三个人一起进行这个特训!这样即确保了都能活着出来,也确保了能够学到真本事,一炮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