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将门邪少 > 第120章 金刚、银枪、肥仔
    “黑色天杀,善奔袭,夜战,逃脱,下手极准,无人能防!”唐小莫沉吟着说出这句以后响彻整个黑道的话。

    “好,我以后就是黑色天杀!!我是黑色天杀!”壮壮兴奋的一个跟头翻到床下。

    “这代号真好,神秘,霸道,还隐含着一种内在的低调”李东男在旁边由衷的羡慕壮壮。

    “是呀,恐怕我们兄弟四个以后就属你最名震江湖了。”胖子已经体通过这个拉风的名字而判断出壮壮的美好将来了。

    “好,真好,这名字和宋壮壮相比好的不止一千倍!你说一提女子学院的宋壮壮,大家马上脑海里会出现先苦干弱不禁风,连个马子都搞不到的三等残疾。可是一旦喊出黑色天杀这个名字,那就是从骨头缝里的尊重和寒意!!!”这回轮到大个深刻了!!!

    “你们都觉得好?哈哈,这是我和老大一起想出来的,就冲老大对我这份知己,我这辈子也绝对跟定他了”壮壮这说的可是自肺腑的。

    “你也高兴太早,这个代号虽然是你的了!但是你什么时候才有资格用它则是我说了算。你懂吗?”唐小莫给哥甜枣马上打一棒子!!!

    “是,是,老大,我懂,你就是现在要我叫我也不敢,因为我不配!不过它就是我大学四年奋斗的目标”壮壮更像是在唐小莫面前一种庄严的宣誓,更像要浴火重生!!!

    “你可以去睡觉了,你的部分过了”唐小莫最后结尾,可是壮壮哪睡得着呀,还有三个兄弟的大事没解决呢!!!

    “接下来。。。”唐小莫微一沉吟。

    “是我,老大,是我。。。”胖子马上自告奋勇,他可是给自己想了一个异常风骚霸气的名号。所以他很着急要表现一下。

    “你丫先歇着,大个,你来”唐小莫绝对不会对他客气。

    “还是让胖子先来吧,老大,我不着急”大个越来越憨厚了,这样很好,因为他表面越憨厚内心就越越风骚了,这绝对是成反比在上升!

    “呵呵,你来吧”唐小莫对大个始终是最温和的。

    “那好吧,我想老大也一定替我想了。不过我觉得我和老大想的也会一样!”

    “我叫金刚”

    大个边说边摆了一个健美先生风骚异常的pose。

    “嗯,是金刚,的确是金刚,没有花哨没有多余的形容,就是顶天立地,打不倒打不死的金刚!”唐小莫第一时间也给了大个一个很好的评价,当然这评价也一定会载入某些史册。

    “哥几个,我很喜欢大个这种风格,我想你们也喜欢,所以和他做兄弟是我们每个人的荣幸,我们给大个简短的鼓掌!”小壮壮可是都没这待遇,不过大家谁也不会在意这样的性格,他们都知道唐小莫对哪个兄弟都会像亲兄弟一样的。

    “谢谢老大,谢谢兄弟们看得起我,要是真有一天像老大说的那样有战争,那大家放心我大个绝对是抱着加特林挡在大家最前面的那个”看来他还真理解了唐小莫的兄弟是你你就是兄弟的兄弟法则。

    “大个,到时候让他们看看中国的不死金刚,尤其是那个弹丸岛国!!!”李东男的情绪反而最激进,看来他们家和那个岛国有世仇,也是中国太多的家庭和那个岛国有世仇!

    “不过到时候要不要我这个黑色天杀先把什么他们天皇的老婆搞来给老大享受一下?”壮壮这个主意好!

    “丫的,我说什么了!!!”唐小莫却怒了!

    “是,老大,我错了,甘愿受罚”壮壮立马低头走到唐小莫近前,准备接受唐小莫随时随地最严厉的处罚。

    “好,给你的任务也不重,你现在去林东的宿舍把他的内裤偷来,要他穿着的那条,否则别回来”唐小莫瞬间就下达了命令!!!

    “是,老大,我现在就去!”小壮壮就是明知必死也必须得去!

    “丫的,站住,但,这之前我给你3天的时间特训,打探情况,你自己安排!”唐小莫还是很通情达理的!

    “谢谢老大,我会交给你一份非常详细的计划,就是偷内裤不成我也不会被现,全身而退,这是最底线!”壮壮头脑很清醒。

    “接下来。。。”唐小莫要继续了。

    “老大,接下来让东南先来吧!”胖子吃一见长一智已经学得很乖!

    “嗯,东南那你就来吧”唐小莫很尊重胖子的意见。

    “老大,我叫银枪!”李东男双眼充满了霸气的光芒!

    “赵子龙,左手青虹剑,右手龙胆亮银枪,跨下白龙马,一身白盔白甲,长坂坡单骑救主,于百万曹军中往返折杀,所向披靡,如此猛将乃常山赵云赵子龙是也。”

    “东男,真看不出,你原来最崇拜的英雄居然是常山赵子龙!”唐小莫笑的很有深意,赵子龙可是中国历史上差不多最帅本领最大的大英雄。而且绝对忠心,李东男选这个绝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老大,你再详细说说,我没听太懂!!!”胖子天生不爱看,可是关于龙胆亮银枪他就一点也不知道了。

    “三国时期的赵云使用的是枪(亮银枪),在野史里记载,他的枪不是普通的,是家传的,他哥哥死后给的他。另外,在长坂坡大战时,赵云杀死了曹*的侍从夏侯恩(专门为曹*背剑的人),从夏侯恩那里得到了曹*的宝剑(青缸剑。另外一把是倚天剑,倚天剑由曹*自己携带),这两把宝剑均削铁如泥,赵云用他的枪(亮银枪)和这把夺来的剑(青缸剑)杀出重围,回到刘备身边此后,赵云就一直使用枪(亮银枪),和剑(青缸剑)作为自己的武器。”

    唐小莫的知识储备绝对抵得上一座小型图书馆!!!

    “奥,原来是这样,老大你不去天桥说书卖艺白瞎你个人才了!!!”胖子很能搞笑和放松,这也是一个团队所必需的。

    “所以东男把自己的代号定为银枪我很赞同。更重要的是依赵云所得到的谥号和评论,历史中的赵云形象亦是文武双全、忠勇兼备的:他一方面是严肃厚重、强挚壮猛、克服战祸、救主于危难的猛将,一方面又是柔贤慈惠、执事有班、统时选士、跟随先主经营天下的开国忠臣。赵云的这种表现,正好符合传统儒家社会对武将和人臣的要求,因而特别得到人们的推崇和喜爱,在民间说书人和剧作家、小说家的口述和演义之下,赵云慢慢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梦幻武将。”

    “一个例子是在《三国演义》中,当刘备被东吴6逊打败而危急时,得到赵云的救援,他一登场就刺杀东吴大将朱然,并迫使6逊主动退让。而事实上根据历史,朱然和6逊未曾和赵云交战,朱然后来官至吴大司马,安享天年。而演义对此段历史的颠倒改写,让赵云为蜀汉复仇,令以蜀为正统主角的读者感到痛快淋漓,出了一口气。”

    “银枪银将,文武双全,忠勇兼备!!!”这是对李东男最后的评价。

    “老大,这回该我了。其实本来我想的名号很拉风很威风,可是就在刚才听完兄弟们的名号之后,还有老大的评价。我改变主意了。我觉得我胖子天生就需要一个最最平常最最让人感觉亲切的代号!”

    “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完成我的使命!所以,老大就叫我肥仔吧!”胖子居然参透名利返璞归真了。

    “手臂肥肥,肚子圆圆,憨厚稳重,学识渊博,讲究礼节,乐善好施,很有绅士风度。”这是唐小莫的评价,他对于胖子能在最后时刻达到这种境界感到高兴。

    “嗯,放心,老大,我知道了,现在才心里真正有数。”胖子显得很淡然,看来他的进步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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