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战国野心家 > 第十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一)
    回到家中,闷闷不乐,心神不宁。

    昨日吃的狼吞虎咽的粟米饭和葵菜也没有了味道。

    想到昨日在麦秸草中,指点江山畅想无限,不由心中苦笑。

    如今有资格指点江山的,是各路诸侯。

    自己家距离周天子和各路诸侯最近的,就是旁边盐水汤里面的那点葵菜和腌韭菜花。据说周天子家生孩子请客,葵菜酱和腌韭菜花都是七蘸料之一,除此之外没别的能搭上边的了。

    原来想的美哒哒的几句振聋发聩的言语就抱墨家大腿,现在看来难度又大了几分,寻常路是真的走不通了。

    楚声王围宋十月,没有破城,想必墨家众人肯定是赶回来帮着守城了。

    时间赶得上,但到那时候墨子不会有时间讲学,也根本顾不上。一旦到墨子归来那一天还是籍籍无名,只能以庶民的身份参加残酷的守城战。

    适很清楚,墨家不是只讲善良的傻白甜,守城的规矩多得很。

    墨家守城,连坐互保、扰乱人心者绞、扣押妻子为人质方能派人出去侦查、上厕所要汇报防止借机投敌、一人投敌同伍的都要车裂互相监视、妇女上阵男左女右走错了斩……

    兼爱非攻,是目的而非手段,且绝不迂腐,更有手段和组织力,一应技巧俱全。

    必须在正式守城之前、在墨子从齐国回来后,就知道自己的名声,否则凶多吉少。

    现在也不能跟兄嫂说多买些粮食准备着,且不说有没有那么多钱,总需要个理由,兄嫂又不傻。

    理由一旦传出去,造成恐慌,宋公斗不过封臣,杀自己安人心还是做得到的。

    直接去求见宋公或是各路封臣,混个禄足以代其耕的饭碗保证饿不死更不可能。

    想要见面,最起码要是士。

    士是最低级贵族,世袭的,讲血统。

    孔子再少贱多能鄙事,那也有贵族血统。即便是爹妈一夜情野合生出,但唯一有继承权的哥哥是残疾,八个姐姐都是女的没继承权,到底他还是继承了士的身份。曹刿隐居种地,那也是有佩剑权的,到了宫门报上我乃某某之子某某之后甲士就必须通报。韩信落魄的要饭,投了军血统贵族的身份一报,那也是直接军官起步。

    和后来信陵君养的那种靠薪水吃饭、不世袭的士,完全不是一回事。

    躺在麦秸中再一次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想了半夜,摸到了那袋种子,发了发狠,下了决心。

    想让墨子一回来就注意到自己,就需要自己做一些事,而且是要借墨者的名头做些事。

    要做让墨子能注意到的事,肯定是大事。

    让墨者能注意到的大事,又分两种。

    一种是顶着墨者的名号,去做些坏事,适估计用不了半年,墨者就会找上自己,但下场很可能就是被一剑捅死。

    另一种就是顶着墨者的名号,去做好事。墨子虽然心怀天下,但走的还是太高了,游走于诸侯之间,这条路适觉得自己走不通。

    但想到昨天遇到的那些农夫,自己又顶着墨者的名号救了一人,正是一个可以突破的点。

    把一些科学技术搞成伪装为鬼神天志之类的迷信,用类似宗教的方式在农夫之中扎根,用不了多久也会将名声传出去,到时候就看墨子收不收自己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迷信与否是一回事,用不用某些形式的手段,又是另一回事。

    只要别踩墨家的底线,应该不会有杀身之祸。

    想通了这一节,适握了握拳头,想着此时农夫的困苦生活,咬牙心道且先吃个一年苦!

    为了活着。

    第二天一早,适顶着半夜没睡的黑眼圈忙完了家里的事,悄悄进城找了个认识的人,把嫂子给自己做的那件新衣在城中卖了些钱。

    中原地区,农耕为生,这钱也长得和种地的铲子一样,都是些诸侯国商人铸造的劣币,不是周天子那边正规的大额称重的空首布。

    数量不多,算了一下堪堪够用。

    这事也没告诉兄嫂,这些日子自己又表现的勤快,像是变了个人一样,这件事也都没注意。

    某天早晨,适找了个理由,说是自己要出去几天。

    兄嫂只当他要去听墨子讲学,便给他准备了些几天吃用的粟米,也没在意,又嘱托几句便让适走了。

    适悄悄拿着那包种子,揣着卖了衣服换的那几个钱,孤身一人前往前些日子的那处农田。

    ……

    那日的田间,那日的人。

    芦花抹了一把汗,心里很快活,但又有些失落。

    父亲的病,真的好了。听了那人说的用了些芦根熬水,学着那人的样子用手指捏出紫火,这种夏天常常死人的暑热病竟然没把自己的爹爹带走。

    服劳役去修远处城墙的哥哥也回来了,居然没受伤也没死。

    这两件事都是值得快活的。

    只是那个当初承诺会再来、会教她那些救人的法子的人,却没有再来。

    于是失落。

    人没再来,可来过的痕迹已经抹不掉。

    附近的十几家劳作时带的水,都是加了些盐的。

    只不过盐有些贵,只好晚饭的时候少放些盐。

    稍微有些头疼胸闷的,也都在头上胸口捏出了一些紫痕,不管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有效,灌一口淡盐凉白开,觉得心胸通畅。

    芦花舔了舔嘴边,觉得有些咸。

    不知道是刚才喝水时留下的盐渍,还是之前干涸的汗,总不是那天葚子的味道。

    想到那个人,心里有些乱。

    思春的年纪总在及笄之前,封闭的环境下忽然遇到一个有些古怪的异性,或者只是一瞥或者只是偶遇,但总会期待下一次邂逅。

    因为不了解,所以可以有幻想,于是心当然有些乱。

    心乱中,不小心薅出了一棵谷苗,像是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四处看了看,发现哥哥在前面忙着没注意到自己,转过头悄悄地吐了吐舌头。

    将那棵可能挨骂的谷苗在指尖揉碎,埋在了土里,又把已经化为绿泥的谷苗留下的根坑翼翼地用手填好,这才继续寻找着下一株可恶的野草。

    今天的谷苗有些霉运,刚才被揉碎的那株并不是最后一株惨遭横祸的。

    阡陌间出现了一道身影的时候,又一株无辜的谷苗伴随着惊喜的喊声被拔了出来。

    这一次拔出谷苗的手没有再将谷苗毁尸灭迹,而是倒转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随即如同看到了春天第一缕绿色春草的脱兔,蹦跳着朝田边跑去。

    可跑到田边的时候,芦花却有些羞怯,忽然间觉得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是先问你叫什么名字?

    是先感谢之前的救命之事?

    是娇蛮地说你怎么才来呢?

    还是直接把哥哥推出来让他陪着说话呢?

    各种各样的心思伴随着轻快的脚步,不知道在心头翻转了多少次。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等真的到了适身边的时候,说出的却是:“渴了吗?”

    只带着卖衣服所得铜钱的适,笑吟吟地点点头,跟着她一起去地边喝水。

    不长的路,芦花咯咯唧唧地说了许多和喝水有关的事。

    比如邻家的二婶晚上煮菜舍不得放盐啊、比如今天轮到自己家煮草木灰里的白霜啊、又比如邻家的三哥用布币刮的身上像是纹身一样……

    一直走到了陶罐边的时候,芦花终于忍不住说道:“你真的来了。”

    适觉得这话古怪,既不是疑问,也不是反问,只是个平淡的描诉。

    “我们墨家一言,驷马难追其舌。”

    这个四字成语适相信芦花会明白,农兵合一的制度下,三十六家人耕种一丘之地,需要缴纳一马三牛的军赋,所谓匹马丘牛。

    四丘为一甸,正好凑足四匹马,一辆驷马战车,算是战车主流时最小的分封单位。

    如今征战频繁,三牛军赋早就变成了三马,一丘之堡便可凑一辆战车。

    驷马见的多了,这意思也很容易听懂。

    芦花细心地记下这句话,咂摸着其中的味道,心说你果然不是和我们一样的人,说话当真有趣。

    等再抬头的时候,发现远处的哥哥正望着她,她这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急忙走到哥哥旁边说了几句,临走还不忘将装水的瓦罐递给适。

    芦花的哥哥叫苇,回来后就听说了之前家里发生的事,这时候见了真人,连连感谢。

    适正愁没有机会混饭吃,便因着话头问道:“你爹爹可好些了?”

    芦花抢在有些木讷憨厚的哥哥之前答道:“好多了。之前还让我去城里谢你,还训斥我忘了问你名字呢……”

    悄眼看着适,适报上自己的名字。

    芦花想,原来你叫适,这样以后在城里就能找到你了。

    苇也连连感谢,拉着适的手就要回家。

    家中虽然没什么好吃的,但粟米饭、韭菜花还是拿得出的。

    他是个做农活的手,又出征打过仗,一把子力气,拉的适险些站不住。

    拉手的时候,感觉到苇的手心满满都是茧子,显然不知道摸了多少次戈矛与农具,粗糙而又有力。

    这时候天色还早,虽盛情难却,适还是却了。

    “天色还早,稼穑不等人,正是除草的好时候。我既来了,就先一起除草吧,晚些时候再回去吃饭。”

    说完,挣开了苇的手,弯腰低头去薅地上的草。

    他心说,我不但要吃饭,还要常驻沙家浜呢。

    既要常驻沙家浜,总要有个理由至少不招人厌。

    抱布贸丝、匪来贸丝这样的事,肯定是做不出来。

    那就不妨弯腰干活,只当多了个劳力,各取所需,交相得利。

    苇也是个憨实的人,见适如此,以为这也是墨家规矩,便也没再说什么,心说可要卖力总不好让人薅的比自己还快——这一点是他想多了。

    于是他在前面飞快,芦花跟在适的右边,两个人并排边闲聊边薅草。

    平日扰人的虻和虫,竟不那么讨厌了。

    耳边嗡嗡的虻虻振翅,芦花竟还有闲心捉着一个像小时候那样扭掉翅膀扔到蚂蚁窝旁……

    PS:

    一:之前墨子的那番龙傲天般的、认为墨家道理不可更改的言论,不是伪造,源于墨经。诸子基本都这样,强势的很,一步不退。要是连理论自信都没有,诸子也就不是诸子了。

    二:本人无神论者,凡是天鬼、天志、鬼神之类的言论,请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