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 第九十三章 光头大汉
    第九十三章光头大汉

    “看群里他说,这次回来就不再去美国了?那他的公司怎么办?”向坤奇怪地问道。

    常彬说道:“说是做不下去,卖掉了,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等下见了问他就是。”

    说着,他又想起什么,对向坤道:“对了,你和娜娜怎么样了?小涵前一段有问过娜娜的姐姐,好像说你们经常一起出去玩?”

    “呃,现在就是普通朋友。”向坤回道。

    “对,娜娜也是那么跟她姐姐说的。”常彬看着前方点点头,又忍不住笑起来:“先做普通朋友就对了,就是这个节奏,你以前那种‘饿虎扑食’式的追求方式就不行,一上来就猛攻,都被你吓跑了。”

    向坤不解:“这……相亲不就是这样么?”

    “话是这么说,但除非对方也一眼就看中了你,不然你太过主动、追的太紧、给人太大压力的话,就可能会让对方退缩。有一个先慢慢了解的过程,就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不单是相亲,什么事都是这样,商场上、职场上也适用。”

    向坤回想着前几年相亲的失败经历,奇怪道:“这话以前你怎么没跟我说?”

    “没跟你说么?你再好好想想……”常彬撇了撇嘴,斜睨了好友一眼:“你哪次不是按自己的想法来,别人说的话你哪听得进,都是被美色蒙蔽了心智……”

    向坤无语,不过想想好像还真是,从大学开始,常彬每次给他当“军师”,提出的方案都被他否决了,不过他自己的方案,好像真是从来没成功过。这次和唐宝娜之间看起来好像很有戏,但偏偏又是他决定暂时不打算恋爱的时候。

    快到机场的时候,常彬就已经和自成通了电话,知道他已下飞机,在门口等他们了。

    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着短袖衬衫、戴着圆框眼镜的胖子站在玻璃门外看手机,向坤便让常彬提前把车靠边停下,然后他摘下眼镜说道:“我先去跟自成打个招呼。”

    常彬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嘿嘿笑着点了点头。

    摘下眼镜的向坤下车后,直直往那站在接客大厅门外的胖子走了过去,到旁边的时候肩膀轻撞了一下。

    小胖子的手一抖,手机差点掉了,抬头对撞到自己的人怒目而视:“哎?你……”

    结果看到那撞到自己的是个光头壮汉,短袖T恤里露出来的胳膊肌肉线条分明,跟雕塑一样,看到对方瞪着眼睛看过来,小胖子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干嘛?”光头停下脚步,走回来问道。

    小胖子往旁边躲了两步,又低头看手机,小声道:“没事没事……”

    “我刚刚是不是撞到你了?”

    “噢,没什么,小事小事。”小胖子还是低头看手机。

    向坤强忍着没笑出声,又凑近了一点:“要不我请你吃饭,给你赔礼?”

    “what?”小胖子愣了一下,下意识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光头,又马上低头,连连说道:“啊?不用不用……”

    “那你请我吃饭?你看我这肩膀都被你撞肿了……”

    “我……我要叫保安了,我朋友马上来接我了,你再不走开我报警我告诉你……”小胖子连连旁边躲,很显然觉得自己是要被讹上了。

    向坤继续凑过去:“报警做什么?我就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呀,咱们不是都约好了么?”

    “谁跟你约好了……你别过来……”

    “哎,自成兄,咱们不是在微信上都约好了么?晚上要一起吃饭,还要一起黑皮啊,你怎么这就忘了?”

    小胖子一边拨通常彬的电话,一边说道:“什么微信,我哪有你微信……呃……”

    他忽然愣了一下,意识到光头叫了他的外号,而且是只有当初他们宿舍几个人才会叫的外号,不由得又抬头看向光头。

    只见那身材魁梧的光头慢慢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然后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个自认为灿烂的微笑。

    “自成兄,好久不见。”

    小胖子扶了下眼镜,盯着向坤看了好一会,才终于确定了他的身份,大吼一声跑过去直接跳起用胳膊勒着他脖子:“卧嘞个大槽!是你小子……你妹的吓死老子了!!”

    不远处的常彬拿着手机一边录视频,一边已经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之前一看向坤摘眼镜就知道这家伙要干嘛了,现在的向坤变化很大,眼镜一摘,别说已经好几年没见过的自成了,就是他都没法一眼认出来。

    不久后,常彬的车上,小胖子自成依然不停地打量着向坤,忍不住伸手想摸一下光头,被后者抬手拍开。

    “阿土兄,你这变化也太特么大了吧,你不是在做移动端应用开发的工作吗?怎么变成这……这副模样了?”自成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向坤现在的外形,这和他印象里的向坤,差距实在是太大太大了。

    “就是之前想着减减肥,随便练练,没想到就越练越沉迷了。至于头发,它要离我而去,我也没有办法。”向坤随口说道。

    开车的常彬想着刚刚候机大厅外的场面,忍不住笑道:“自成啊,你刚刚也太怂了吧。”

    自成白他一眼:“一个长的跟巨石强森似的大汉过来找茬,换你你也怂。”说着,忍不住又伸手去捏了一下向坤的三头肌,小声嘀咕:“这特么怎么练的……”

    常彬载他们去了一家比较有名的小餐馆,虽然所处的地方比较偏僻,装修也比较破,但生意却非常好,要不是常彬事先就订了包厢,他们现在过来连大厅的桌子都没有。

    常彬点完菜,叫了啤酒,问了一下向坤,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也没有多劝,就给他自己和自成倒上酒。

    他们在大学时一起出去吃饭就是这样了,要不要喝酒都凭自愿,自己要喝什么就喝什么,要喝多少就喝多少,他们也都知道向坤一向不喜欢喝酒。

    事实上自成的酒量也很差,基本上喝三罐下去就脸红脖子粗说话有些囫囵了。倒是常彬酒量一直很好,向坤还从没见他喝醉过,记得毕业之前全班聚会,常彬喝了至少有半箱啤酒,也依然表现得很稳、说话很清楚。

    向坤已经准备好了小鹅卵石,准备一会去洗手间吞下去,然后回来象征性吃一点,再找机会去洗手间解决掉,然后打打酱油,应该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