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大秦钜子 > 第二二六章 新兵蛋子(修)
    马车不许入城?

    李恪循着声音看过去,满脸古怪意味。

    秦律从未规定过什么马车不许入城,不过如果是备战的时候,军城倒是会为了维持军道畅通,偶尔禁止车辆入内。

    可现在并没有打战啊,此地都尉闹这一出,是为何事?

    他带着疑惑跳下马车,在蛤蜊的搀扶下慢慢走向吊桥头前的两位交通管制员。

    不得不说,平城的兵丁是李恪迄今为止见过最像精锐边军的兵卒,衣甲陈旧,长戟锃亮,站在那处霸气昂扬,声音也格外洪亮。

    他们的表情让李恪想起那种秃了尾巴的秃鹫,看似窘迫,实则凶悍。

    相比之下,扶苏的亲卫有些像羽毛鲜亮的苍鹰,而句注塞和楼烦城那些个痞味深重的丘八,则更像是一只只养尊处优的肥公鸡,从外观到战意,可以说一无是处。

    李恪不由暗度,那位带兵的都尉似是能人呐……

    “这位壮士……”

    那兵卒好似有些不满被李恪打断工作,冷着声说:“车马停靠茶亭,可留下隶臣看管。校对验传需过桥寻那些个更卒,我等乃是战兵,不理琐碎!”

    李恪愣了一愣,问:“那城税呢?”

    “你欲通钱耶?”那兵卒猛就抬高了音量,唰一下,横摆长戟斜对向李恪的脸。

    他周围的同袍也是一副同样的作态,李恪不过问一句城税,四位兵卒就同时丢下管束交通的职责,把他当作了生死仇敌。

    这让李恪郁闷不已……

    那都尉治军严明不假,手上却全是些大惊小怪的新兵蛋子嘛!

    他赔一声笑,当着兵卒的面差使蛤蜊去城门办理入城,自己袖着手靠边站好,既不妨碍人家工作,又能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这种识相的态度在新兵蛋子们心中树立起不小的好感。

    “敢问壮士尊姓大名?”

    “公士仑!”

    “仑之一字,从亼(jí),从册,聚集亼册必依其次第,求其文理,看来仑君也是读书之人。”

    “翁乃乡学先生,我在家行三,不喜读书,也不曾多读。”

    李恪哈哈一笑,说:“看来仑君志在军伍。”

    “大丈夫立于世,自当提剑,杀夷救国!”

    李恪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不成想刚出深山,居然就遇上个大秦朝的热血青年,当兵不是为了赚取军爵,而是为了保家卫国。

    他抖了抖袖子,看着自家去往茶亭的车马,浑不在意地问:“仑君,平城如今有县令管束,你等呆在此处,县令可曾应允?”

    公士仑傲然一笑:“县令?若是匈奴南下劫掠,靠着县令与那些个不成器的更卒,如何守得住中原门户?我家都尉说了,平城乃是本部辖区,只消不上吊桥,县令奈何我们不得!”

    “竟是为了防备匈奴?”李恪吃惊道。

    “自然!”公士仑回头,对着城门方向啐了一口,“若不是咸阳贵人要都尉防备匈奴,我等何必在此地风餐饮露,徒遭白眼?”

    看来咸阳那头已经开始有应对了啊。

    李恪暗想,就是不知这摆明车马和县令对着干的平城都尉到底是何许人,究竟是扶苏令他早作防备,还是咸阳已经达成共识,只是不愿事情太过张扬,这才瞒过了雁门地方。

    由养推着借来的板车入城采买,经过时向李恪传话,说辛阿姊有事要说,让李恪过去一趟。

    李恪拱手与公士仑作别,慢慢悠悠挪步到辛凌身边:“辛阿姊,我险些便问出都尉姓名了,你此时唤我过来,可是有甚要事?”

    辛凌冷冷地说:“平城都尉苏角,早先乃是内史恬部将,为人忠诚勇猛,督兵善治。”

    “内史恬?”李恪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内史恬就是蒙恬。

    也就是说,扶苏已经说服了蒙氏兄弟,只需再说动始皇帝,大秦北伐匈奴之战就能打响,再接着,雁门郡就安全了。

    ……

    食水采买完毕,李恪和辛凌并未入城,而是顺着县道的方向向西而去。

    雁门郡北原南山,到了平城郊外,放眼望只剩下连片草原,不过因为护道林的遮掩,极难看清草原辽阔。

    马车顺着平整的县道急速前行,半日功夫便行出百里,接着拐道偏南,越过中陵、山阴两个岔口,又拐向北,直驱向郡治善无。

    如此一行便是一天一夜。

    夜里,众人顺着小道行出县道,进入一片广袤草原过夜。

    这里是善无县边境,名曰善阳乡,乡治善阳就在小道尽头,往年是楼烦部落兴盛之所,左近有育马、碎金两条治水支流,水源丰沛,地势坦荡。

    不过这里并不适合农耕。

    离了恒山的遮蔽,这里的土壤浅薄,不耐耕作,哪怕水源丰富,垦出来的田地依旧贫瘠,乡里们多以养羊为生,过着半农半牧的田园生活。

    李恪等人查证验传入里,凭着武里辛氏的名头,得到了里典的热情款待。

    入夜,李恪披着氅衣斜靠在院子里,望着漫天繁星怔怔发愣。

    不知不觉就到七月了,再有一个月,粟米成熟,又迎秋收。

    他是去年的七月十几来的大秦,算起来,也快有一个整年。

    蛤蜊捧着一罐药浆过来请他换药,李恪摆了摆手,把他叫道身边问:“蛤蜊,你看此地如何?”

    “此地贫瘠,虽有育禾之水,却无育禾之土。今夜里典夜宴我等,用得是鼎烹黄羊,席间半点米面也无。乡里们平素可食不起黄羊,留在此处,唯有豆饭羹藿果腹罢了。”

    李恪哈哈一笑:“这话不像从一个渔夫嘴里吐出来的。重生民苦者,必是墨家无疑。与我说说,这话是由养与你说的,还是灵姬与你说的?”

    蛤蜊羞涩地挠了挠头,小声说:“我在宴间听由养君与灵姬谈天,觉得有理,便记下来了……”

    李恪摇了摇头:“墨者乃侠之大者,心系生民,节衣缩食,然其眼界过于狭隘。我且问你,往日你在云梦渔猎,可曾嫌弃过土壤不丰?”

    蛤蜊撇了撇嘴:“先生莫要小瞧我。我是寨子中最好的渔夫,若是在山间,遇虎豹或有不逮,然独斗野狼绰绰有余,何须栽种禾粟!”

    “这便是了。”李恪笑着说,“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善阳周边万顷草场,种粟或许贫瘠,但若是大规模栽培苜蓿,围城养马,野地放羊,足可做大秦马场,谈何贫瘠?”

    蛤蜊奇怪问道:“苜蓿是何物?”

    “苜蓿啊……”李恪失笑一声,举步回房,“我如今戴罪之身,此事也轮不着我操心。我等回房换药,明日一早,起行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