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国大富翁 > 第一百八十幕 牛排司令
    “嘭!”

    巨响过后,索然无味。手机端

    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对抗,白石-温彻斯特联队赢了,赢得有点胜之不武。

    道格想要表现的优势,并没有表现出来,白石安保公司在战术设计的优越性,完全没有显示出来。

    但是,纽黑的民兵司令汤姆逊的眼却满是炙热的火。

    他看向道格的眼神,有着莫名的热情。

    他看到了过去战争背后酝酿的含义,他看到了未来战争的真理,那是——爆炸。

    而在他看来,道格像是为人类带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一样,为他带来了爆炸。

    “道格阁下,能邀请你共进晚餐么?”纽黑的民兵司令汤姆逊,难得有些含蓄。

    道格没有想到自己无心插在地的一根树枝,居然成为了别人眼的宝贝,他沉着冷静地回答,“好。”

    “真是太好了!”汤姆逊搓着手,像是一个侥幸赚了一笔大钱的小生意一样。

    其它武器公司的代理人,看到这一幕,也没有一声不吭的离去。

    他们以某种幻的方式,决定了与汤姆逊打招呼的顺序。

    与此同时,他们也与道格友好的握手。

    “希望我们有合作的机会!”

    “会有的!”

    “那个炸药真是性感!”

    “是啊!它的确很性感。”

    ……

    这些人丝毫没有提名次的事情,连小柯尔特都没有提。

    因为,此时此刻的他已经看到了差距。

    他不愚蠢,之所以之前看去有点愚蠢,那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只是温室里的花朵罢了。

    温室里的花朵,尽管发育的要野生的花朵更鲜艳一些。

    但是,不经历风吹雨打,却总难免肤浅。

    当他和道格道别的时候,道格没有特别在意,只是回道了,“再见”这两个字。

    纽黑市长德尼罗先生,等其他人都走了,才走到道格的面前。

    他没有夸奖道格,只是很平淡地说了一句,“你真的很能干。”

    “感谢您的认可。”

    道格目送德尼罗市长离开,眼前观台只剩下了汤姆逊一人。

    汤姆逊在这种只剩下了两个人的“私人场合”,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给我一颗真的手雷?”

    “可以。”远处的白石-温彻斯特联队胜利归来,“拉姆,给司令先生一枚手雷。”

    拉姆将身挂着的一枚手雷,递给了这位年龄已经超过了四十,两鬓斑白,在这个年代算得是一位老年人的汤姆逊死灵。

    “哦?这位是你们联队的指挥么?这么年轻?”汤姆逊看到一身英气制服的小拉姆,接过手雷的时候,好想再加一句,“把他也借我看看。”

    但是,理智还是制止了他的行动,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核心人员,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可能外界。

    甚至,如果有可能,都要让他杜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因为,人这种生物是经不起诱惑的。

    只要有接触的机会,有被腐化的可能。

    因此,真正的忠心者,接触的对象往往只有他效忠的人。

    汤姆逊是一个懂规矩的人,懂规矩的他,自然不会破坏规矩。

    别看汤姆逊看去是一个年级有些大的白人大叔,但是他这幅模样,在美国民众,却不是很一般。

    或许是继承自英国,美国人对于领导者,总是希望他们的年纪更大一些。好像这样的人,做出的决定更靠谱一样。

    另一个世界,美国第四十四位总统,侯赛因-奥巴马,因为这个原因,将自己贴着头皮的毛发染白了。

    而在他之后的美国第四十五位总统,唐纳德-川普,干脆已经是一个十足十的老年人了。

    哪怕其它国家的人,再觉得他没谱,能够当选的他,依旧代表着一部分美国人民的意志。

    与此同时,在这个美国物质还没有极大丰富的年代,稍微超出平均水准的肥胖,这是一个加分项。

    因为,在这个饥饿横行的年代,想要肥胖,那必然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财富。

    并且,肥胖的人,看去似乎都更和蔼一些。

    纽黑的民兵,说实话已经很久没有前线打过仗了。

    现在的定位,甚至有些类似于编外的警察。

    因此,汤姆逊的这幅模样,以及总帮助有困难的人的作风,都让他在纽黑有着较高的风评。

    当然了,真正了解他的人知道,这只是他的伪装。

    实际,这位年纪已经四十多岁的老年人,渴望战争。

    恰好,纽黑本身有数家武器工厂,纽黑武器民兵组织武器装备更新的速度,几乎是美国所有民兵组织之最。

    当然了,这些不是免费的,也不是全款的。

    纽黑的民兵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看起来更像是付费测试用户。

    用成本价买下最新最炫的武器装备,然后测试它们,如果遇到什么不好用的地方,再将它们的意见,反馈给装备制造厂。

    而他现在,爱了爆炸。

    道格看到手雷道格汤姆逊手里后,为了避免他什么都不知道,马将手雷的保险打开,连忙说道,“这是温彻斯特59型手雷,您手现在碰的地方,是这款手雷的保险。您把这个地方的插销拔掉,在拉一下绳子,手雷会在六到九秒内爆炸。

    一般都是以六秒来计算爆炸时间,所以拉环拉完了要尽快的扔出去。”

    汤姆逊虽然心大,但是也不想死,他见识过这种手雷的威力,自然不会轻视。

    他按照道格所说的步骤,先拔下保险插销,再拉动绳子,然后再向正前方扔出去。

    虽然扔的方位有点歪,但是依旧还是扔出了安全距离。

    “嘭!”

    冻土飞扬。

    汤姆逊朝着爆炸的方向走过去,欣赏着地炸出来的小坑,满意的点了点头。

    “真是不错的手雷!以前的手雷都要厉害!”汤姆逊感叹道。

    手雷已经出现至少一百多年了,但是在这一百多年里,手雷却一直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主要还是因为填充了黑火药的手雷,爆炸半径和爆炸的烈度,都没有那么强。

    如果有防备,在手雷扔过来的时候跑,甚至一两秒内能跑出手雷爆炸的范围。

    算为了增加破坏力,往里面加了铁钉或者是其它金属碎片,但是爆炸力不够的黑火药,算是加了这些料,也没有增大非常多的威力。

    汤姆逊刚刚从道格那里,借了一枚空手雷的时候,距离很近差负数的欣赏过这枚手雷了。

    这枚手雷与他以前见过的手雷没有太大的不同,不管是从形状还是从他看到的结构来说。

    他当时有点失望,但是刚刚试过装填了炸药手雷的威力后,他立刻对温彻斯特59型手雷有了充足的信心。

    “我先要一百枚!”汤姆逊司令说道。

    “如您所愿。”道格回答道。

    至于这批手雷的价格是多少,也都是他俩需要操心的事情。

    民兵那边自然有民兵的规矩,道格这边自然也有自己的算法。

    在面的人已经确定交易的时候,下面的人难道还会说这一单生意我们不做了么?

    当然不会,最多只是讨价还价一番而已。

    “哈哈!小子我也听说过你!你最近很厉害嘛!”汤姆逊自来熟一样胳膊搭在道格的肩膀说道。

    道格的身高,在他发家致富的这几个月里,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许多人矮,并非真的天生矮。

    只是他们在需要生长发育的时候,不能补充充足的营养。

    “我最近找到一位非常厉害的厨师,他做的一样东西,你一定没吃过!猜一猜是什么?如果猜错了,送我一百枚温彻斯特59手雷怎么样?

    如果你猜对了,明年一年纽黑民兵的武器,都将会是你们的武器。

    他们的军服,也会换成这孩子穿着的这种!”

    汤姆逊指着拉姆说道。

    道格尽管不喜欢别人和自己勾肩搭背,但是对于这个看去很温和的民兵司令,也不是特别的厌恶,他一边悄悄地向一边移动,一边说道,“司令,您什么都没有提示,我怎么可能猜得到呢?

    我想,你是想要我的手雷!我送您是了!”

    “不要这样!这样无趣!看在帝的面子,猜一猜。我给你几个提示,它是牛肉,它不是炖的,没有人常这么吃,你猜猜看吧!”

    汤姆逊给出了三个提示。

    这三个提示的最后一个,算是凑数的,他之前已经说过了。

    而前面两个,则较关键了。

    首先,牛肉这种肉,不是一种好咀嚼的肉。

    因此,这个年代的美国,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炖牛肉。

    一锅牛肉一直炖着,直到将里面的牛肉炖烂为止。

    但是,汤姆逊说这菜不是炖的,那难道是……牛排?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

    他曾经也打过牛排的注意,因为牛排相对来说加工简单,并且牛肉的价格也低,可以充当工人的食粮。

    但是,道格在尝试了之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是牛排做完了,除了年轻人,只要牙齿稍微不太好,不可能吃的下去。

    道格又尝试了几次,最后虽然也能做出来口味能接受的牛排,但是却完全脱离了他简单好做的目标。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不光要切的薄,还要用锤子破坏本身的肌肉组织。

    只有这样,制作出来的牛排,才能较容易吃。

    有这么多的时间,还不如直接从动力车间通一条蒸汽管道炖牛肉呢。

    回忆完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牛排!”

    “你怎么知道是牛排!”汤姆逊脸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他可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会想到牛排。

    要知道,未经改良的牛排,在汤姆逊这个阶层的人看来,是平民的食物。

    要注意,这里是平民而不是贫民。

    贫民窟里的那些人,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

    为什么牛排的定位会是这样呢?

    首先,是因为牛肉很难做,做不好了口感会很差。

    其次,是牛肉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大众了。

    对于有钱人来说,物以稀为贵。

    只有那些产量极少,又凝聚了很多人劳动的食物,别人吃不起的食物,才能配得起他们的身份。

    拿蛋糕来说,涂满了奶油的生日蛋糕,曾经是一件用来炫富的食品。

    为什么呢?

    无论是威风蛋糕本身需要的搅拌次数,还是奶油需要的搅拌次数,都十分惊人。

    与此同时,在欧洲地区,甜品本身也是一种奢侈品。

    道格前世的时候,曾经去过欧洲,那里的糕点甜的不要命。

    有一种说法是白人对于甜味的敏感度不够高,但是道格却觉得是,这是一种“缺什么要多什么”的心跳。

    曾经,甜食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现在他们能吃了,自然往死里添加。

    像是穷人乍富,牛奶都要买四瓶,一瓶加糖,一瓶加盐,一瓶倒掉,一瓶喝。

    再加蛋糕和奶油,都需要不停的搅拌,拌入空气,让它们变得蓬松。

    而在没有电动机器的时候,只能人工来做搅拌,如此一来,成本十分可观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进步,搅拌也越来越轻松了。

    因此,蛋糕也从一个单层蛋糕,开始变得越来越高。

    好像有一百零一层,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一样。

    但实际,蛋糕只是炫富而已。

    对于蛋糕如此,对于肉类同样如此。

    相于内脏以及一些怪怪地方的肉来说,牛身的肉是最廉价的。

    因此,富人是不屑于吃的。

    他们更喜欢吃的是那些稀有的部位,哪怕那些地方难吃,他们也依旧要吃。

    可以说这是一种化。

    但是,道格对于这种因攀而生的化却不认同。

    汤姆逊也没有去追究道格究竟是如何猜到是牛排的,他只是单纯的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同样喜欢牛排的人而开心。

    而道格,虽然不是很喜欢牛排,但是却也不讨厌。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只要是肉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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