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国大富翁 > 第一百五十七幕 升入神的国
    “卖报!卖报!《纽黑文时报》您要看么?今天的头版新闻是‘纽黑文银行界的丑闻!揭秘雄鹰银行内幕!’你在纽黑文银行有业务么?有的话您可要买一份!”

    一位报童口齿伶俐地说道。

    别看他在寒冷的天气里有些可怜,但是作为纽黑文地区销量冠军的他,收入不一定比那些绅士们低。

    他每天贩卖报纸的地方,都是在纽黑文的港口。

    这里每天聚散的人很多,在他在克莱登印染厂学习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数字。

    而在克莱登印染厂的夜校学习之后,他对港口每天到底有多少人离散有了清晰的概念,就连去哪卖报,都有了新的选择。

    这让原本半强制去上夜校的他,有了更多的主动性。

    不过,在这里卖报,虽然收入不少,但是需要面对的问题也不少。

    因为这里的人员流动性太强,人员构成也过于复杂。

    因此,无论是干什么,都要更加小心。

    不然,推销报纸的时候,被呵斥走还好,被拳脚交加的胖揍一顿,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原本,报童以为有钱人都像是克莱登老爷那样温文尔雅,在这里,他才明白,原来有钱人的素质,并不一定比的上最低劣的氓流。

    “你怎么知道我在黑鹰银行有业务?”一身灰黑色衣服的年轻,听到报童叫卖的声音,捂着自己小牛皮的包,一脸戒备的说道,仿佛想要看出报童是不是盗取了他的秘密。

    不过,可惜的是,报童虽然说得上信息灵通,但是却怎么能知道每一位过客的事情呢?

    就像是那些双手绕着水晶玻璃球装神弄鬼的吉卜赛女巫一样,报童们每天的卖报语,都是一些类似于万金油的话。

    这些话的波及面很广,很容易让人觉得报纸上说的事儿与自己有关。

    不过,等报纸买回来,上面将的事情到底有没有关系,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报童就是这样一种标题党。

    并且,他们不以标题党为耻,反而以标题党为荣。

    不过,今天的报纸,与往天的都有些不同。

    《纽黑文时报》上关于纽黑文酒店长篇累牍终于结束,今天的头版头条,只要在雄鹰银行有业务,就的确很有关系。

    年轻的年轻人,买了一份报纸读了起来,本就因为海边湿冷的寒风,有些发冷的年轻人,此时此刻,看到报纸上的内容,双手更加的冷了,甚至整具身体都开始僵硬了起来。

    等他全部看完抬起头,疯了似的寻找刚刚卖给自己报纸的报童。

    他循着卖报的声音,从一波刚下船的人群中逆流而上,抓住身体单薄的报童,大力的摇晃道,大声地喊道,“这报纸上说的都是真的么?”

    “先……先生……您轻一点!轻一点!”年轻的报童被摇晃地晕晕的。

    “报……抱歉……”不会情绪管理的年轻人,松开了摇晃的手,但依旧焦急地问道,“这报纸上说的是真的么?”

    “抱歉……真不真我真的不知道!不过与全是广告的《纽黑文日报》相比,这份《纽黑文时报》,所有读者看了都没说它说假话。”报童顺嘴贬低了一下竞争对手说道。

    “是……是这样吗?我知道了……谢谢你……这是给你的小费!”年轻人塞完钱后,瘦弱的身躯,像是飞一样,奔跑了起来,转眼就在人潮中失去了踪影。

    报童尽管觉得这位先生有些奇怪,但是哪怕再奇怪,给小费的先生都是好先生。

    除此之外,他叫卖的声音更加大了起来,蕴含的情绪也更饱满了起来。

    因为,从刚才那位先生的表现来看,今天的报纸一定很劲爆!一定会卖的很好!

    有这样一个好机会,他才不会放弃,他要继续当他的销售之王!

    “卖报!卖报!《纽黑文时报》您要看么?今天的头版新闻是‘纽黑文银行界的丑闻!揭秘雄鹰银行内幕!’你在纽黑文银行有业务么?有的话您可要买一份!”

    最近,随着克莱登印染厂夜校的开放,两位教书的教士,甚至连给柔嫩的小男孩私自授业的时间都没有了。

    他们两个不光白天要应对水平越来越高的学生,晚上还要教导许多鬼知道来自哪的孩子。

    来克莱登印染厂之前,他们从来没有想到,纽黑文居然有这么多孩子。

    而现在,他们则怀疑,整个纽黑文的孩子,是不是都来克莱登印染厂上学了。

    道格对于每天身体都好像被掏空的教士们没有丝毫怜悯,既然拿钱了,就要努力工作。

    这样,教士们才能对得起自己给的报酬的同时,又尽快的去见上帝。

    为什么道格会对两位年轻的教士,有这么多意见呢?

    因为……这两位教士,总是有意无意的向学生们宣讲,“你们能在这里学习,能在这里读书,要感谢的不是凡间的人,而是要感恩上帝!感谢唯一的神!是他,才让你们能在这里读书识字,才能在这里吃饱穿暖!”

    道格第一次听到他们传福音的时候,差点气的直接将教室拆了。

    难道说,自己办学校,居然都是因为上帝了?

    上帝还成最大的资本家了?

    直到感恩节的时候,道格吃着莫名遭殃,但是口感很柴的火鸡的时候,才想明白了一件事儿。

    对于不信仰神的他来说,与信仰者根本就是两种人。

    五月花号的美国先民,为什么能毫无压力的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呢?

    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丰收是上帝的旨意,他们要感恩的人,不是印第安人,而是上帝。

    对于这种必然是白眼狼的物种来说,道格为什么要心慈手软呢?

    哪怕他给两位教士开的薪水绝对不低,但是这两个脑子浑浊的家伙,说不定还认为发给他们薪水的不是道格,而是上帝呢!

    既然他们的信仰这么虔诚,那就让他们秉持着这份虔诚,去天堂见见那位高高在上的神吧。

    活在现世的道格,不求死后登入虚无缥缈的神国,他看重的仅仅只有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