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逗比行 > 第020节 再见了大山
    不知过了多久,白炽悠悠转醒,还没睁开眼,就听到耳畔有雪团的低吼声,和鸟类扑腾翅膀的声音。睁眼循声看去,果见一只大鹰,正与雪团对峙。

    这只鹰羽毛雪白,金钩铁爪已经初具雏形,就体重而言,已是一只成年大鹰了。但白炽从它尚且稚嫩的羽毛上可以看出,它还是一只幼鹰。

    抬头望了望,发现山崖那突起的一角,正对着自己的头顶。想到那只鹰王,正是将窝搭在上面的。那只巨鹰被白炽所伤,这会儿不是死了,就是躺在窝中养伤,而幼鹰饿得受不了,就试图自己去捕猎,无奈翅膀还没有硬,一起飞,就像石头一样的掉了下来,砸在白炽的头上。

    想清了原因,白炽大笑起来:“小家伙,你也算是为你妈报仇了!”说完,走过去,伸出手,将幼鹰抓住,感受一下手中传来的重量,大致有十来斤。白炽的目光顿时变得贪婪起来,如同屠夫打量着肥猪。“不知鹰的味道如何?一定比鸟的味道要好吧,毕竟鹰吃的是肉,是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肉质坚韧,一定很有嚼头。”

    雪团见凶猛的幼鹰被白炽轻而易举的捉住,立马给了白炽一个45度的崇拜。然后吐着红舌头,摇着尾巴,跟在白炽的脚后,屁股一颠一颠。

    有这十来斤鹰肉在,白炽正好省了去打猎。回头又见一百多斤的狼王尸体,心想:还是先吃狼肉吧。不能浪费啊。

    在溪边剥了狼王和母狼,洗净,阴干,得到二张狼皮。狼王的皮,白炽舍不得用,完整的放着,当被子用。用那张母狼皮,制了件兽皮衣,总算遮住了第五肢每天早上的尴尬。

    从树屋取来火种,在山洞里升起篝火,摆好支架,将两匹没毛的狼,同时烤了。这两匹狼加起来,少说也有二百多斤,够吃好一阵子了,白炽打算,以此为干粮,为走出森林做准备。

    狼肉烤熟,白炽和雪团都饱餐了一顿。吃肉时,见那只幼鹰眼巴巴的盯着狼肉,白炽于心不忍,便撕了一块三五斤的肉扔过去,幼鹰欢快的冲上来,喙爪配合,大快朵颐。没多久,就将整块狼肉给报销了。

    “又是一个吃货啊!”白炽转眼间又盯着幼鹰锐利的喙爪,心有所悟。他听说,草原的猎人,除了养狗之外,还养鹰。鹰盘旋于高空,鹰眼又利,周围十几里的猎物,都会清楚的落在鹰的眼中。有经验的猎人可以追着鹰,轻松的捕到大型猎物。这只幼鹰是鹰王的孩子,比起一般的鹰来,更聪明,更凶猛,如果能驯化,倒真是一个好帮手。

    又想起幼鹰的大胃口,和雪团有得一拼,白炽只得摇头。这么能吃,还不吃穷了我?

    幼鹰吃饱了,拖着摔伤的腿,一摇一晃的走到白炽身边。此时的白炽,在这只幼鹰的眼中,由可怕的猎人,变成了可亲的主人。及近身,幼鹰伸出小脑袋,学雪团的样子,蹭着白炽的小腿。白炽不由的乐了,骂道:“看你这么机灵,偶就收下你了。”

    幼鹰仿佛是听懂了,吱吱呀呀的引颈高歌,满心的愉悦。可惜鹰叫声,不是黄鹂,无论多么欢乐的叫声,叫在白炽的耳中,都成了尖锐的嘈杂之音。

    雪团见主人有了新宠,也不相争,叼了一块狼肉,扔进了狼窝中。三只幼狼早已饿得快没气了,一见有肉,争相撕咬起来。

    狼窝的动静,引起了白炽的注意,他为雪团学会了喂养而高兴,又见狼崽们,吃的是他们父母的肉,吃得又是那么的欢畅,心中升起一股寒意。什么叫狼子野心?这就是了!

    有了“七杀刀”这把利器,白炽制作起工具来,极是方便。从前光砍倒一根老竹就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而在,一刀挥过,前后不过一秒,老竹就轰然倒下。

    随后,仅花了一个多小时,一张长为1.7米的苏格兰长弓就做好了。此弓,有巴掌厚,十几斤重,韧劲很大,白炽需要拼尽全力才能将弓拉满。这比起先前那一把,威力至少增加了百分之三十。

    从前为了给箭尾开一道十字型的口子,是非常困难的事,十有八/九,还会搞砸了。现在做起长箭来,简直愉快得想唱歌。

    比较麻烦的是制作竹篓,竹篓所用的篾片倒好办,七杀刀剃过,想要多簿就可以剃得多簿。只是白炽没有编织过竹篓,全然不得法,只能一点一点的琢磨。好在白炽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猪跑的。耗了一天的时间,一只类似于瑶民,下底小,上口大,一个人多高的竹篓总算大功告成。

    竹篓外面覆盖狼王之皮,可以防雨水。如果挂在树上,就是一张上好的“摇床”,不仅可以防湿气,还能防野兽的侵扰。背在身上,则是一顶便携式帐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太难看了一点。体积也太大了一点,背在身上,像是背着一座大山。

    不过,在这深山老林之中,一切都以实用为先。好不好看,就由那些山里的野兽去评说吧。

    “背起我的大背篓!”白炽哼着《采蘑菇的小姑娘》的小调,打点好行装,左擎苍,右执黄,用七杀刀开路,追着太阳,坚定不移的朝东方走去。

    他要完成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壮举,独自一人,徒步走出延绵千里的深山。

    日月如梭。

    白炽渴饮山泉水,饥餐胡虏肉,呃错了,是野兽肉。走过千山万水,用了二百余天的时候,终于确认了一件事:偶迷路了!

    事实证明,白炽哥也会迷路!

    白炽发现他又回到了那个山洞。那个帅酷的外表现在只剩下了酷了——和野人一模一样,身披兽皮,须发长长,怎能不酷到掉渣?

    一犬一鹰三狼倒是都长大了不少,都能与成年的猛兽一决高下,白炽肚子饿了,几乎不用自己亲自动手,大手一挥,“悟空化缘去!”被命令为悟空的雪鹰便一飞冲天,位于高处鹰眼一扫十里方圆的猎物尽收眼底。朝着下面一声尖啸,三只狼崽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捕食。只消十几分钟就能捕来猎物。

    “八戒,给为师留一块!”白炽必须再做一件事,一脚将好吃懒动的雪团给踹开。如果稍晚一点,那就只剩下骨头渣了。

    所谓王者风范,就是像藏獒这样,只风范不行动,成天摆个臭架子,气得白炽将给雪团起了一个八戒的绰号。

    虽说奔走了二百多天,又绕回到了原处,这样的结局让人伤心,但一路有宠物作伴,倒也快乐。没有因此而绝望。

    吃饱了,白炽开始琢磨一件事情,为什么我沿着河流一直往下走,却走回来了?这不科学啊!

    “什么人!?”当白炽正要去那狼窝时,忽然跳出几个野人,各持一支竹矛,将白炽围在当中。

    “啊野人?”白炽大吃一惊。

    “野人!”那几个野人的表情同样震“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