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天天酷跑逆转重生 > 第五十一回 五十二回 奇人异事
    第十一回狐狸的尾巴还是露出来了

    憨厚的古老四好像很疼爱这个义女,带着她去了一个最大的大酒店,点了最贵的菜。酒过三盏菜过五味,古老四终于说话了:“小萌啊,你今年多大了啊?”小萌道:“十九。”古老四点了点头,道:“十九,不小了,我给你物色了一个很好的少年,你们找个时间见个面?”小萌大概知道是什么事了,摇摇头:“我现在还不想这件事,谢谢义父,没别的事我先回去了。”古老四着急了,声泪俱下:“你走了我怎么办,我已经把他约来这里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啊。”

    小萌明显有点不悦,只能坐了下来。古老四心头一喜,提出了更过分的条件。他自己的女儿每次相亲都要和对象做那苟且之事,然后就能索取精神损失费了,他把小萌当成了自己的女儿,试问,一个连自己的女儿都能毫不疼惜的人,他的义女,还不是更加不堪?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小萌脸都绿了,就连生气起来也是那么可爱:“你怎么能这样?再这样我真的要回去了。”古老四装作退步,道:“他来了,我去迎接一下,等下你们两好好聊聊,我就回去了。”

    迎出门外,古老四露出猥琐的笑容,对一个少年说道:“我已经跟她说过了,等下你们吃过饭就去开房吧,记得,要温柔一点。”少年风度翩翩,含笑点了点头,随手填了一张支票塞给他,古老四笑得合不拢嘴,夸道:“好少年,我女儿有你这样的好夫婿,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你认定你这个贤婿了。明天去我们家,我叫贱内好好弄几个菜给你们吃,今晚一定会很累的,要好好补补,不然身体就垮了。”现在谁还能想到这是那个憨厚的人?

    少年第一眼就看到了小萌,大踏步走了过去,伸出手来:“你好,我就是古老先生介绍的,我叫孑孓,你是小萌吧?”小萌对这少年印象不错,道:“不错,你这名字真有意思,义父怎么认识你的?”

    孑孓喝了口茶,慢慢道:“你是想听实话还是假话?”小萌奇道:“什么意思?”孑孓举止言行都是那么得体,掏出一根烟,含笑道:“不介意我抽根烟吧?”点了烟,道:“你还不知道你义父的为人吧?”小萌道:“我听别人说过,可是我看他不像是别人说的那样啊?”孑孓笑了:“有些人就是这样,掩饰得很好,如果不是跟他相处久了,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的义父就是这样。刚开始我也不信,可是现在我知道了。”

    他不等小萌说话,接着说道:“刚才他跟我说,已经劝说了你同意跟我开房,你是不是真的同意了?”自顾自笑了笑,还是继续说了下去:“你还是太善良了,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女孩,太容易上当了,如果你不是遇到我,可能今天真的就逃不掉了。以前就听说古老四是一个多么卑鄙的人,我还不敢相信,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卑鄙无耻的人?今天我才彻底相信,连你这么可爱的女孩也能做出这样的牺牲,可见他已经丧心病狂到了何等地步?难道在他眼里就只有钱才是最重要的么?”

    小萌彻底呆住了,她怎么也不敢相信孑孓说的话,可是孑孓根本没必要欺骗她,这么说来,也就是他说的都是真的。孑孓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优雅,从刚开始到现在面上一直带笑,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从没有什么事能够令他失态:“我说这些也没什么其他的目的,只是想告诉你,很多人都是这样,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不能不小心,知道了么?”

    孑孓说完这句话就不再说了,看着天花板,呵呵笑了。在大酒店里,五花八门,什么样的人都不会缺少的,现在就来了一个乐队,没错,就是乐队,一共有三个人,可以看出来最前面的是乐队队长,因为他的上衣上面绣着“我是队长”四个大字,龙飞凤舞,如果说这四个字绣在身上,也没有什么,可是后面那两个上衣上绣着的就不太雅观了。左边那个绣着的是“我是傻鸟”,右面那个绣着的是“我是大傻鸟”,这样三个人招摇过市,当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其实说穿了也很简单,之所以会这样,因为队长让他们绣的,这样更能衬托出来队长的英明潇洒,风度翩翩。那傻鸟表情呆滞,似是已经看透了生死,他曾经不止一次想要出家,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还没有完成这个愿望。相比较起来,那大傻鸟比他想要出家的愿望要浓烈的多了,好几次都到了寺庙外,央求主持方丈将自己头上青丝烦恼剪去,还自己一片清净的菩提,可是人家主持方丈说了,寺庙虽小,不收傻鸟,于是大傻鸟只能回来了。

    这傻鸟三人组到了这里就控制不住自己对音乐的热烈执着的追求,直接就开始唱起来了。只见队长拉长了脖子,仿佛被剁了脖子的老母鸡在那里呻吟,呜呀呜呀唱个不停,那两个傻鸟好像很沉醉于这个队长超常的发挥,享受的闭上了眼,一个乐队分为主唱,打击,鼓手,吉他,等等等等。不过这个乐队比其他的还要全面,只是人数上并不占有优势,大傻鸟负责吉他和打击,傻鸟负责鼓手,至于主唱当然就是队长。

    现在,队长已经难以把持自己激烈的感情,这样唱,根本没人知道他才华横溢,都快溢出来了,所以他必须要找到一个更大的舞台,他一眼就看到了孑孓所在的位置,吭哧吭哧就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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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回奇人异事

    队长现在感觉自己不至于被埋没了,开始唱了。傻鸟表情陶醉,大傻鸟也很陶醉,大家被他们陶醉的表情惊呆了。队长先是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开始说话:“大家好,我的英文名字alskhdughuiioajjdjko,大家可以叫我小文,接下来我要给大家带来一首自己作词自己作曲自己唱的一首歌,歌曲名字是《我是一只小小的八爪鱼》,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酝酿了片刻,队长霹雳般一声大吼,震得大厅里昂贵的水晶灯扑簌簌往下掉落,直直砸下来,掉落的地方正是小萌的头顶。孑孓叹了口气,轻轻一挥衣袖,硕大的水晶灯分成百十段飞了出去,一一嵌入墙壁内,激起一阵灰尘。队长深深看了他一眼,也不理会,开始唱起来了:“我不想说我是一只八爪鱼,因为我的自尊心;大家都知道我很帅,可是我还是不说出来,啦啦啦,那个啦啦啦,那个啦啦啦……”然后就这一句一直持续了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

    队长被自己出众的才华惊呆了,唱完了呆呆看着乐谱,完全不敢相信的说道:“这样人间少有的歌词,真的是我写的吗?”傻鸟点头如捣蒜:“是啊是啊啊,队长你真是太厉害了,我每天睡觉做梦都是你的歌声,你的歌声,已经融入了我的灵魂,让我感觉不再冷,从日落听到黄昏,哎呀巴扎嘿。”队长面色一变,他忽然发现傻鸟的才华似乎比自己还要稍高一筹,这可是绝不能容忍的事情,冷冷道:“我给你两个选择,在这里给我写出来一首诗,如果写不出来,那你就可以去死了。嗯,什么题材呢?耨,那边那个可爱的女孩,你就以她为原题,写一首诗,然后我就原谅你了。”

    傻鸟呆住了,此时看上去果然很像一个傻鸟。他额头上慢慢出了汗,硬着头皮开始朗诵诗歌:“今日得见一女子,”走了几步,忽然文思如泉,接着下一句就出来了,“好像身上没带纸。”江郎才尽,苦苦思索,灵光一闪,下一句出来了,“我来问她芳龄几何?”顺手摸了一把汗,“可惜没有告诉我。”这首诗刚念完,队长的吉他就到了头顶,看来是真的想把他砸死,傻鸟诧声道:“为什么?我不是写出来了么?”队长冷冷道:“不押韵,字数不对,所以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队长说到做到,吉他挥舞起来猎猎作响,六根琴弦先后断裂,吉他不偏不倚扫到了傻鸟太阳穴上。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本来怎么说也不至于这样的,就算头颅再怎么脆弱,也不应该一下子就死了才对,可是如果脑袋已经像是豆腐一般碎裂,那就不奇怪了。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形,吉他的材料不知道是什么,傻鸟太阳穴位刺啦一声,红的白的一起溅了出来,喷了一地,软软倒在了地上。队长做这种事已经习惯了,丝毫不以为意,继续表演节目。可是小萌看不过去了,拍着桌子叫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就这么杀了人么?你们不怕报应么?”

    队长慢慢看了过来,轻轻抬起了手臂,指着小萌,声音里充满了温柔:“杀掉这个女孩,就是因为这个女孩,傻鸟没有做出来令我满意的诗,所以傻鸟的死跟她有脱不开的关系。”这句话说的简直混账之极,就这么一句话就把黑的说成了白的,还有比这个更无耻的吗?有,大傻鸟就比这个更无耻,只见他一个虎跳,手里的锣鼓旋风般迎面扫来,目标正是小萌那可爱的面庞,大傻鸟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在他心里,恐怕只听队长的话。

    小萌只有黄级武者的修为,哪里是这个大傻鸟的对手?队长有了笑容:“小姑娘,其实我们本来的目的就是你,正在想着借口呢,没想到你自己送上来了,这可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大傻鸟雷霆般的攻击被一个酒杯轻描淡写化解开了,孑孓端着酒杯,慢慢踱了出来,轻松写意的样子让人心生折服,这样的人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魄力?他到底来自什么地方?为什么大傻鸟这般攻击居然被他一个酒杯就化解的无影无踪?

    小萌拍拍胸口,道:“谢谢你啊。”孑孓笑道:“不用谢,我们以后交往的机会多着呢,你不要忘了,我已经给了聘礼啦。”小萌脸一红,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队长骂道:“你们两个在这里打情骂俏,当我是死的吗?”孑孓看着他,然后说道:“我知道你是谁,你应该就是魔王一族的第三魔王,黑暗魔王。”黑暗魔王大吃一惊,道:“你怎么知道?”孑孓道:“哥,你是为了看着比较高才带着脑袋的吗?”

    这句话是在很难懂,黑暗魔王还在揣摩这句话的含义,以及中心思想,是不是表达了作者的思乡之情什么的,大傻鸟已经暴怒了,喝道:“小子,那你知道我是谁吗?”孑孓道:“你应该就是第五魔王,白魔王。”白魔王忽然平静下来,前后差别实在太大,简直就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现在他的声音听起来好生冷漠:“你怎么知道?”

    孑孓无语了,你们两个非要问同样的话么?语气中已经带有不耐:“你衣服下不是有白魔王三个字么?你傻逼的气质与日俱增得让我吃惊,你就毫不掩饰自己贱人的本性么?你犯贱不分白天黑夜是吧?”不拉不拉说了一大堆,白魔王已经暴走了,那已经死了的傻鸟一跃而起,和白魔王会合一处,一道黑雾,一道白雾,就这么完全不可能的融合到一起了!

    左边是无尽的黑暗,右边却又是洁白的圣洁光芒,两道光芒不住融合,忽然一声轻响,极限爆炸,孑孓眼神一冷,一把拉住小萌,闪电般射了出去,眨眼间不见了踪影。黑白魔王分开,看着离去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黑暗魔王自言自语道:“这少年是什么人?看上去不像是朋友,如果是敌人的话,那就太可怕了,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呢?”白魔王淡淡道:“难道是伤心龙滩的少当家?或者是绝望门的少门主?传闻中这两个少年资质极佳,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不过据传闻伤心龙滩的少当家前几日傻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下落不明,如此看来,这少年就是绝望门的少门主,如果这个大虫子跟我们正面对敌,我们会吃亏的,必须要想个好办法。”

    他们猜得一点也不错,这孑孓的确就是绝望门的少门主,他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无人知晓了。传说中绝望门每个人都是世间少见的高手,任何一个出来都可以单挑一个土匪窝,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最厉害的还是少门主。所有的好东西最后都是落在他的身上,不厉害就见鬼了。

    第五十回我是第一次就发上去的,大家可以参照开头,这里是直接越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