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梵塔西 > 第七章
    闲逛在街上,我四处张望着,看看还有什么要买的。前面的铺子传来“丁丁当当”的声音,走出来的一个农夫看着一把锄头,可锄头上裹的一个黑中泛白的金属,却让我大为兴奋。

    铁器!

    我拉着莲,冲进那家铁匠铺。我很惊讶的铁匠铺里居然有两个矮人,一个打着器具,一个掌控着火候。炉火的火光映得那个长满胡子的小脸红中透着光亮。

    我没作声,示意莲也不要作声。矮人是最讨厌这个时候被人打扰的。

    待他们把这个农具的粗胚扔到水中,发出“吱吱”声,我走到他们面前,微微欠一下身:“在铁锤和砧板的火花间向你们致意。”莲也作了个女士礼。

    “在麦酒(青酒)的芳香中向你们致意。”两个矮人同时说道,“我是正统矮人——丛林矮人西林(高地矮人南丁)。”

    麦酒是丛林矮人的最爱,清香而舒爽:青酒则是高地矮人的特产,芳香而浓烈。

    “噢”,我的头有点疼,居然然我同时遇到丛林和高地矮人。果不其然,两位铁匠先生吵了起来。

    “我们高地矮人才是矮人的正统!”

    “胡说,我们丛林矮人才是!”

    待两位铁匠先生正要摸斧子,一声娇喝:“南丁、西林,都给我闭嘴。”站在旁边的干妈终于开口了。

    两个矮人看见是干妈,齐打了个寒颤。“原来是梅丫头啊。这边坐,这边坐!”西林一边讨好道,而南丁立马端来一张比他还高的凳子,实在是默契。

    “好了好了,我就不麻烦你们了,这是我的儿子孟明,女儿莲。叫爷爷,不是不是,叫大叔,也不对,我糊涂了。”干妈一脸的困惑,的确,这个问题难倒了一批人。由于不同种族寿命不同,所处的年龄段的社会分工和地位也就不同。正如一个百八十岁的妖精,其实他只是一个少年,而人类的话,就叫老头了。

    “儿子和女儿!?”两位铁匠瞪大眼睛,一脸的不信,也显然没注意到干妈以后的话。

    “好了好了,他们想到你们这里搞点武器!”

    “要什么武器?”南丁转过头问我。

    “有没有铁制长剑?”我一脸期待的问道。

    “有吗?”南丁回头问了西林。

    “都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青铜制的。”西林一脸歉意。

    “哦。”我失望道,不过马上又兴奋了:“那什么时候有呢?”

    “最近可能没有了,铁矿石都用光了。”

    我绝望了。

    “不过这儿还有一把魔晶剑,本来想卖给寨主的,可他死活也不肯出这个保本费。”西林一脸惋惜的样子,“这可是高地矮人和丛林矮人第一次合作的作品,是陨铁和火魔晶经百天锻造,并刻有聚火阵。”

    听到“魔晶剑”我的瞳孔就瞬间缩小了。矮人是从不说谎的,魔晶剑本来就极为稀少,以高地矮人的锻造和丛林矮人的魔法阵造出的,几乎没有!

    “快拿来看看。”

    “算了吧,拿出来挺麻烦的,再说你们也买不起。”

    “让我们见识见识你们的手艺也好,你说是吧,西林?”干妈也想看看这传说中的魔晶剑的样子。

    西林点点头,示意南丁去拿。

    只听地下室传来“乒呤咣啷”声,不久便冒出一个土人,手上拿着一个盒子,的确挺麻烦的。

    南丁抖了抖身上的尘土,打开剑匣。我瞬间就感到了内里含有的强大的火元素,矮人的技术果然名不虚传。

    我还未动手,莲便抢过剑。秘银刻制魔法阵的剑鞘华丽而不失古朴,不停吸收周围的火元素。

    莲并没有立即拔出剑,只是贴着脸:“感觉好亲切啊。”

    “多少钱?”我问到。

    “20000金币。”

    “这么多!”干妈发出一阵惊呼。这么多已经是一个中等贵族的全部家产了,但对这把剑,却算得上是把本费了,虽然并没有看到剑身,我已清楚它的价值了。

    我沉吟了一会,看着莲一脸高兴的样子,便点点头:“我买了。”

    干妈用更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我。

    “不要这么看我,我会不好意思地,呵呵。”

    “我只是看看你哪里能放这么多钱。”干妈从头到脚把我看了一遍,“把你买了也不值这个零头。”

    两个矮人也狂点头。

    我有点郁闷,退后几步,口中吟唱:“时间与空间的平衡,万物的荣枯,当巨大的能量划过,伟大的时间之神,予我以穿越时空的能力。”忽的,小小的铁匠铺中出现了一个能量漩涡,从一点扩大到一个脸盆的大小。

    以我的能力并不能长时间的维持空间洞,我立即取出20个水晶币。

    我把水晶币递给西林,西林一动也不动,再看看南丁,和西林一个样——眼睛睁得大大的,嘴角流着口水,嘴里喃喃“神迹、神祭啊”。

    “魂归来兮!”我拍拍西林。

    “奶奶的,空间之门啊!”西林回过神来,叨喃了一句。

    “哦,嗯,居然是水晶币,那就少收2枚。”西林接过钱,手里微颤,今天的事太多让人吃惊了。

    “对、对!我们矮人做生意最公平了。”南丁也回过神来。

    “明,你的剑!”莲把剑递过来。

    “这把件是给你的!”我轻摇着头。

    “啊!”大家都惊呼了一声。

    “财主儿子果然厉害啊,这么快下聘礼了。”起先以为我的这位干妈多么温柔善良,哪想到他们夫妻居然是……唉,遇人不淑阿。现在有待考证的事到底哪个学哪个的,还是两人臭味相投。

    我假装没听见,对西林说:“西林,我再想买一把长剑和两副轻甲。”

    “不用买了,连剑赙赠。”

    “那就多谢了。”

    “这剑是有灵性的,剑的主人要滴血认主才行。”

    莲拔出剑,一声铮吟,整把剑把铁匠铺映得红彤彤的。

    忽然,我体内一阵波动,红飞出来,不似以前,现在的身影都有点淡淡的。我有点心疼:“红,你怎么出来了?”

    “好纯正的火元素啊,这把剑上是火晶做的!”红落在剑尖,“小明明,我要做剑灵,那样我就可以很快恢复了,不过有点舍不得你。”

    “那就做剑灵吧,以后还是可以经常看到的。”

    “嗯,那我们解除契约了。”

    我和红额头相抵:“远古的神灵,以你无上的神力,解除吾等之间的约定,契约解除!”

    解除完契约,红飞到南丁和西林前面:“两个笨蛋,没有剑灵的怎么可能滴血认主。”

    两人干笑两声,单膝跪地:“参见精灵使大人。”由于精灵一族对矮人有救族之恩,因此矮人对于精灵很是尊敬。

    “好了,不跟你们这两个苯小子瞎扯。”说完,红就飞进剑身。

    霎时,一阵霹雳击碎铁匠铺前的石板。强烈的震荡把屋里所有的人震得发晕。所有的人面面相觑,这是灵器出炉才有的征兆。

    “呜呜呜呜……”南丁和西林抱头痛哭,“矮人一族千年的梦想阿!终于在我们手上实现了。我得写信给我们的王,这将载入我族的史册。”

    忽然两个人又推开对方,叫到:“不许你写,只有我们高山(丛林)矮人才是正统。”接着,两位铁匠先生就掏出两把大斧子,怒目相向。

    没理会这两个疯子,我说到:“这把剑就叫‘红莲’吧!”

    “嗯!”莲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就这样,这里实在是太吵了。”看着两个还在含情脉脉相望的铁匠先生,我拉起莲和干妈的手,“快走吧。”

    干妈这时才从梦游状态中回过神:“好可爱的小精灵阿!”

    还有什么话好说的,走人拉。

    *********************谁是分界线啊我是分界线*******************

    吃完午饭,四人品着茶。干爹神秘兮兮的:“明儿,等会我带你见一个人,还有莲。”

    “我知道了,是你大哥——青云寨的扛坝子。”一天的相处,我知道干爹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说话也不那么拘谨了。

    “咦,你怎么知道的?”

    “你早上不是说了吗?”

    “哦,这样子的啊。”干爹觉得很无趣,放下茶杯。

    干妈泯了一口茶:“好了,不要贫嘴了。”然后对我们说,“你们先把新的衣服换上,与你们干爹去见那个见钱眼开的大哥。呵呵,可是跟明儿一个姓氏哦。”

    换好衣服,并不注重细节的我免不了又被这对夫妇取笑一番。一旁的莲叫我举起手,又重新把我整理了一次。

    “赫,果然是人靠衣装阿。”干妈笑吟吟道,“我得通知各家闺女,不要让她们出门,不然把我们家明儿吃了怎么办。还有,莲也不要让军营里那帮欲求不满的色鬼看到。”

    我免疫了,而莲却低下头,满脸通红。

    “好啦,走吧。”干爹并没看我们的笑话,而是迫不及待的催我们走。

    三人来到一个并不起眼的院落前,只是门口站立着的两个笔挺的士兵——呃,应该是山贼显示出这个院子的不一般。

    干爹带我们进了一个屋子,我一眼就知道那个就是传说中的寨主,因为他两眼盯着眼前金币的那种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岩石。

    可他却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那传说中的寨主注意有人来了,终于不舍的把眼睛挪开,看见我忽的用一种比看金币还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我不禁退后一步。

    寨主忽然站到我面前,用带着颤音的话问我:“像,真像!你是不是姓孟?”

    我点点头。

    “你父亲是不是孟子云?”

    我吃惊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哈哈哈!天不绝我孟家!天不绝我孟家啊!”寨主忽然仰天长笑,可眼中却泛着泪花,“小主,我是孟子安啊。”

    “啊?子安叔叔!”我一愣,“您不是在清水河一役中没了。”

    “哈哈,谁知我大难不死,和少主以前的部下,也就是清水河一役中还活着的连你干爹等百十人占这清云山,划地为王。”

    “叔叔自是福大命大。您跟父亲情同兄弟,还是叫我明儿好了,小主听得很不习惯。”

    “好!明儿,你这几年还好?少主可还好。我已经17年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父亲和母亲在我出生的时候都去了。”

    “天妒英才!”说完子安叔叔便坐在地上,吐了一口血。

    我连忙把他扶到座位上,如此大喜大悲很容易损耗心血。

    干爹走过来,拍拍我:“你们叔侄好好聊聊,我们就不打扰了。大哥,我出去了。”说完拉着莲,“来,莲跟我走。”

    “嗯。”

    看着干爹把门关上,我坐到叔叔旁,忽然有一股想哭的感觉,但还是忍住了。

    叔叔拍着我的手:“这几年一个人可苦了你了,要不就留下来。”

    “也不苦,是大伯把我带大的,他在瀑布城管理图书馆。”

    “是大少爷?”

    “是啊!”

    “想不到他在瀑布城,当年大少爷只喜欢书,主上给他说了一门亲,他说什么红颜祸水,结果大少爷跑了。”

    “哈,这个伯父可没跟我说过,嘿嘿!怪不得老说爷爷专制。”

    “这几年还好吗?”

    “好,现在在瀑布学院已经8年级。对了,叔叔,你能不能说说清水河一役吗?”

    “8年级了!瀑布学院可是全大陆有名的学校阿。”子安叔叔柔和的的眼神忽然飘缈起来,语调中带着沧桑和伤感,“你要我说清水河一役阿,那一战真是惨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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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安传:

    吾本贱民,主长荆拔吾于行伍,赐姓孟,名子安,侍少主子云。

    少主性随,视吾以兄弟。其好游历,吾随之行遍天下,亦食遍天下。

    284年,主六十大寿,少主回国。时值吴庆会猎伍夷,主征招其入伍。

    战初,势均。后庆释奴安民,其势如虹,战多胜。吾军退守天门,少主断后,约守三日,以红灯为号,方可退。战至四日,仍未见红灯,余者千人共之冲阵,吾伤倒地,战后方醒。吾假死以逃。未想于深林中遇黄健百人,方知少主于万军中擒其帅,以此为胁,余人方可升天,然少主不知所踪。待局势稳定,吾等出林,才知吴王临阵换帅,天门失守。主亦获罪流放,途中遭贼杀之,吾甚疑。

    三日后,吾等百人焚香结义,占山为王,立寨为名——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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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这等感情戏怎么写,想得我吐血

    打字慢,打得得我继续吐血

    这段就这么草草结束,待修正。哦霍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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