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混沌天妖 > 第十四章 死里逃生
    “畜生!”林毅一口咬在自己的手臂上——他已经无法忍受他对程芸的亵玩了!

    强行支起身体拾起一块石头,对着他狠狠地投掷出去。

    “绑!”清脆的声音响起,显然准确命中。

    那个少爷也没有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有胆子偷袭他!

    “你!死吧!”少爷一只手抱着程芸,左手伸出,上千万根黑色的丝线拧为一股,形成一个尖锐的细长圆锥。

    “噗!”细长的圆锥刺穿了他的胸膛,林毅喷出一口鲜血。

    “一起死吧!”林毅对胸前的血洞不管不顾,狂吼一声,向少爷冲去,一爪刺穿他的胸膛。

    “咳!”那个少爷也咳出一口血,一脸的不敢相信。

    “不要!”一旁趴在地上的少女尖啸到,满脸的鲜血显得异常可怖。但她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程芸被丢到了地上,还在轻微地抽搐着。

    “咝啦……”一个黄色的六棱形晶体被林毅从那个少爷的胸口中扯了出来。他的身体如同一张没有骨架支撑的皮,瞬间干瘪下去。

    “呸,这家伙,看样子祸害了不少人呐!”林毅啐了一口口水,忍着痛把插进胸口的黑色丝线扯了出来。手中的晶核散发出淡淡的光芒,随即消失不见。他胸口那个巨大的血洞肉眼可见地开始复原。不到片刻,只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痕迹。

    “这还是个宝物,如果没有那样的副作用,还真不想把它从身体里面取出来……”林毅口中喃喃自语,转身蹲下,抱起程芸,对着仍然趴在地面上的少女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该你了。”

    那少女愤恨地看了林毅一眼,嘴角流出一丝黑色的血迹。

    “服毒!”林毅的瞳孔收缩了一下。

    不多时,黑色的土地之上只剩下了一块小小的血色六棱形晶体。

    林毅拾起地面上的晶核,正准备吸收,猛的发现晶核之上竟然有一丝黑色的纹路。

    “这家伙,死了都不安生!”林毅暗骂了一句,将昏迷过去的程芸再次装进怀中:“既然你说我是好人,那么我就看在你这句话上,勉为其难的保护你一下吧……”

    将晶核装进腰间的袋子,大踏步地离开。

    ……

    “有意思……”一片黑暗的天空中,一只眼睛忽然闪过。

    ……

    “咳咳咳……”程风被一口血水呛醒,身上四处都占满了鲜血。当他在爆炸之时,瞬间就被炸昏了过去,现在才发现身上无一处不疼,在右肩胛处,只有一节白森森的骨刺露在外面,伤口处的鲜血已经凝固,那只右前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呼……还是运气占多半啊……”程风一想到那只箭矢的威力,就禁不住的冒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的话,现在早就被爆炸的风暴撕成碎片了。

    他正想起身,头脑却传来一阵晕眩,让他无法动弹。

    “看来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啊……”情不自禁地摇了摇头,静静地躺在原地,双眼瞪着天空中的繁星,等待体力回复。左前爪动了动,欣喜的发现,触碰到一个坚硬的物体——吴嘉的长刀!

    “看来,我的运气还没有完全用完嘛……”

    “咕噜噜噜……”不知数了多少颗繁星,程风的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

    天空泛起一抹鱼肚白,从远方传来一丝红霞。

    “咳咳……啐!”程风从胸口中咳出一口淤血,身体的掌控权终于回到了他的手上。

    随手拉了一片叶子放进口中,苦涩的汁液让他的精神好了不少。

    长刀刀尖点地,支起自己的身体。丢开长刀,又扯了一片叶子下来,开始从其他叶子上收集露水。

    “滴答……滴答……”一滴一滴的露水汇入了他爪上上的那一片叶子,当太阳完全从大山的背后跳出来的时候,他终于收集到一捧左右的露水了。

    “咕咚咕咚咕咚……”他迫不及待地喝下了这一捧露水,自从他被抓到现在,可是一点食物,一滴水都没有碰到,虽然有巨大的能量供他吸收,但是能量在自己到一定级别之前又不能当饭吃。

    喝下露水,他的精神瞬间好了一半,一双黑色的眼睛仔细地寻找着附近的树木,希望能够找到能够吃的果实。

    但是事情不一定是尽人愿的,在他双眼扫过所有的树木时,仍然没有发现可以吃的东西,看来,这是一片工用林,没有任何可以食用的果实。

    “哗哗哗……”当程风无比泄气地坐下时,突然听到一丝可闻不可见的水声。

    有水!

    有水,就代表着有食物!

    程风打起精神,拾起长刀,趟过面前的一片草丛,水声渐渐变大了一点。又穿过一片花海,水接触石头发出的声响愈加清晰。最终在一棵杨树顶端看见了不远处的一道飞瀑。

    磅礴的水流从半空中掉下来,狠狠地摔在下面尖锐石头上面,迸射出无数飞溅的水珠。

    程风在靠近岸边的地方找到了一个水位较浅的水坑,跳了下去,洗刷自己身体上的血腥。

    “咕咕咕……”将身上洗干净之后,他又找了个干净之处,猛灌了几口水才上岸。

    在旁边的小树林中用长刀劈了几根树叉,程风又回到了河塘边。天生的妖体让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若非如此,他早就见阎王爷去了。

    “噗!”他看了一个准,一把将树叉插进水里。

    清澈的泉水瞬间泛起一丝血红。

    程风从另一边搬来一些石头,扔在鲜血泛起之处的周围,将它围了起来。

    又用刀和牙齿配合,削出几根比较细的木签,他又天津了潭中,把插中的东西都用牙齿咬着木叉拖了上来。

    这是一只铁脊鲤鱼。

    程风用牙齿咬着长刀,唯一的左前爪按着扔有生命的铁脊鲤鱼,把长刀刺进去。

    惨红色的血液喷洒了出来,又溅射了他一身。

    经过一番忙碌,终于把这条鱼给架上了支架,程风在旁边又采集了一些药草,塞了一部分在鱼的肚子里。

    拿着另一部分不同的草药,他这才开始处理自己右肩胛处的伤口,避免感染。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才三年,但是程风前世也是有一定的中医知识。

    在狐族之中,三岁就已经相当于人类十一、二岁的青少年了,在狐族,女子十四岁就要出嫁,男子十六岁就必须娶妻,因为狐族的阳寿只有三十六年。

    也许是上天对狐族的补偿吧,狐族的生命力天生比一般妖族强大,但又比不上那些龙族、熊族、虎族之类的,这些妖族虽然天生神力,而且生命力强盛,但是在繁衍方面却远远不及狐族。

    并且,狐族有着天生针对灵物的嗅觉,在方圆百丈之内,有丝毫灵气都能感知出来,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人要抓捕灵狐的原因之一。

    为时不多,木架上的鱼已经开始散发着浓浓的香味,让人不禁口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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