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先声夺人 > 第六十四章 狼来了
    忙了一整天,林淼晚上去少年宫学琴的时候,压根儿都想不起关于洛漓这个隔空前任小同桌的事情来。当然以他的心理年龄,要真把这个么小的孩子当回事,那才叫中年金鱼佬附身。

    心理上有没有变态暂且不谈,不过犯罪潜质是绝对存在了。

    林淼一整晚都全神贯注地在钟初惠的忍耐包容下做着最最基础的音阶练习,奈何早上消耗精力太多,越是弹得认真,就越是手残得厉害。

    边上同时间进来的小屁孩都能用两倍速度弹了,他依然还是弹得毫无感觉,对乐器的操作能力能之低下,连林淼自己都想把这双手给剁了喂狗。

    钟初惠很偏心地陪在林淼身边,坐满了几乎整整两节课。

    但无论她怎么用心教,林淼还是半点长进都没有。钟初惠唯有感叹老天爷果然还是公平的,似乎给了林淼一切,可显然又剥夺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看着林淼那纤长白皙犹如小姑娘的指头,钟老师很是有些莫名,将来这孩子的这双手到底会用来操作什么东西。

    拿笔吗?似乎当数学家或者科学家,也用不着这么好看的手吧……

    林淼这日了狗的学琴进度,被教室里的熊孩子和熊家长们笑话了一整晚。

    下课后黑着脸回家,林淼在路上又想起上辈子自家老林干的一件更荒唐的事情。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老林年轻的时候大概属于乐感比较超群的那种,对乐器很有天分,各种管弦乐器拿到手上随便搞搞就能会个七七八八。据他本人吹的牛逼,学二胡只用了半天时间。

    所以有了这样的生活体验,老林就觉得乐器应该是全世界最容易学的东西。

    后来老林事业垮了之后,还依然念念不忘想让林淼学点音乐,陶冶情操也好,自娱自乐也好,反正会一点,总好过完全不会。

    由于老林年轻的时候想学小提琴又买不起琴,当时想到这件事,他就心血来潮给林淼买了一把便宜货,寄希望于儿子也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可以自学成才。然而,老林最终还是失望了。

    因为在动手能力上和手脑协调这项技能上,林淼几乎100%遗传了亲妈的基因。

    那把小提琴买来之后就一直束之高阁,直到多年以后,琴弦都因为缺少保养而断掉了,林淼也不曾拉出过一段完整的旋律。而且林淼打心底里觉得,老林这一厢情愿的想法确实够扯蛋的。

    凭什么你就这么看不起小提琴啊?

    自学成才哪有这么容易啊?

    人家小提琴不要面子的啊?

    “唉……”林淼坐在老妈自行车后座的幼儿专用座上,发出了一声叹息。

    这辈子,想把乐器玩得有多溜是不指望了。总归天分上限太低。这钢琴就当是为父亲学的吧,以后如果家里买得起钢琴,哪天兴致来了可以弹琴给老林听听,也让他高兴高兴……

    晚上回到家,林淼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累得差不多倒头就睡。

    次日是星期天,林淼早上难得睡了个懒觉,8点多才起来。

    起床之后,向来周末晚起的老林,已经出门了。林淼问了问老妈,江萍黑着脸说老林是去乡下找林淼的祖母了。

    林淼知道江萍和他祖母一直婆媳关系紧张,也就没有再多问。

    吃过早饭,9点来钟,林淼拒绝了小院前后一群小屁孩的邀约,静静坐在家里发呆。

    奥数题也不想做,《小院杂谈》的序言也没心情写,电视节目就更懒得看,感觉人生空虚至极。

    挥霍了半个小时的生命后,他才终于回过魂来,然后拿出四百格,写下了五个大字。

    入党申请书。

    这东西,指望老林自己写,估计他得拖到猴年马月。

    而且想来以老林的真实水平,他应该也憋不出几个字来。

    给人当儿子就是这么无奈,这跟“孝顺”无关,主要是如果亲爹扑得太厉害,势必会连累儿子的生活。所以林淼倒不觉得自己有多孝顺,他只是发自肺腑地不希望这辈子还被老林花样拖后腿。我特么要求真的不高,只不过是想过上中产阶级的富足生活,然后娶个肤白貌美、前凸后翘、腿长腰细、温柔可爱的媳妇儿而已啊……

    带着这样的念想,林淼写这份《入党申请书》简直下笔如有神。

    从上初中开始一直到研究生阶段,再到毕业后的工作数年,不断循环学习和接触了N多年党史的林淼,对中国近现代史的熟悉程度,早就牛逼到可以去教委编教材了。

    他先是歌颂了一通我党从建党到建军到建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开创中国文明新纪元的光辉历史,然后再无限拔高一下党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对人民、对全球格局的意义和影响力,最后再表达了一番自己坚决拥护党和国家和人民的先进政治体制、坚定不移地相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将到来的信心和决心,洋洋洒洒地一口气从早上9点出头写到将近11点半出头,画下最后一个句号时,肚子已经咕咕在叫,2000多字的申请书,也算是完工了。

    林淼转了转脖子,揉了揉手腕。

    转头一看江萍,因为生怕吵到他写东西而不敢看电视的老妈,已经躺在床上睡得昏天黑地了。

    “麻麻。”林淼卖着萌喊道。

    “嗯……”江萍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问道,“几点了?”

    林淼抬头看了挂在高处的时钟,回道:“11点38。”

    “11点多了?”江萍瞬间清醒,猛一打挺坐起来,满脸焦躁道,“哎哟,你怎么不早点叫我啊,我饭都还没做呢,你爸回来又要骂我了……”

    “嗯,我错了。”林淼淡淡道。

    这是上辈子养成的好习惯,凡是老妈的责备,都要虚心接受。

    反正认错又不扣钱,一个月少吵几次,不仅省了争吵的时间和精力,还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保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心情。

    江萍匆匆忙忙跑下去楼去,淘米,做饭。

    林淼家的米桶是林国荣单位里发的,很稀罕的半自动式设备。就像日后的家用饮水机一样,按下开口就会有里面的米倒出来。但说实话,其实没什么太多用途。

    就是拿来充个门面、装个逼而已。

    江萍拿出量米杯,正弯着腰在黑漆漆的角落里接机器里落出来的米,家里的后门突然就打开了。

    林国荣手里提着两个巨大的袋子,喘着粗气走进来,中气倒还十足,大声喊道:“阿萍!出来拿一下东西,妈回来了!”

    林淼横移两步,循着从后门透进来的光,看到了林国荣。

    在林国荣身边,站着一个身材矮小却气质彪悍的中年女人,她手里提的东西,甚至并不比林国荣拿得少。

    这一年的祖母,才50多岁,连头发都还乌黑茂密。

    可此时此刻,她给林淼的感觉,却很诡异的和二十年后的那个垂垂老矣的老太太,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唉……”林淼叹了口气,虽然有句话,他这个当孙子的很不该讲,但见到祖母,他心里还是忍不住要嘀咕,“这下酸爽了,狼来了,好日子到头了……”